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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范总整理:公司法实用手册(含企业破产法)(内涵专业,编排精当,易翻便携,便于专业学习研究、实务工作
    编号:68486
    书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范总整理:公司法实用手册(含企业破产法)(内涵专业,编排精当,易翻便携,便于专业学习研究、实务工作
    作者:葛伟军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16年4月
    入库时间:2016-5-4
    定价:46
    该书暂缺

    图书内容简介

    "本书收集和整理了与我国《公司法》每个法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判例等,以注释的方式逐一解释每个法条。
    正文部分以及用以注释法条的材料,采如下体例:
    1.正文为每部法律的法条。
    2.脚注为注释每个条款的文件。用以注释的文件,最早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最晚截至2016年2月底,主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两高工作文件、部门规章及部门规范性文件、两高公报案例。年代较早或者使用频率较低的文件,并未收录。
    3.每个脚注中注释文件的编排顺序如下:
    (1)总体顺序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文件、部门规章及部门规范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案例排列。
    (2)在每一类相同性质的文件中,按照发布的时间顺序,从老到新排列。但是在排列时,考虑与所释条款的相关性、对条款解释的全面性等因素,按照重要在先的原则排列。
    (3)用以注释的文件,按照注释内容,根据需要或摘录一部分,或省略一部分,或全文使用。
    4.附录为用以注释的所有文件的名称汇编,按照其发布的时间顺序排列。
    在系统梳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司法和破产法案例的基础上,本书选取了数十个相关的案例,并对裁判结果进行概括,将其置于与案例裁决相关的法条项下,便于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与适用。公报案例的目录,附于本书的最后,按时间顺序排列。
    本书包含最近一年(2015年2月~2016年2月)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文件,包括:《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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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书目录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立法宗旨
    第2条调整对象
    第3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
    第4条股东权利
    第5条公司义务及权益保护
    第6条公司登记
    第7条营业执照
    第8条公司名称
    第9条公司形式变更
    第10条公司住所
    第11条公司章程
    第12条经营范围
    第13条法定代表人
    第14条分公司与子公司
    第15条转投资
    第16条公司担保
    第17条职工权益保护与职业教育
    第18条工会
    第19条党组织
    第20条股东禁止行为
    第21条禁止关联交易
    第22条公司决议的无效或被撤销
    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设立
    第23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第24条股东人数
    第25条公司章程内容
    第26条注册资本
    第27条出资方式
    第28条出资义务
    第29条设立登记
    第30条出资不足的补充
    第31条出资证明书
    第32条股东名册
    第33条股东查阅、复制权
    第34条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
    第35条不得抽逃出资
    第二节组织机构
    第36条股东会的组成及地位
    第37条股东会职权
    第38条首次股东会会议
    第39条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40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
    第41条股东会会议的通知与记录
    第42条股东的表决权
    第43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第44条董事会的组成
    第45条董事任期
    第46条董事会职权
    第47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
    第48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第49条经理的设立与职权
    第50条执行董事
    第51条监事会的设立与组成
    第52条监事的任期
    第53条监事会会监事的职权(一)
    第54条监事会会监事的职权(二)
    第55条监事会的会议制度
    第56条监事职责所需费用的承担
    第三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57条一人公司的概念
    第58条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
    第59条一人公司的登记注意事项
    第60条一人公司的章程
    第61条一人公司的股东决议
    第62条一人公司的财会报告
    第63条一人公司的债务承担
    第四节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64条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
    第65条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
    第66条国有独资公司股东权的行使
    第67条固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
    第68条国有独资公司的经理
    第69条国有独资公司高层人员的兼职禁止
    第70条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
    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71条股权转让
    第72条强制执行的股权转让
    第73条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
    第74条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
    第75条股东资格的继承
    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设立
    第76条股东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第77条设立方式
    第78条发起人的限制
    第79条发起人的责任
    第80条注册资本
    第81条公司章程
    第82条公司章程
    第83条发起设立的程序
    第84条募集设立的发起人认购股份
    第85条募集股份的公告和认股书
    第86条招股说明书
    第87条股票承销
    第88条代收股款
    第89条验资及创立大会的召开
    第90条创立大会的职权
    第91条不得任意抽回股本
    第92条申请设立登记
    第93条出资不足的补充
    第94条发起人的责任
    第95条公司性质的变更
    第96条重要资料的置备
    第97条股东的查阅、建议和质询权
    第二节股东大会
    第98条股东大会的组成与地位
    第99条股东会的职权
    第100条年会和临时会
    第101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
    第102条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
    第103条股东表决权
    第104条重要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权
    第105条董事、监事选举的累积投票制
    第106条出席股东大会的代理
    第107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第三节董事会、经理
    第108条董事会组成、任期及职权
    第109条董事长的产生及职权
    第110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第111条董事会会议的议事规则
    第112条董事会会议的出席及责任承担
    第113条经理的设立与职权
    第114条董事兼任经理
    第115条公司向高管人员借款禁止
    第116条高管人员的报酬披露
    第四节监事会
    第117条监事会的组成及任期
    第118条监事会的职权及费用
    第119条监事会的会议制度
    第五节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第120条上市公司的定义
    第121条上市公司特别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权
    第122条独立董事
    第123条董事会秘书
    第124条会议决议的关联关系董事不得表决
    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125条股份及其形式
    第126条股份发行的原则
    第127条股票发行价格
    第128条股票的形式及载明的事项
    第129条股票的种类
    第130条股东信息的记载
    第131条其他种类的股份
    第132条向股东交付股票
    第133条发行新股的决议
    第134条发行新股的程序
    第135条发行新股的作价方案
    第136条发行新股的变更登记
    第二节股份转让
    第137条股份转让的概念
    第138条股份转让的场所
    第139条记名股票的转让
    第140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
    第141条特定持有人的股份转让
    第142条本公司股份的收购及质押
    第143条记名股票丢失的补救
    第144条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
    第145条上市公司的信息公开
    第六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146条高管人员的资格禁止
    第147条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义务和禁止行为
    第148条董事、高管人员的禁止行为
    第149条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150条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股东会、监事会的义务
    第151条公司权益受损的股东救济
    第152条股东权益受损的诉讼
    第七章公司债券
    第153条公司债券的概念和发行条件
    第154条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第155条公司债券票面的记载事项
    第156条公司债券的分类
    第157条公司债券存根簿
    第158条记名公司债券的登记结算
    第159条公司债券转让
    第160条公司债券的转让方式
    第161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
    第162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
    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163条公司财务与会计制度
    第164条财务会计报告
    第165条财务会计报告的公示
    第166条法定公积金与任意公积金
    第167条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
    第168条公积金的用途
    第169条招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170条真实提供会计资料
    第171条会计账簿
    第九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172条公司的合并
    第173条公司合并的程序
    第174条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
    第175条公司的分立
    第176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
    第177条公司减资
    第178条公司增资
    第179条公司变更的登记
    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180条公司解散原因
    第181条修改公司章程
    第182条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第183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
    第184条清算组的职权
    第185条债权人申报债权
    第186条清算程序
    第187条破产程序
    第188条公司注销
    第189条清算组成员的义务与责任
    第190条公司破产
    第十一章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191条外国公司的概念
    第192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程序
    第193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条件
    第194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名称
    第195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
    第196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活动原则
    第197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撤销与清算
    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第198条虚报注册资本的法律责任
    第199条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
    第200条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
    第201条另立会计账簿的法律责任
    第202条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的法律责任
    第203条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的法律责任
    第204条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清算中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205条公司在清算期间违法经营活动的法律责任
    第206条清算组违法活动的法律责任
    第207条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机构的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208条公司登记机关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209条公司登记机关的上级部门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210条假冒公司名义的法律责任
    第211条逾期开业、停业、不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法律责任
    第212条外国公司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法律责任
    第213条吊销营业执照
    第214条民事赔偿优先
    第215条刑事责任
    第十三章附则
    第216条本法相关用语的含义
    第217条外资公司的法律适用
    第218条施行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立法宗旨
    第2条清理债务与重整
    第3条破产案件的管辖
    第4条程序的法律适用
    第5条破产程序的效力
    第6条企业职工权益的保障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责任的追究
    第二章申请和受理
    第一节申请
    第7条申请主体
    第8条破产申请书与证据
    第9条破产申请的撤回
    第二节受理
    第10条破产申请的处理
    第11条裁定受理与债务人提交材料
    第12条裁定不受理与驳回申请
    第13条指定管理人
    第14条通知债权人与公告
    第15条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的义务
    第16条债务个别清偿的无效
    第17条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的义务
    第18条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合同的继续履行与解除
    第19条保全措施解除与执行程序中止
    第20条民事诉讼或仲裁的中止与继续
    第21条债务人的民事诉讼的管辖
    第三章管理人
    第22条管理人的指定与更换
    第23条管理人的义务
    第24条管理人的资格
    第25条管理人的职责
    第26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管理人行为的许可
    第27条管理人的忠实义务
    第28条管理人聘任工作人员与管理人的报酬
    第29条管理人的辞职
    第四章债务人财产
    第30条债务人财产
    第31条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行为的撤销
    第32条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行为的撤销
    第33条无效行为
    第34条追回因被撤销或无效行为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
    第35条债务人的出资人缴纳出资
    第36条管理人员非正常收入和财产的追回
    第37条管理人取回质物、留置物
    第38条权利人财产的取回
    第39条在途运输标的物的取回与交付
    第40条抵销权
    第五章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第41条破产费用
    第42条共益债务
    第43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
    第六章债权申报
    第44条债权人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利
    第45条债权申报期限
    第46条未到期的债权与附利息的债权的算定
    第47条附条件、附期限债权与未决债权的申报
    第48条申报债权的公示与异议
    第49条申报债权的书面说明
    第50条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
    第51条连带债务人申报债权
    第52条连带债务人的债权人申报债权
    第53条解除合同后对方当事人申报债权
    第54条受托人申报债权
    第55条票据付款人申报债权
    第56条补充申报债权
    第57条债权表
    第58条债权表的核查、确认与异议
    第七章债权人会议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59条债权人会议的组成
    第60条债权人会议主席
    第61条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第62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
    第63条通知债权人知
    第64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
    第65条法院裁定事项
    第66条债权人申请复议
    第二节债权人委员会
    第67条债权人委员会的组成
    第68条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
    第69条管理人行为的告知
    第八章重整
    第一节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70条重整申请
    第71条裁定重整与公告
    第72条重整期间
    第73条债务人自行管理与营业
    第74条管理人管理与营业
    第75条重整期间担保权的行使与借款
    第76条重整期间的取回权
    第77条重整期间对出资人收益分配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转让的限制
    第78条重整中止与破产宣告
    第二节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79条重整计划草案的提交期限
    第80条重整计划草案的制作主体
    第81条重整计划草案的内容
    第82条债权分类与重整计划草案分组表决
    第83条不得减免的费用
    第84条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
    第85条出资人代表列席会议与出资人组表决
    第86条表决通过重整计划与重整程序终止
    第87条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与重整程序终止
    第88条重整程序的非正常终止
    第三节重整计划的执行
    第89条重整计划的执行主体
    第90条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与报告
    第91条监督报告与监督期限的延长
    第92条重整计划的约束力
    第93条重整计划的终止
    第94条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不再清偿
    第九章和解
    第95条和解申请
    第96条裁定和解
    第97条通过和解协议
    第98条裁定认可和解协议并终止和解程序
    第99条和解协议的否决与宣告破产
    第100条和解协议的约束力
    第101条和解协议的影响
    第102条债务人履行和解协议的义务
    第103条和解协议无效与宣告破产
    第104条终止执行和解协议与宣告破产
    第105条自行和解与破产程序终结
    第106条和解协议减免债务不再清偿
    第十章破产清算
    第一节破产宣告
    第107条破产宣告
    第108条破产宣告前的破产程序终结
    第109条别除权
    第110条别除权的不完全实现与放弃
    第二节变价和分配
    第111条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第112条变价出售方式
    第113条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第114条破产财产的分配方式
    第115条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第116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执行
    第117条附条件债权的分配
    第118条未受领的破产财产的分配
    第119条诉讼或仲裁未决债权的分配
    第三节破产程序的终结
    第120条破产程序的终结及公告
    第121条破产人的注销登记
    第122条管理人执行职务的终止
    第123条破产程序终结后的追加分配
    第124条对未受偿债权的清偿责任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
    第125条破产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126条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127条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128条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129条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擅自离开住所地的法律责任
    第130条管理人的法律责任
    第131条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第132条别除权适用的例外
    第133条本法施行前国务院规定范围内企业破产的特别规定
    第134条金融机构破产的特别规定
    第135条企业法人以外组织破产的准用规定
    第136条施行日期
    公司法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案例
    破产法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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