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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的观念与现代化
    编号:9516
    书名:法的观念与现代化
    作者:范进学
    出版社:山东大学
    出版时间:2002年11月
    入库时间:2002-11-8
    定价:16
    该书暂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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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书目录

    序言
    (一)
    乡土社会的中国迈向现代化社会的中国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
    流。在中国,礼治秩序与制度的解构过程即是现代化法治秩序与制
    度的建构过程。解构意味着与过去的制度告别,建构则意味着一个
    新生的、寄托着建构者无限理想与价值追求的制度的降临。在这社
    会大变迁、大转型的历史时期,任何制度的变迁与变革都充满着制
    度创造者与制度下生活的人们的矛盾与痛苦抉择,变则生,守则
    死。而制度变迁最为关键的当是孕育于制度中的法权利观念与文
    化因子。法权利观及其文化观是一个社会历史的积淀、传统的积
    淀,它蕴涵着一个民族、一个社会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的。
    特定历史条件中独特的思维模式和思维方法以及价值观、理念现
    的理性反思,包含着深刻的人文情怀与对具体的民族、种族生生不
    息的文化道德传统的记载,它是一个社会生存的根基。无怪乎著名
    学者梁治平先生指出“法律问题最终变成为文化问题”。“法律改革
    的命运在根本上取决于文化建设的成败”。诚哉斯言!因此,在推
    进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中除了专注于具体的现代法律制度建构
    外,还应更多关注作为制度整体化的文化格局,更多给予法律制度
    中所需要的法权利文化养料以倾注。换言之,不仅要借鉴或移植西
    方的法律制度,而且要移植并培养与之相关的伦理价值与权利观
    念,使公众形成对法制度与秩序的普遍性的信仰,否则,法律制度
    及其规范就不能内化为公众的守法精神,进而落实到行为中去,从
    而会导致现代法律制度的名存实亡。
    (二)
    制度的变迁与创新离不开观念的变迁与创新,而观念的变迁
    与创新又离不开思想的启蒙。假若没有17、18世纪资产阶级思想
    家们的思想启蒙,则没有资本主义制度对封建专制制度的胜利以
    及资本主义制度的创制与稳固;没有对“天赋权利”与权力制约的
    法治精神的鼓动与宣传,则没有公民对人权与法律的信仰与对法
    律制度的服从与支持。中国当代社会关系的无序与失范并不是制
    度本身造成的,它与法权利观念的缺失有重大的关因。制度是现代
    的,制度创新是符合现代化原则与精神的,制度构建亦遵循了现代
    化的模式,但制度却被视为外来的、与己不相干的,我行我素固然
    是一种对制度的漠视,却可能与其自身相连的法文化观念相契合。
    所以,制度的变迁须与观念的变迁相随,大多数时候更应该是观念
    先行、思想先行。中国法制的现代化如果脱离法观念思想的启蒙,
    缺乏支撑制度的人文关怀,制度下的无序化则是必然的。这从反面
    说明了法观念启蒙对制度稳定性、现代性之重要意义。林毓先生
    曾谈到,在中国民主与法治的观念启蒙的时代已经过去,其实不
    然。社会公众的失范与社会关系的失序均表明着社会主体的法观
    念的调如,表明法观念启蒙至少在历经长达两千多年封建社会后
    的中国仍任重道远。所以,法观念的启蒙依然是每一个思想家的历
    史性课题与历史责任。
    (三)
    中国法制现代的目标模式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
    家”,但“依法治国”仅是手段,“法治”或“法治国家”才是目的,因
    此,中国为法制现代化所作的一切努力皆需以此为目标选择。而对
    这一目标达成的最为关键的因素是人们对待“法”的观念的问题。
    观念的问题不解决,一切均无从谈起。所以,本书首先从法律信仰
    观念切题,就法律信仰的概念及其要素进行分析,并针对我国目前
    存在的对法律信仰危机之征象与成因,以及法律为何一定要成为
    人们信仰的对象、法律信仰的基础及内外在构成要件进行了详实
    的分析论证,其目的旨在说明“当法律不被信任、信仰而使法律形
    同虚设时,即使制定出千百部法律,也难以内化为一种民族传统和
    民族精神,从而难以完成建设法治国家的历史使命”。其次,对法观
    念现代化的政治民主制度基础与载体作了详尽的阐明。前者旨在
    说明法制现代化之完成重在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法的观念若缺乏
    法治所需要的民主政治制度的支撑,法治也不可能以制度的形态
    出现;后者则是力图说明只有法治化的制度文明才是应当指称的
    法治文明,并以此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再次,法治的核心是现代化
    司法理念的树立与法律职业主体即法学家与法律家阶层的出现与
    职业道德的生成,法治制度创新从一定意义上说是通过他们得以
    实现的,所以作者就中国司法改革的必然性与模式定位、司法公正
    及其基本理念、法律职业主体及其伦理道德进行了论述。最后,本
    书认为法治是精英的,更是大众的,法治理念价值及其规范原则只
    有社会化并为社会成员所接受、认可,法治才是现实的、有力量的;
    同时,针对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实施的法律社会化运动的
    利弊进行了评析,力图阐释法治社会化所需要的另一重要的法治
    建设的精神要件即守法精神,明确指出:守法精神的缺失是当前中
    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障碍之一。因此,作者认为,由公
    民守法到政府守法,由不得已守法到自觉、自律守法这一历史性转
    变的过程,将是社会主体守法精神渐进产生到发育成长再到最终
    形成的过程,将是法治精神生成的过程,也必将是法治国家和法治
    社会实现的过程。
    范进学
    2002年3月12日于泉城望山居

    目录
    序言
    第一章法律信仰:法制现代化的精神塑造
    一、法律信仰的概念及其要素分析
    二、法律信仰危机征象与成因分析
    三、法律为何一定要成为信仰的对象
    四、法律及其信仰基础
    五、法律信仰:内外在构成要件
    第二章民主政治与法治:法观念现代化的制度基础
    一、民主的概念分析
    二、民主的实现形式: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的比较
    三、法治政治:理论与原则
    四、当代中国法治进程中的观念悻论
    第三章法治文明:法观念现代化的制度载体
    一、法治文明:精神文明的价值取向
    二、道德法律化与法律道德化:法律与道德关系的思考
    三、法治化制度文明:精神文明的框架选择
    四、道德的进步在于法治的进步
    第四章司法公正:司法现代化的逻辑起点
    一、公正:法永恒的和最高的价值追求
    二、司法公正的基本内涵
    三、司法公正的基本原则
    四、司法改革的必要性及其目标定位
    第五章法律职业:法制现代化的主体性构造
    一、法律职业的概念与特征
    二、法律职业主体
    三、法律职业伦理与规范
    四、法解释:法官在创制规范中的作用
    第六章法治社会化与守法精神
    一、法治社会化:概念及其功能
    二、中国法律社会化运动评析
    三、守法精神:法治的精神要件分析
    后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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