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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重要法条与考点大串讲
    编号:7506
    书名: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重要法条与考点大串讲
    作者:骆勇
    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2年1月
    入库时间:2002-5-17
    定价:35
    该书暂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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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 言

    首先,本书以重点法条及相关联内容为线索进行纵横串联归纳,是基于指定教材与必读法规的不同特点。教材的特点是体系性强,逻辑推导清楚,语言通俗易懂。容易作为复习的切入点。但作为备考内容来说,由于它考虑的是知识的体系性和连贯性,因此在说明或分析某一考点时,往往又蕴含了许多与考点无关的说明性、解释性信息量,经验不足的考生或初次参加考试的考生往往会被这种现象误导,既浪费时间,又浪费精力,使得对具体考点的记忆总感到像隔着几层窗纸观物,模模糊糊看不清楚;法规法条的特点是法言法语精确,考点内容明确,通读法规法条就是从具体考点上精确把握考试内容,直击考试精髓,更有应试的
    针对性。也就是说只有熟悉法规法条,并能融会贯通地记忆,才能越接近考点并测检自己把握教材中相关知识点的真实性。
    就教材与法规的关系而言,以重点法条及关联法条串联内容作为考前复习范围,实际上是精准地掌握了应试重点考点。国家司法考试所需求的应试知识,90%以上的内容是由两种形式即指定“教方’或“必读法规汇编”来体现的。换句话说:“教材”与“必读法规汇编”有90%以上的内容是一致的,仅仅是表现方式不同罢了。更准确地说,教材是以体系化的说明、解释方式阐述法规法条的内容。“教材”是“必读法规汇编”的注释本。以法条为根本的复习可以说是国家司法考试的方向性策略。国家司法考试所涉及的法条有1万多条,但应试时所涉及的法条却是极有限的。例如2000年律师4张卷310道主观、客观题直接考查到的法条仅547条,但体现的分值为364分(其他36分主要体现在法理和国际法部分,卷一占30分左右,卷二占6分)。这也从一个侧面提醒我们考试有这样一个原则:善
    取不如善弃!对于国家司法考试如此广博的范围,一个人的聪明力是不可能遍知尽能,必须进行去粗取精、轻重有别的梳理,使心思精力集中到重点、考点的法条上来,才能最终一举成功!所以国家司法考试的考前复习过程中,指定教材的学习往往在复习前期打基础,必读法规中的重点法条是复习后期学习的关键,也是提炼已掌握知识点和培养法言法语式思维的必经过程。
    从历年具体命题形式的特点来看,本书的重点法条及关联内容的归纳正是对付各类命题的克星。近几年命题的趋势表现为题干中的案情所要求的答案选项似乎是针对某一个具体法条考点编制的,但考生最大的困惑和障碍是无法确定围绕具体法条考点对相关联的法条内容编制出来的干扰项,因此基于某种情形对相关联的法条内容进行融会贯通地串联归纳极为重要。本书各部门法法条横向归纳及串联有效地解决了这个难题。本书既有针对各种情形的法条串联,又有针对各部门法的具体制度的特殊点法条归纳,真正达到了由博返约、直击应考精髓的效果。
    本书最大的特点是从重点法条入手,把与之相联系的每一块内容均与相应的准确法条考点及司法解释中的具体条文对应。具体言之,各部分基本上按照以下五部内容展开纵横贯串归纳的:
    (1)以各部门法学科体系流程图为依托,对各部门法重点法条及内容进行纵向考点点评;
    (2)各部门法法条易考考点特定情形或通常情形的横向比较及归纳;
    (3)各部门法法条中比较特殊、易混淆的知识点归纳;
    (4)各部门法的单行法与相应司法解释具体法条之间的对应关系;
    (5)各部门法之间,主要是通过考生难掌握的三大诉讼之间、诉讼法与实体法之间、民商法之间的比较来提示具体法条考点的联系。

    主编 骆勇
    200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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