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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现代中国城乡规划法律问题研究
    编号:86951
    书名:.近现代中国城乡规划法律问题研究
    作者:牛锦红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20年12月
    入库时间:2021-3-8
    定价:76
    该书暂缺

    图书内容简介

    《近现代中国城乡规划法律问题研究》对包括传统中国在内的城乡规划法律问题发展轨迹作了清晰的梳理,初步总结了近现代城乡规划法律近代化的转型及其成败得失,将使读者能够基本了解古今中国城乡规划法律的演变。作者在书中提出了不少有创建的研究观点,如在城市法律史或乡村法律史的研究中,应该从整个城市和农村地区,对城乡进行整体考虑,而不是专注于一边,忽略了其他;无论是个案研究城市规划法、区域城市规划法,还是不同类型的城市群体规划法,前提是必须把城市规划放入城乡规划的大环境中;无论何时,城市规模怎样,都会有在时间和空间上与之相对应的乡村作为支撑和呼应,城乡一体化视角是我们研究城市规划法制史的必然思路等,从不同维度揭示了城乡规划法的基本内涵,厘清了城市规划法律史问题考察思路,令人印象深刻,具有启迪意义。

    图书目录

    "目 录
    绪 论
     一、近现代中国城乡规划法律问题的研究对象
     二、近现代中国城乡规划法律问题研究的分期
      (一)近现代中国城乡规划法律问题研究的断限
      (二)近现代中国城乡规划法律问题研究的分期
     三、近现代中国城乡规划法律问题研究的意义
      (一)理论意义
      (二)现实意义
     四、相关学术史回顾
      (一)国外学术界研究状况
      (二)国内学术界研究状况
    第一章 溯源:古代中国城乡规划法律与问题(1840年以前)
     一、古代中国城乡规划法律演变
      (一)西周时期:“国”“野”一体化制度
      (二)春秋战国:城乡规划思想制度转变
      (三)秦汉时期:经济区域体制自发形成
      (四)唐宋时期:从“坊制”到“街市制”
     二、古代中国城乡规划法律渊源
      (一)城市规划法律渊源
      (二)乡村规划法律渊源
     三、古代中国城乡规划法律特点
      (一)古代中国城乡规划法律的根本渊源
      (二)古代中国城乡规划法律的经济因素
      (三)古代中国城乡规划法律一体化特征
     四、古代中国城乡规划法律问题
      (一)古代中国城乡规划立法问题
      (二)古代中国城乡规划执法问题
      (三)古代中国城乡规划司法问题
     五、本章结语
    第二章 变革:清末时期城乡规划法律与问题(1840~1912
    年)
     一、西方城乡规划法律的起源与传入
      (一)近代西方城乡规划法律制度的起源
      (二)近代西方城乡规划法律制度的传入
     二、中国发展对城乡规划法律的影响
     三、清末城乡规划法律体系初建
      (一)清末国家城乡规划法律内容
      (二)清末上海城乡规划法律体制
      (三)清末北京城乡规划法律体制
      (四)清末南京城乡规划法律体制
     四、清末时期城乡规划法律主要问题
      (一)立法与执法机关不稳定,职能权责不明确
      (二)缺失国家城乡规划法律,地方法规多元化
      (三)城乡规划法律的不平衡,乡村规划较薄弱
      (四)城乡规划法律移植渐多,本土化问题凸显
      (五)城乡规划法与民族情绪,规划执行阻碍多
     五、本章结语
    第三章 发展:北洋政府时期城乡规划法律与问题(1912~1927年)
     一、北洋政府时期城乡规划法律体系的构建
      (一)北洋政府时期国家城乡规划立法
      (二)北洋政府时期地方城乡规划立法
      (三)北洋政府时期乡村规划法律状况
     二、北洋政府时期城乡规划执法主体的演变
      (一)中央执法机构
      (二)地方执法机构
     三、北洋政府时期城乡规划法律的主要问题
      (一)城乡规划法律的畸形化问题
      (二)城乡规划法律的差异性问题
      (三)城乡规划法律的政治性问题
      (四)城乡规划法律的本土化问题
      (五)城乡规划法律的环境性问题
     四、本章结语
    第四章 转型: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城乡规划法律与问题(1927~1949年)
     一、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城乡规划法律体系近代化的前奏
      (一)《首都计划》的制订过程与重要意义
      (二)《授权法草案》与《首都分区条例草案》
     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国家城乡规划法律体系的近代化
      (一)城乡规划主干法
      (二)城乡规划配套法
      (三)城乡规划相关法
      (四)其他法律
     三、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地方城乡规划法律体系的近代化
      (一)南京市城乡规划法律制度建设
      (二)上海市城乡规划法律制度建设
      (三)北平市城乡规划法律制度建设
      (四)伪满洲国和汪伪政权的城乡规划法律体系
     四、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城乡规划执法主体的近代化
      (一)国家城乡规划管理机构的变化
      (二)南京市城乡规划管理机构的变化
      (三)上海市城乡规划管理机构的变化
      (四)北平城乡规划管理机构的变化
      (五)伪满洲国城乡规划管理机构的演变
      (六)汪伪政权城乡规划管理机构的演变
     五、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城乡规划法律的主要问题
      (一)城乡规划法律的不平衡性依然突出
      (二)城乡规划法律的区域性差异较明显
      (三)城乡规划体制中的“官本位”思想严重
      (四)城乡规划知识及相关法律知识缺乏
      (五)城乡规划法律与战争间的关系问题
      (六)城乡规划法律实践与建设经费问题
     六、本章结语
    第五章 创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律与问题(1949~2010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律体系演变和确立
      (一)国家城乡规划立法演变及成果
      (二)地方城乡规划法规体系的完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执法主体与执法状况
      (一)国家城乡规划执法主体与执法状况
      (二)地方城乡规划执法主体与执法状况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律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原则性强
      (二)法律权威不高
      (三)法律移植明显
      (四)公众参与缺乏
      (五)监督能力欠缺
     四、本章结语
    第六章 近现代中国城乡规划法律问题的启示
     一、加强国家主权意识
     二、强化公共行政理念
     三、树立法律本土理念
     四、维系传统人文精神
     五、提高法律运行职能
      (一)科学化与现代化的立法机制
      (二)科学化与现代化的执法机制
      (三)科学化与现代化的监督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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