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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司法考试众合名师通关笔记:刑法(众合名师徐光华精华讲义)
    编号:67797
    书名:2016年司法考试众合名师通关笔记:刑法(众合名师徐光华精华讲义)
    作者:徐光华著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16年3月
    入库时间:2016-3-28
    定价:68元
    特价:47.6元,70折,省2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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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书内容简介

    本书为了给大家展现徐光华刑法课堂的精华,更加详尽地再现还原授课讲解,教会大家用文字去感受课堂的教学氛围,用案例去解析课堂的疑难考点,用真题去模拟司考的第一现场,内容上用简洁明了的案例,结合考点,对重点进行剖析,带领大家逐步了解和掌握司考的“通关秘籍”。

    图书目录

    刑 法 总 则
    第一讲刑法基础理论与刑法解释
    一、刑法的概念与渊源
    二、刑法的性质与机能
    三、刑法解释
    第二讲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
    二、罪刑相适应原则
    三、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第三讲刑法适用效力
    一、空间效力
    二、时间效力
    第四讲犯罪概说
    一、犯罪的分类
    二、犯罪构成要件要素
    第五讲客观不法要件
    一、行为
    二、因果关系
    第六讲责任要件(一)——责任能力
    一、刑事责任年龄
    二、责任能力
    三、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身份犯
    第七讲责任要件(二)——罪过
    一、犯罪故意
    二、犯罪过失
    三、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
    四、事实认识错误
    五、违法性认识错误
    第八讲排除犯罪性的事由(违法性阻却事由)
    一、正当防卫
    二、紧急避险
    三、其他违法性阻却事由
    第九讲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一、犯罪预备
    二、犯罪未遂
    三、犯罪中止
    第十讲共同犯罪
    一、共同犯罪概述
    二、不成立共同犯罪的情形
    三、共同犯罪的形式
    四、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和刑事责任
    五、共同犯罪与身份
    六、共同犯罪与认识错误
    七、共同犯罪与犯罪形态
    第十一讲单位犯罪
    一、单位犯罪成立条件
    二、单位犯罪的类型
    三、对单位犯罪的处罚
    四、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的情形
    五、单位行为主体变更的处理
    六、单位犯罪的其他问题
    第十二讲罪数论
    一、实质的一罪
    二、法定的一罪
    三、处断的一罪(裁判的一罪)
    第十三讲刑罚的体系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六、罚金刑
    七、没收财产
    八、剥夺政治权利
    九、驱逐出境
    第十四讲刑罚的裁量
    一、法定量刑情节
    二、酌定量刑情节
    三、累犯
    四、自首
    五、立功
    六、数罪并罚
    七、缓刑制度
    第十五讲刑罚的执行
    一、减刑
    二、假释
    第十六讲刑罚消灭制度
    一、时效
    二、赦免
    刑 法 分 则
    第十七讲刑法分则概说
    一、刑法分则的条文结构
    二、刑法中的注意规定与拟制规定
    第十八讲侵犯个人法益之犯罪:侵犯财产罪(上)
    一、侵犯财产罪中的几个共性问题
    二、抢劫罪
    三、盗窃罪
    第十九讲侵犯个人法益之犯罪:侵犯财产罪(中)
    一、诈骗罪
    二、抢夺罪
    三、侵占罪
    第二十讲侵犯个人法益之犯罪:侵犯财产罪(下)
    一、敲诈勒索罪
    二、职务侵占罪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
    四、挪用资金罪
    五、挪用特定款物罪
    六、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第二十一讲侵犯个人法益之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罪(上)
    一、故意杀人罪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
    三、故意伤害罪
    四、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第二十二讲侵犯个人法益之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罪(中)
    一、强奸罪
    二、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
    三、非法拘禁罪
    四、绑架罪
    第二十三讲侵犯个人法益之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罪(下)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
    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三、拐骗儿童罪;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四、诬告陷害罪
    五、侮辱罪、诽谤罪
    六、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
    七、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八、重婚罪
    九、遗弃罪;虐待罪;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十、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十一、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
    十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十三、侵犯通信自由罪;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第二十四讲侵犯社会法益之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
    一、放火罪
    二、失火罪
    三、投放危险物质罪
    四、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五、破坏交通工具罪
    六、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七、劫持航空器罪
    八、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九、交通肇事罪
    十、危险驾驶罪
    十一、重大责任事故罪
    十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十三、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十四、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十五、丢失枪支不报罪
    十六、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第二十五讲侵犯社会法益之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秩序罪(上)
    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
    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四、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五、本节犯罪的其他问题
    第二节走私罪
    一、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二、走私武器、弹药罪
    三、关于走私犯罪其他几个问题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三、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四、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五、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六、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七、虚假破产罪
    八、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九、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第二十六讲侵犯社会法益之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秩序罪(中)
    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一、伪造货币罪
    二、持有、使用假币罪
    三、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四、变造货币罪
    五、货币犯罪中几个共通性的问题
    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七、高利转贷罪
    八、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九、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十、洗钱罪
    第五节金融诈骗罪
    一、集资诈骗罪
    二、贷款诈骗罪
    三、信用卡诈骗罪
    四、保险诈骗罪
    五、金融凭证诈骗罪
    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
    一、逃税罪
    二、骗取出口退税罪
    三、抗税罪
    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
    发票罪
    五、虚开发票罪、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第二十七讲侵犯社会法益之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秩序罪(下)
    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
    二、侵犯著作权罪
    三、侵犯商业秘密罪
    四、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
    一、合同诈骗罪
    二、非法经营罪
    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四、强迫交易罪
    五、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六、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七、虚假广告罪
    第二十八讲侵犯社会法益之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上)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
    一、妨害公务罪
    二、招摇撞骗罪
    三、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四、考试作弊类相关犯罪
    五、聚众斗殴罪
    六、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七、赌博罪;开设赌场罪
    八、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九、寻衅滋事罪
    十、传授犯罪方法罪
    十一、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十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第二节妨害司法罪
    一、伪证罪
    二、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虚假诉讼罪
    三、窝藏、包庇罪
    四、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五、打击报复证人罪;扰乱法庭秩序罪
    六、脱逃罪
    七、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第二十九讲侵犯社会法益之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
    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三、偷越国(边)境罪
    四、骗取出境证件罪
    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
    一、倒卖文物罪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三、故意损毁文物罪
    四、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五、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
    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
    一、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卖血罪
    二、医疗事故罪
    三、非法行医罪
    四、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五、强迫卖血罪
    六、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一、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二、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
    林木罪
    三、污染环境罪
    第三十讲侵犯社会法益之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下)
    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二、非法持有毒品罪
    三、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四、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五、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
    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一、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
    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
    三、传播性病罪
    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二、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第三十一讲侵犯国家法益之犯罪:贪污贿赂罪
    一、贪污罪
    二、挪用公款罪
    三、受贿罪
    四、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五、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六、行贿罪
    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八、单位受贿罪
    九、介绍贿赂罪
    十、私分国有资产罪
    第三十二讲侵犯国家法益之犯罪:渎职罪
    一、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二、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三、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四、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五、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六、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七、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八、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九、食品监管渎职罪
    第三十三讲侵犯国家法益之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罪
    一、间谍罪
    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三、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罪
    四、叛逃罪
    第三十四讲侵犯国家法益之犯罪:危害国防利益罪
    一、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二、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三、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第三十五讲侵犯国家法益之犯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一、战时自伤罪
    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三、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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