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关于颁发2008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省司法厅通知要求,2008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从2009年3月26日开始颁发,现将颁证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颁发时间:
2009年3月26日-3月27日
二、申领证书必须由申领证书人员本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领取证书时现场填写《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一式三份,同时办理年度备案手续。
三、申领证书人员本人在国外不能亲自领取的,由本人开具在国外工作或学习所在单位的证明(有公章,有中文),并向直系亲属出具委托书,由受委托人凭证明,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市司法局领取证书并备案。
四、请申领2008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按照通知时间和所需要证件到市司法局(二楼)司法考试办公室领取。
辽源市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OO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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