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99327
- 书名: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释义
- 作者:张要波、赵柯、俐
- 出版社:中国法治
- 出版时间:2025年4月
- 入库时间:2025-4-26
- 定价:32
图书内容简介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使用、销售、回收、再生利用、进出口等环节的管理措施均作了明确规定,构建了全链条的管理制度。2023年12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对该条例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措施,提升监管效能,强化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本书为司法部、生态环境部编写的权威释义,以修订后的条文为序,逐条解读各个条文,解读相关概念、立法背景、本次新订条例的具体内容、立法沿革等。
图书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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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消耗臭氧层物质定义和《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制定、调整和公布】
第三条【适用范围】
第四条【消耗臭氧层物质监督管理体制】
第五条【削减、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
第六条【限制或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生产、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建设项目,限制或者禁止生产、使用、进出口消耗臭氧层物质,以及特殊用途】
第七条【国家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进出口实行总量控制和配额管理】
第八条【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和替代技术】
第九条【举报】
第二章生产、销售和使用
第十条【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使用配额许可证申请主体和不需要申请领取使用配额许可证情形】
第十一条【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使用单位资质条件】
第十二条【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配额或者使用配额申请、审查程序和时限】
第十三条【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配额或者使用配额许可证载明主要内容】
第十四条【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使用配额调整申请、审查程序和时限】
第十五条【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单位根据生产配额许可证规定的品种、数量、期限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并根据生产配额许可证规定的用途生产、销售消耗臭氧层物质】
第十六条【消耗臭氧层物质使用单位根据使用配额许可证规定的品种、用途、数量、期限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
第十七条【消耗臭氧层物质备案管理范围、层级】
第十八条【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购买和销售行为】
第十九条【防止或者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泄漏和排放以及无害化处置】
第二十条【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相关经营活动单位的原始资料保存和相关数据报送,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使用单位安装和使用自动监测设备】
……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0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
司法部、生态环境部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