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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债务司法认定及实案评析
    编号:77180
    书名:夫妻债务司法认定及实案评析
    作者:马贤兴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18年3月
    入库时间:2018-5-2
    定价:58
    该书暂缺

    图书内容简介

    俗语云:清官难断家务事。夫妻债务更是异常复杂,不仅涉及诸多法律问题,更关乎婚姻道德、家庭伦理、诚实信用和社会稳定。本书作者长期担任基层法院院长,任多所重点大学兼职法学教授,审理了一大批涉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对夫妻债务的诸多理论问题,特别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带来的系列问题作出了独到的思考,探索了一整套处理夫妻债务纠纷的司法认定原则和裁判方法。这些理论思考、认定原则和裁判方法,本书用上篇、中篇、下篇和新篇的结构,通过理论阐释和实案评析予以充分展开。既可作为法学院校师生的教学参考用书,又为广大司法工作者和律师朋友提供了实务范例,更可作为社会规范债权债务、防范风险和有关当事人法律维权的指导用书。
    本书还全面呈现了著者多年来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思考、不断呼吁修正到*高人民法院重颁夫妻债务裁判规则的全过程,展现了一位基层司法工作者、理论思考者的法学功底、司法良知和勇于探索、为民担当的情怀。

    图书目录

    序言 我与“24条”的故事
    写在前面学法用律要佩觿:常识常情与常理
    ——最高人民法院重颁“涉夫妻债务纠纷解释”有感
    上篇 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认定
    我国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司法现状
    一、现实状况的大致分析
    二、理论分析
    三、结论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司法规则的历史演变
    一、谁使用谁偿还原则与例外并存的规则阶段
    二、谁使用谁偿还与经合意共偿还并存的规则阶段
    三、谁使用谁偿还、经合意共同偿还与约定财产制一方偿还并存的规则阶段
    四、以共同债务推定为原则与以个人债务认定为例外的规则阶段
    “24条”弊端剖析
    一、例外情形和举证分配反常理,侵犯了民事主体的知情权
    二、违背债权规范的法治精神
    三、未均衡保护社会主体,破坏社会公平
    四、对上位法的僭越
    五、“24条”债权保护的偏颇涉嫌违法
    “24条”补充规定评析
    一、“24条”是否与上位法构成冲突?
    二、家事代理权有没有限制?配偶知情权要不要保障?
    三、债权保护与人权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关系是什么?
    四、“24条”及其补充规定是否存在举证责任分配不公平问题?
    五、夫妻离异后,法律能否轻易打破债务人配偶已经重建的生活秩序?
    六、结论
    建设合理的债务认定规则
    一、债权保护当以债权规范为前提
    二、须全社会确立慎重放债理念
    三、法律不应全面保护未尽防范风险义务的债权人
    四、法律保护的债权仅限于正当债权
    五、债务偿还者的确定应遵循合同相对性原则:“谁立据谁还钱”
    六、结论
    涉夫妻债务案件中的自认规则限制
    一、自认规则的概念与效力
    二、虚假诉讼中自认的特征
    三、限制自认规则的基础
    四、自认规则限制的适用与后果
    涉夫妻债务中大额“白纸借条”的认定
    一、涉夫妻债务中大额“现金交易”和“白纸借条”的现状
    二、对大额现金交易作司法确认的负面影响
    三、司法裁判应成为社会经济行为规范的风向标
    四、司法裁判对大额现金交易纠纷必须有正确的应对
    五、国家应尽早出台限制公民使用大额现金的禁止性规定
    六、结论
    可用于司法实践的可操作性技术
    一、怎样的债权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二、让依法讨债更有底气
    三、应确立对大额现金交易不作司法确认原则
    四、关于防治虚假诉讼的十项不支持规定
    中篇夫妻债务纠纷实案评析
    案例类型一:判断是否共同债务的标准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1.无真实付款的债务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2.前夫与情人的债务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一方为他人利益举债的债务如何认定?
    4.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借款能否当然成为夫妻共同债务?
    5.超出家事代理代理权的个人名义债务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
    案例类型二:举债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认定
    1.举债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如何认定?
    2.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欠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案例类型三: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分配
    1.无证据证明一方举债为购置家庭财产的债务如何认定?
    2.无证据证明夫妻一方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夫妻另一方是否应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3.无证据证明发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
    类案评析一:浙江高院提审或再审改判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案例分析
    类案评析二:北大法律信息网7则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案
    类案评析三:夫妻一方串通他人伪造借条,二审法院认定为虚假诉讼案
    类案评析四:从2起案件再看“24条”推定之忧
    类案评析五:长沙中院正确裁判涉夫妻债务纠纷8例
    1.鲁某武诉姚某庆、郝某华夫妻共债一审判为个债二审维持案
    2.黄某诉范某、苏某、苏某群民间借贷纠纷一审判为个债二审维持案
    3.邹某诉李某斌、颜某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改判为夫妻一方个债案
    4.韩某超诉佘某逸、朱某夫妻共同债务二审改判为夫妻一方个债案
    5.肖某赞诉黎某飞、刘某敏、唐某红等民间借贷纠纷被二审驳回诉讼请求案
    6.车某峰诉刘某、陈某夫妻共同债务发回重审改判为个人债务案
    7.中联融资租赁公司诉唐某东、辛某荣夫妻共同债务二审法院提审再审改判为个债案
    8.骆某钢诉周某、陈某端夫妻共同债务二审法院改判为个债案
    类案评析六:刘某强等8名原告诉刘某、陈某共同债务纠纷发回重审改判为个人债务系列案
    类案评析七: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借贷行为构成刑事犯罪,但所借款项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下篇司法实践与媒体报道
    我的司法实践
    各界声音
    第一节专家见解
    1.《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的“死穴”在这儿!
    2.我国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之检讨
    3.补充规定并未解决“24条”所存争议
    4.法必须坚持正义的价值取向——以“24条”为例
    5.司法改革场域中《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补充规定的法理研究
    6.法官大人,举债所得收益“归”夫妻共有,配偶就要连带吗?
    第二节全国人大代表建言献策
    1.关于由最高人民法院尽快修正《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建议(2014)
    2.关于继续呼吁最高人民法院尽快修正《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建议(2015年)
    3.关于依法正确审理裁判涉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建议(2016年)
    4.关于在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上贯彻宪法精神、适度倾斜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建议(2016年)
    第三节各级妇联的鼓与呼
    第四节理论界探讨
    《夫债妻还公平何在——中南大学法学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研讨纪实》
    第五节当事人的呐喊
    1.陈玲2016年10月17日在全国妇联的发言
    2.叶薇2016年10月17日在全国妇联的发言
    3.《全国29省1130名24条受害者群体状况报告》
    媒体关注
    1.“24条”:一条司法解释与“被负债者”的罪和非罪
    2.“夫债妻还”困局待破解——26名离异女被“负债”9511万元
    3.天心区法院破解夫妻债务认定困局
    4.夫妻共同债务坑前妻:夫债妻还,她们卸下婚姻背上巨债
    5.长沙天心区法院前院长马贤兴:夫妻共同债务不能只看借条
    6.“反24条”联盟:近百妻子因前夫欠款“被负债”,结盟维权
    7.《反24条联盟看过来,淮安又添心酸案》及其网友跟帖
    8.“24条”阴影下
    9.哪些债权得不到保护
    10.武汉市检察院对4起涉“24条”案件提起抗诉获改判
    11.安徽省检察长薛江武出庭抗诉“24条”
    新篇最高人民法院重颁夫妻债务新解释
    1.公正规则会超越性别和级别
    2.“全国维护妇女权益十大案例”是如何炼成的?
    3.“共债共签”确立夫妻共同债务新标准
    4.婚姻不再成“被负债”的梦魇
    5.与“24条”其他相关的故事
    跋文
    后记
    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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