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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刑法规范与立法资料精选(第三版)
    编号:87391
    书名:.中国刑法规范与立法资料精选(第三版)
    作者:高铭暄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21年3月
    入库时间:2021-4-22
    定价:228
    该书暂缺

    图书内容简介

    "目  录
    第一单元
    逮捕价值观的重构
    浅议网络时代逮捕价值观及条件的重构
    案说“该捕则捕,当放则放”动态辩证逮捕价值观
    捕诉一体化背景下的法律监督须实现五个转变
    引入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探索捕后取保和捕后不诉
    对“捕后不诉”的辩证评价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应摒弃重刑主义考评思维
    魔高已三尺,道高须几丈?
    ——刑事司法如何应对犯罪网络化高科技化跨地域化
    现代社会任何个人没有杀人的任何理由
    将监狱人犯减少60%如何?
    我和北大学子探讨交流了什么?
    第二单元
    法学大家的
    辩证之光
    中国法治,必须有中国方案
    ——向法学大家请教法治问题
    苏力教授印象
    致敬李步云:从战场英雄到法学泰斗
    主客观法律的辩证统一
    ——胡云腾教授“主客观双重法律说”述评和随想
    第三单元
    形而上学,机械
    主义评析
    才见两棵树,就说是森林!
    ——评《立即叫停》网贴的极端逻辑
    法律人,还是要学点辩证法
    检察机关“抗重求轻”,二审法院加重处罚违背基本法理
    ——被告人余金平交通肇事案评析
    三年缓刑vs.二年实刑:孰轻孰重?
    应鼓励法官、检察官兼职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
    有效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立法完善与司法改进
    怎样才能使学术研讨会“不拖堂”
    第四单元
    雄辩与诡辩
    刑事辩护应以合法为前提,有效为目标
    法庭是什么?
    和青年律师说几句真心话
    “保护人民”应成为坚定而响亮的法治表达
    司法机关应当理直气壮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拥有枪支是什么权利?
    《辩证法与放屁》乃噱头诡辩术,有何可“赏”?
    “海盗抗辩”“幽灵抗辩”不得采信
    虚假调解、虚假仲裁类“伪证据”不得采信
    第五单元
    虚假诉讼防治论
    依然是良心
    ——我与反虚假诉讼、虚假仲裁的故事
    奉诚若金,凡假必打
    ——写在《虚假诉讼、虚假仲裁防治与实案精解》
    出版之际
    也论“虚假诉讼罪”的溯及力
    司法应避免充当黑钱洗白和虚假诉讼工具
    ——试论为什么对大额现金交易纠纷不得作出司法确认
    当心司法为“高利贷”背书
    ——再论为什么对大额现金交易纠纷不得作出司法确认
    我国《刑法》已规定虚假诉讼罪,为何还要设立“虚假仲裁(公证)罪”?
    中国仲裁制度构建无须与西方“对表”
    第六单元
    “24条”之殇
    我与“24条”的故事
    再论“24条”之谬和“补充规定”之疏
    “24条呵,这件皇帝的新装”……
    “家事代理规则”基本过时了
    ——兼与孙宪忠委员商榷
    “全国维护妇女权益十大案例”是如何炼成的
    ——喻某涉夫妻共同债务申诉案述评
    第七单元
    民法典之光
    《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规定解读与释疑
    处理夫妻一方“侵权之债”的基本法理和特别清偿程序
    相邻关系:将《民法典》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为行
    《民法典》:普通公民和社会公众人物名誉权保护的区别
    “钱是你的,但资源是社会的”
    《民法典》对英雄烈士人格利益保护作出特别规定
    《民法典》:以你为荣为你忙
    ——写在《民法典》生效实施之际
    《民法典》设立“离婚冷静期”是必要而科学的
    跋文一
    三年亦磨一小剑,山虎说法进十佳
    ——“山虎说法”获评“全国检察自媒体十佳”
    跋文二
    “书呆子”沐浴辩证之光
    "

    图书目录

    "目录

    上编:现行刑法规范(1997年10月—2020年12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据1997年刑法典及其之后的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立法解释校注)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犯罪
    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二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三节共同犯罪
    第四节单位犯罪
    第三章刑罚
    第一节刑罚的种类
    第二节管制
    第三节拘役
    第四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第五节死刑
    第六节罚金
    第七节剥夺政治权利
    第八节没收财产
    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一节量刑
    第二节累犯
    第三节自首和立功
    第四节数罪并罚
    第五节缓刑
    第六节减刑
    第七节假释
    第八节时效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二编分则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二节走私罪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五节金融诈骗罪
    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节妨害司法罪
    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八章贪污贿赂罪
    第九章渎职罪
    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
    附则
    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刑法典)
    附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附三: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节录)

    二、刑法修正案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999年12月25日)
    附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1999年10月25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顾昂然 )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1999年12月17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顾昂然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2001年8月31日)
    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防沙治沙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和刑法修正案(二)(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节录)
    ——2001年8月29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维澄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2001年12月29日)
    附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草案)》的说明
    ——2001年12月24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胡康生 )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01年12月27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维澄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2002年12月28日)
    附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草案)》的说明
    ——2002年12月23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胡康生 )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草案)》审议结果的书面报告
    ——2002年12月26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2005年2月28日)

    附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草案)》的说明
    ——2004年10月22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胡康生)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05年2月25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2006年6月29日)
    附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草案)》的说明
    ——2005年12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安建)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2006年4月25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坤仁)

    附三: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06年6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坤仁)

    附四: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书面)
    ——2006年6月29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2009年2月28日)
    附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草案)》的说明 ——2008年8月25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
    附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2008年12月22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适时)
    附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09年2月25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适时)
    附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2009年2月27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2011年2月25日)
    附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的说明

    ——2013年8月23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


    附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2010年12月20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附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11年2月23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适时)


    附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2011年2月25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8月29日)
    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
    附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的说明
    ——2014年10月27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
    附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二次审议稿)
    附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附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三次审议稿)
    附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2017年11月4日)
    附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草案)》的说明
    ——2017年10月31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超英)
    附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2020年10月26日)
    附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的说明
    ——2020年6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宁)
    附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附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附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三、单行刑法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8年12月29日)
    附一:对《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1998年10月27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1998年12月23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绪武)
    附三:关于证券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兵役法的决定(草案)、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节录)
    ——1998年12月28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维澄)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2015年8月29日)
    附一: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2015年8月24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
    附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15年8月28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2019年6月29日)
    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
    附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19年6月29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附三: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2019年6月2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

    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2020年5月28日)
    附: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2020年5月22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晨)
    5.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2020年6月30日)
    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说明(摘选)
    ——2020年6月1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四、立法解释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2000年4月29日)
    附一: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草案)》的说明
    ——1999年12月17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胡康生)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00年4月25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顾昂然 )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2001年8月31日)


    附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2001年6月26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杨景宇 )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01年8月27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顾昂然 )

    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2002年4月28日)
    附: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草案)》的说明

    ——2002年4月24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胡康生)


    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2002年4月28日)
    附一: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草案)》的说明
    ——2002年4月24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胡康生 )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草案)、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草案)审议结果的书面报告
    ——2002年4月28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2002年8月29日)
    附一: 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草案)》的说明
    ——2002年8月23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胡康生)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草案)审议结果的书面报告
    ——2002年8月29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2002年12月28日)
    附一: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草案)》的说明
    ——2002年12月23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胡康生 )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草案)》审议结果的书面报告
    ——2002年12月26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2004年12月29日)
    附一: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草案)》的说明
    ——2004年12月25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安建 )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04年12月27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 )

    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解释(2005年12月29日)

    附一: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解释(草案)》的说明
    ——2005年12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安建)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解释(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05年12月27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

    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2005年12月29日)


    附一: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草案)》的说明
    ——2005年12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安建)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05年12月27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
    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2014年4月24日)
    1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2014年4月24日)
    1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2014年4月24日)
    1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解释(2014年4月24日)
    附一: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解释(草案)》的说明
    ——2014年4月21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郎胜)
    附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解释(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14年4月24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下编:历史文献资料(1949年10月—1997年9月)

    Ⅰ. 新中国成立至1979年刑法典通过(1949年10月—1979年6月)

    一、 刑法立法文件选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
    (1951年2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1951年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

    附: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和惩治反革命条例问题的报告
    ——1951年2月20日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彭真)

    2. 妨害国家货币治罪暂行条例
    (1951年4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
    (1952年4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1952年4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

    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草案的说明
    ——1952年4月18日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的报告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彭真)


    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反革命分子的管制一律由人民法院判决的决定
    (1956年11月1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5. 关于死刑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的决议
    (1957年7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死刑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的决议如何执行问题给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
    (1957年9月26日)

    二、刑法草案选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大纲草案
    (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1950年7月25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指导原则草案(初稿)
    (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1954年9月30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草案(初稿)(第22次稿)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1957年6月28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草案(修正稿)(第33次稿)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1963年10月9日印)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草案(法制委员会修正第二稿)(第37次稿)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办公室1979年5月12日印)

    附:关于刑法(草案)刑事诉讼法(草案)的说明(节录)
    ——1979年6月7日在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真)

    Ⅱ. 1979年刑法典通过至1997年刑法典施行
    (1979年7月—1997年9月)


    一、刑法立法文件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79年7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5号公布自1980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一:关于七个法律草案的说明(节录)
    ——1979年6月26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真)

    附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5号
    (1979年7月6日)

    (二)单行刑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
    (1981年6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1981年6月10日公布自1982年1月1日起施行)
    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草案)》的说明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副主任史进前)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死刑案件核准问题的决定
    (1981年6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
    (1981年6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自1981年7月10日起施行)

    附: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等三个决定(草案)的说明(节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王汉斌)

    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
    (1982年3月8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自1982年4月1日起施行)

    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83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号公布施行)
    附:“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等几个法律案的说明(节录)
    (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王汉斌)

    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决定
    (1987年6月23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施行)
    附一:国务院关于提请作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其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决定》的议案
    (1987年6月6日)
    附二:关于提请作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其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决定》的说明
    ——1987年6月18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国务院法制局局长孙琬钟)

    附三:几个公约的有关条款

    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1988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施行)

    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
    (1988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施行)
    附一:关于惩治走私罪和惩治贪污罪贿赂罪两个补充规定(草案)的说明
    ——1987年11月17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汉斌)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对惩治贪污罪贿赂罪和惩治走私罪两个补充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1988年1月11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项淳一)


    附三: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和惩治走私罪两个补充规定(草案)修改稿几点修改意见的汇报
    ——1988年1月19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联组会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项淳一)

    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补充规定
    (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施行)

    附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草案)》的说明(节录)
    ——1988年1月11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国务院副秘书长张文寿)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节录)
    ——1988年8月29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宋汝棼)

    1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
    (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施行)
    附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法(草案)》的说明(节录)
    ——1988年8月29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林业部部长高德占)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节录)
    ——1988年11月2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林涧青)

    1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
    (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施行)
    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节录)
    ——1990年6月20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项淳一)

    1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1990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九号公布施行)
    附: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1990年10月25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顾昂然)

    1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
    (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施行)
    附一:关于禁毒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1990年10月25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顾昂然)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对《关于禁毒的决定(草案)》和《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1990年12月20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项淳一)



    1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的补充规定
    (1991年6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施行)
    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节录)
    ——1991年6月21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项淳一)

    1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施行)
    附一: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1991年6月21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顾昂然)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对《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1991年8月29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林涧青)
    1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1991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一: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1991年6月21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顾昂然)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对《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1991年8月29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顾明)

    1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
    (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1992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一号公布自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节录)
    ——1992年8月28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宋汝棼)

    1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决定
    (1992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199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七号公布施行)
    附:关于《关于惩治劫持航空器、船舰犯罪的补充规定(草案)》的说明
    ——1992年12月22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公安部部长陶驷驹)


    1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
    (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1993年2月22日公布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附:关于国家安全法(草案修改稿)、修改商标法的决定(草案)、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草案)、产品质量法(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汇报(节录)
    ——1993年2月22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宋汝棼)

    2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
    (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3年7月2日公布自1993年9月1日起施行)

    附:关于科学技术进步法(草案修改稿)、农业技术推广法(草案修改稿)、农业法(草案修改稿)、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补充规定(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汇报(节录)
    ——1993年6月30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薛驹)

    2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
    (1994年3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施行)
    附一: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草案)》的说明
    ——1993年12月20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顾昂然)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1994年3月2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项淳一)

    附三:关于对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草案修改稿)和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汇报(节录)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薛驹)

    2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施行)
    附一: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1994年5月5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顾昂然)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1994年6月28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叔文)

    附三:关于劳动法(草案修改稿)、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草案修改稿)和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汇报(节录)
    ——1994年7月4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薛驹)

    2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施行)

    附一: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草案)》的意见的汇报(节录)
    ——1993年6月22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卞耀武)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汇报
    ——1995年2月21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厉以宁)

    2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施行)
    附一: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分子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1995年5月5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顾昂然)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分子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1995年6月23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叔文)
    附三:关于担保法(草案修改稿)、保险法(草案修改稿)和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汇报(节录)
    ——1995年6月29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薛驹)
    2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
    (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施行)
    附一:关于惩治伪造、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1995年8月23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顾昂然)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伪造、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1995年10月23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薛驹)

    附三:关于民用航空法(草案修改稿)、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草案修改稿)、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草案修改稿)和食品卫生法(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汇报(节录)
    ——1995年10月30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薛驹)


    二、刑法草案选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改稿)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1988年12月25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1996年10月10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草案)
    [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文件(八)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1996年12月20日印]
    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汉斌1996年
    12月24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草案)(修改稿)
    [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文件(六)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1997年2月17日印]
    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草案)》修改意见的汇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汉斌1997年2月19日)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草案)
    [第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文件(十七)第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1997年3月1日印]
    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1997年3月6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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