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国内同类著述侧重于域外未列举宪法权利理论与实践的引介不同,《未列举宪法权利:论据、规范与方法——以新权利的证成为视角/公法时代丛书》立基于“新权利(未列举宪法权利)是如何被证成的”这一视角,阐释了由“实质论据”(人权基础原理)、“规范依据”(概括性人权保障条款)和“论证方法”(法律方法在权利证立个案中的运用)构成的权利论证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亦可适用于其他部门法中法末明文规定的新权利之论证。
中国宪法的司法适用虽呈曦弱之势,但自2004年修宪确立“人权保障”条款以来,有关未列举宪法权利保障的规范依据、实质论据之研究已有相当推进;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各种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裁判说理过程中确认宪法未明文规定的权利之现象亦偶有发生。通过对司法裁判文书检索选取的30个案件的分析,《未列举宪法权利:论据、规范与方法——以新权利的证成为视角/公法时代丛书》揭示了“中国司法实践中的确认未列举宪法权利活动”这一被忽视的司法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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