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96764
- 书名:公司法重点条款律师实务评注
- 作者: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时间:2024年6月
- 入库时间:2024-7-11
- 定价:178
 
图书内容简介
"2023年12月修订的《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帮助全国律师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修订后的《公司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于2023年7月启动编写本书,历时11个月,完成了本书的编写工作。
本书立足于《公司法》的修订条款,聚焦于制度变化,按照修订情况、理论基础、制度演变、案例评析、律师实务指引、以及关联法条的逻辑结构展开。不仅展现了律师作为法律共同体的角色组成,也体现了对于法律评注研究的行业倡导和专业引导,有助于广大律师更深入地理解和掌握《公司法》的立法意旨、规范宗旨、条文要义和适用技术,为社会提供更加精准、优质、实效的法律服务。"
图书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立法宗旨】                                                                          
第六条  【 公司名称】                                                                          
第十条  【 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  【 法定代表人行为的法律后果】                                         
第十七条  【 工会】                                                                              
第二十条  【 社会责任】                                                                      
第二十三条  【 公司人格否认】                                                             
第二十四条  【 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                                                  
第二十六条  【 公司决议撤销】                                                             
第二十七条  【 公司决议不成立】                                                         
第二十八条  【 决议无效、被撤销或不成立的法律后果】                      
第二章   公司登记                                                                                            
第三十条  【 设立登记申请材料】                                                         
第三十二条  【 登记事项】/第三十四条  【 变更登记】                         
第三十五条  【 变更登记申请材料】                                                      
第三十七条  【 注销登记】                                                                   
第三十九条  【 虚假取得设立登记的法律后果】                                  
第四十条  【 公示事项】                                                                       
第四十一条  【 提升登记便利化】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四十三条  【 设立协议】                                                                   
第四十四条  【 公司设立行为的法律后果】                                           
第四十七条  【 注册资本】                                                                   
第四十八条  【 出资方式】                                                                   
第四十九条  【 出资义务】                                                                   
第五十条  【 设立时出资不足的连带责任】                                           
第五十一条  【 董事会的核查、催缴义务】                                            
第五十二条  【 股东失权】                                                                   
第五十三条  【 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 股东出资加速到期】                                                      
第五十五条  【 出资证明书】                                                               
第五十六条  【 股东名册】                                                                   
第五十七条  【 股东查阅、复制权】                                                        
第五十九条  【 股东会职权】                                                                
第六十六条  【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第六十七条  【 董事会职权】                                                                
第六十八条  【 董事会的组成】                                                             
第六十九条  【 审计委员会】                                                               
第七十条  【 董事任期及辞任】                                                             
第七十一条  【 董事的解任】                                                                
第七十三条  【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第七十四条  【 经理的设立与职权】                                                    
第七十五条  【 不设董事会的情形】                                                    
第七十六条  【 监事会的设立与组成】                                                  
第八十条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监事会的义务】                             
第八十一条  【 监事会的会议制度】                                                    
第八十三条  【 不设监事会及监事的情形】                                           
第四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八十四条  【 股权转让】                                                                    
第八十六条  【 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                                                  
第八十八条  【 转让未届出资期限或瑕疵出资股权的责任承担】          
第八十九条  【 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九十二条  【 发起人的限制】                                                             
第九十五条  【 股份公司章程内容】                                                    
第九十六条  【 注册资本】                                                                    
第九十七条  【 股份认购】/第九十八条  【 发起人的出资】                  
第九十九条  【 其他发起人的连带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  【 股东名册】                                                                
第一百零三条  【 成立大会】                                                                
第一百一十条  【 股东的查阅、复制、建议和质询权】                            
第一百一十二条  【 股东会的职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  【 股东会会议】                                                         
第一百一十八条  【 出席股东会的代理】                                             
第一百二十条  【 董事会的组成、任期、职权及董事的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 审计委员会】                                                         
第一百二十六条  【 经理的设立与职权】                                              
第一百三十条  【 监事会的组成及任期】                                              
第一百三十一条  【 股份公司监事会职能】                                         
第一百二十八条  【 不设董事会的情形】/第一百三十三条  【 不
设监事会的情形】                                                    
第一百三十六条  【 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应载明的特殊事项】             
第一百三十七条  【 应由审计委员会事前通过的事项】                        
第一百四十条  【 信息披露义务及禁止违法代持】                                
第一百四十一条  【 禁止交叉持股的情形】                                         
第六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百四十二条  【 股份及其面额】                                                    
第一百四十四条  【 类别股】/第一百四十五条  【 发行类别股公
司章程记载事项】/第一百四十六条  【 类别股
股东的双重表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 股份形式】                                                             
第一百五十二条  【 授权董事会发行股份】/第一百五十三条
【 董事会发行新股的通过】                                     
第一百五十七条  【 股份转让】                                                             
第一百六十条  【 特定持有人的股份转让】                                         
第一百六十一条  【 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                                  
第一百六十三条  【 禁止财务资助】                                                    
第七章   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  【 国家出资公司的概念】                                         
第一百六十九条  【 出资人职责】                                                         
第一百七十条  【 党对国家出资公司的领导】                                       
第一百七十一条  【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制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  【 国有独资公司股东权的行使】                                
第一百七十三条  【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                                       
第一百七十四条  【 国有独资公司的经理】                                         
第一百七十五条  【 国有独资公司的兼职禁止】                                  
第一百七十六条  【 国有独资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第一百七十七条  【 国家出资公司的合规建设】                                  
第八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一百八十条  【 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一百八十一条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行为】                 
第一百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公司交易的程序】     
第一百八十三条  【 谋取公司商业机会的禁止及例外】                        
第一百八十四条  【 经营同类业务的限制】                                         
第一百八十五条  【 关联董事的回避表决】                                         
第一百八十九条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权益受损的股东救济】             
第一百九十一条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     
第一百九十二条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连带责任】                                                          
第一百九十三条  【 董事责任保险】                                                    
第九章   公司债券                                                                                            
第二百零四条  【 债券持有人会议】/第二百零五条  【 债券受托
管理人】/第二百零六条  【 债券受托管理人的
义务】                                                                          
第十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二百一十条  【 公司税后利润分配】                                                  
第二百一十一条  【 违法分配利润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一十二条  【 利润分配时限】                                                    
第二百一十四条  【 公积金的用途】                                                    
第十一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二百一十九条  【 公司简易合并】                                                  
第二百二十四条  【 公司减资】                                                         
第二百二十五条  【 公司简易减资】                                                  
第二百二十六条  【 违法减资的法律后果】                                       
第二百二十七条  【 股东的优先认购权】                                         
第十二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二百三十二条  【 清算组及清算义务人】                                      
第二百三十三条  【 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                                      
第二百四十条  【 简易注销公司登记】                                             
第二百四十一条  【 强制注销登记】                                                  
第十三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十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百五十条  【 欺诈取得公司登记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五十一条  【 未依法公示信息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五十二条  【 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五十三条  【 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五十四条  【 公司财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五十八条  【 公司登记机关违法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