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只有开宗明义的将文章的核心概念界定清楚才能有效的展开全文的论述,笔者认为中国行政法学处于一种"扭曲的现代性"状态DANG*当中,既要为现代性补课,同时又要对现代性展开批判,这就是中国行政法学所面临的困境。笔者认为现行行政法学研究的主流是徘徊在政法法学和立法法学之间的研究路径,这种范式表现在追求行政法学技术化、理性化的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的充DANG*当"影子立法者"的角色,用政治的语言分析行政法律问题。笔者从两方面分析了这种研究路径所具有的弊端,同时也为中国行政法学未来的发展提供了一些不成熟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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