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法律文明进步的过程中,大陆法系的贡献 特别突出。作为当今世界最大的法系,一方面,大陆 法系涉及国家众多,日本、中国、土耳其,埃及、叙 利亚、伊拉克、利比亚、阿尔及利亚、墨西哥、巴西 、智利、阿根廷等一大批亚、非、拉主要国家均是其 成员,而在其发源地欧洲大陆,以法国、德国为核心 ,更有40余个国家保留着大陆法系的传统。另一方面 ,大陆法系以其鲜明特色,如完整的六法体系、公法 与私法的划分、成文的部门法典、法律解释和法典注 释学、从大学中发展起来的法学教育、教授型的法学 家群体等,丰富着世界法律文明的内涵,推动着文明 的发展。
马贺、蔡迪等编著的《大陆法系(上下)》对大 陆法系做了全面系统的阐述,从其概念、内容、特征 、风格、变迁,以及与法律文明史的内在关系,到法 、徳、意、西班牙、葡萄牙、北欧、日本等大陆法系 主要成员国的法律制度,以丰富的资料,厚重的内容 ,新颖的视角让读者一睹其面貌,成为学习与理解大 陆法系的必读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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