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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研究
    编号:87264
    书名:.环境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研究
    作者:李庆保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21年2月
    入库时间:2021-4-12
    定价:88
    该书暂缺

    图书内容简介

    获取并运用证据进行证明是所有诉讼中的关键问题。在具体的诉讼证明场域中,证据制度除了涉及各种具体的证据运用问题,同时还涉及到其证明对象,即实体法律问题。通过对于1000例环境民事私益和公益诉讼案例的实证分析发现,当前我国环境民事诉讼实体证明中存在与证据制度相关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举证责任分配混乱、实体要件证明难、当事人自行取证受限过大、科学证据适用不规范等。究其原因,既有一些问题在理论研究上存在空白和模糊,也有实践中法官和当事人对有关法条在理解运用上存在误区和偏差。对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本书在理论上分别对环境侵权责任和环境公益损害民事责任的构成做出了进一步厘清,对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概念及其分配原则进行了反思,并对环境民事诉讼实体证明要件的举证责任进行分配再平衡;对损害后果与排污行为之间的关联性涵义及其证明要点做出了澄清,同时对于排污行为和损害后果的证明要点进行了探讨;结合定案证据三性要求提出了一系列纾解当事人自行取证难的措施和对策;在反思科学证据适用的经济性与平等性以及其自身科学性的基础上,对规范科学证据之适用提出立法改进方案。

    图书目录

    "目 录
    引 言
    第一章 环境民事诉讼证据制度之研究范围
     一、环境民事诉讼概述
      (一)环境民事诉讼之界定
      (二)我国环境民事诉讼概况及其主要特点
     二、证据制度概述
      (一)诉讼主张
      (二)诉讼证明
      (三)诉讼证据
     三、环境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研究范围之确定
      (一)环境民事诉讼证据制度一般研究范围
      (二)本书研究范围的确定
      (三)本书研究思路
    第二章 环境民事诉讼实体证明对象之厘清
     一、实体法上关于环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之考察
      (一)环境污染私益侵害民事责任之构成要件
      (二)生态破坏环境私益侵害民事责任之构成要件
      (三)环境公益侵害民事法律责任之构成要件
     二、环境民事诉讼中实体证明对象之确定
      (一)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中实体证明对象
      (二)生态破坏侵权诉讼中实体证明对象
      (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实体证明对象
    第三章 实体证明对象举证责任分配再平衡
     一、环境民事诉讼中存在的实体要件举证责任分配问题
      (一)环境民事私益诉讼中存在的实体要件举证责任分配问题
      (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存在的实体要件举证责任分配问题
     二、实体要件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及其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实体要件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之考察
      (二)实体要件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三、对举证责任界定及其分配原则主流观点之反思
      (一)对举证责任界定之反思
      (二)对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主流观点之反思
     四、环境民事诉讼实体证明对象举证责任分配再平衡之对策
      (一)举证责任分配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二)环境民事诉讼实体证明对象举证责任分配再平衡
      (三)完善环境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之对策
    第四章 关联性含义澄清及其证明要点探讨
     一、关联性含义不清与证明要点不明问题
     二、实务中对关联性的理解与证明情况之考察
      (一)法院对关联性的理解之考察
      (二)关联性在实践中证明情况之考察
     三、理论界对于关联性理解与证明要点之考察
      (一)理论界对于关联性理解之考察
      (二)理论界关于关联性证明要点之考察
     四、关联性含义及其证明要点之我见
      (一)关联性含义之澄清
      (二)关联性证明之要点
    第五章 排污行为与损害后果证明困难之纾解
     一、排污行为与损害后果之证明难问题
      (一)败诉原告对排污行为与损害后果之证明困难
      (二)部分胜诉原告对排污行为与损害后果之证明困难
     二、排污行为与损害后果证明难之原因分析
      (一)排污行为证明难之原因
      (二)损害后果证明难之原因
     三、排污行为与损害后果证明困难纾解之对策
      (一)排污行为证明困难之纾解
      (二)损害后果证明困难之纾解
    第六章 纾解当事人自行取证困难之对策探讨
     一、当事人自行取证主要困难之考察
      (一)环境侵权案件败诉原告自行取证之主要困难
      (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败诉被告自行取证所存主要缺陷
     二、当事人证明困难及其自行取证所存缺陷之主要原因分析
      (一)自行取证容易受到合理怀疑
      (二)自行取证偏离证据“三性”标准
      (三)自行取证缺少可以遵循的指南
      (四)自行取证缺少组织帮助
      (五)第三方中介服务力量发展不足
      (六)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败诉被告处境不利
     三、纾解当事人自行取证困难之对策
      (一)当事人自行合法取证的权利应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为当事人自行取证提供规则指引
      (三)为当事人自行取证提供组织帮助
      (四)大力发展第三方中介取证服务
      (五)建立取证援助服务制度
      (六)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中为被告取证提供程序保障
    第七章 对适用科学证据之反思与改进
     一、科学证据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案件事实证明过于依赖科学证据
      (二)各诉讼主体对科学证据的认可率差异悬殊
      (三)科学证据在适用时受到质疑众多
      (四)科学证据适用在立法上存有不足
     二、对科学证据适用之反思
      (一)对适用科学证据经济性之反思
      (二)对科学证据适用平等性之反思
      (三)科学证据之科学性反思
     三、科学证据适用之改进对策
      (一)明确鉴定程序之启动主体
      (二)明确鉴定权的类型与适用范围
      (三)明确司法鉴定人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四)明确科学证据审查认证之原则
    结 论
    参考文献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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