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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发放2008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补充通知
2008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集中发放已经结束,尚未领取资格证书的申领人可在4月份继续领取,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安排:4月份的每周二、周四下午1:30至4:00
领取地点:北京市司法局东大厅司法考试窗口
办理手续:申领人本人持身份证件、成绩单或准考证办理。曾取得过B、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本次又申领A证的,须将原B、C证缴回。
咨询电话:58575486
北京市司法考试办公室 200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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