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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倾销调查最终裁定分析
    编号:66633
    书名:反倾销调查最终裁定分析
    作者:谢琳.韩伟著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15年12月
    入库时间:2015-12-30
    定价:138
    该书暂缺

    图书内容简介

     本书以反倾销过程中要解决的问题为线索,通过对本书完稿之日止69起案件最终裁定的分析,整理了不同案件里对类似问题的解决途径,并进而归纳了反倾销调查中通行的做法,就这点而言具有开创性。反倾销调查是本书的主干,被调查产品及调查范围、国内同类产品和国内产业、倾销和倾销幅度、损害的认定和因果关系是本书的五个主支,各支下面又有小支,或者小小支等等,各支都有叶子相伴。这些叶子由源自各裁定的先例扮演。小叶的作用有两个,一是修饰各支干问题,为文中归纳的各做法提供依据;二是提供线索,指引在具体哪个案件中出现过类似的问题。

    图书目录

    第一章被调查产品及调查范围
    第一节被调查产品
    一、概述
    二、不同类产品的排除
    (一)不同类产品的认定
    1.同类产品的认定有其特定的标准
    2.不能额外创造标准
    (二)排除
    1.在物理化学特性、用途、生产设备和工艺等方面均与被调查产品不同的产品应当予以排除
    2.不同指标的具体考量
    三、不同型号产品的存在
    (一)同类产品中允许不同型号产品的存在,型号不同并不否定产品的相似性
    1.不存在实质性区别则属于同类产品,不应被排除在被调查产品范围之外
    2.认定不同型号的产品属于被调查产品范围并不是对被调查产品范围的扩大
    3.同类产品的不同型号之间可能在替代性方面存在不同
    4.只要不构成重大差别,允许不同型号之间存在一定差别
    5.不同型号的产品之间可能有不同的侧重点,但是不影响其替代性
    6.在不同型号产品的认定中,替代性和竞争性的认定有非常重要的
    作用
    7.不能片面理解调查机关公告,公告中列举用途不一定穷尽
    8.不同型号之间的差异可能导致在用途上、价格上有不同
    9.型号之间的差异属不同型号在同一类产品间的正常差别
    (二)独立产品品种充分性证明责任
    四、实质性差别与合理差异
    (一)基本相同,稍有不同,不构成实质差异
    (二)存在合理差异,属于同一类产品,应当在同一个反倾销案中予以调查
    五、国内是否能够生产,是否生产同类产品
    (一)中国国内有企业能够生产
    (二)不存在同类产品则不存在国内产业,进而可以推定不存在损害
    六、税则号
    (一)单一税则号下也可能包括其他产品
    (二)税则号变更
    1.税则号归入错误而需要变更
    2.认定被调查产品所依据的税则号可能会变更
    (三)税则号不等于被调查产品的范围
    (四)需要从物理特性等方面认定需要哪些税则号
    七、产品范围调整
    (一)调查机关不接受调整通常基于以下原因考虑
    1.缺乏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
    2.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3.不是国内企业无法满足产品要求
    4.只存在不同型号在同一类产品间的正常差别
    (二)调查机关在下列情形中接受了产品范围的调整
    1.在物理特征、生产工艺流程、用途、生产成本及销售价格等多方面存在不同
    2.同一税则号下包含非被调查产品,需要排除
    (三)程序方面的问题
    八、对下游产业的影响问题
    (一)是不是下游产业本身提出
    (二)下游产业的长远利益和最终利益
    (三)质量上的差异难以构成终止反倾销调查的理由
    (四)下游产业内部存在细分
    第二节调查范围
    一、被调查国家
    二、被调查企业的代表性
    三、调查期
    (一)少于三年的情形
    (二)立案与调查期期末之间相隔时间
    (三)倾销调查期与损害调查期可以不同
    (四)调查期外的数据不考虑
    第二章国内同类产品和国内产业
    第一节国内同类产品
    一、一般认定方式
    1.在没有相同产品的情形下才考虑相似产品
    2.可以而不是必须或者应当考虑每个因素
    3.第三方认证不能作为否定中国大陆同类产品认定的决定性因素
    4.关键在于对实质性差异的认定
    5.同类产品中可能包括不同型号
    6.下游企业意见
    7.不能额外创造标准
    8.证据要充分
    二、具体指标考量
    (一)质量
    1.证据是否充分
    2.质量标准问题
    3.是否取得某证书不足以影响国内同类产品的认定
    4.质量差异不构成实质差异则不影响同类产品的认定
    5.行业标准
    (二)可替代性
    1.证据性问题
    2.原料对可替代性的影响
    (三)生产流程
    (四)销售形式
    (五)生产者和消费者评价
    1.生产者评价
    2.消费者评价
    (六)产品用途
    (七)物理特性
    1.前后一致性
    2.是否达到了相关标准
    3.是否构成实质差别
    (八)生产设备
    (九)竞争性
    1.综合考虑多个指标
    2.应确保在同一市场对竞争性进行认定
    3.客户群体、销售价格相关性等因素在竞争性的认定中具有关键作用
    (十)制造工艺
    (十一)销售价格
    (十二)国内产业是否能够生产
    第二节国内产业
    一、代表性
    1.是否答卷
    2.对产量的认定
    3.申请人主体资格
    二、关联企业问题
    (一)主要影响因素
    (二)排除
    (三)不排除
    1.主要考虑因素
    2.肯定性证据
    3.世贸组织协定相关条款的解读与适用
    4.是否影响调查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5.中国先例的援引
    (四)关联交易与委托加工业务
    三、协会的代表性
    典型案例
    四、国内产业数据的依据
    (一)一家企业代表国内产业
    1.国内产业只有一家企业
    2.该企业产量占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大部分
    (二)申请企业与支持申请企业代表国内产业
    1.如果申请人的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例不高,为了更全面考察中国大陆产业受损害情况,调查机关通常除对申请企业进行调查外,还增加其他企业,这些企业一般是支持申请的企业
    2.支持申请企业与申请企业的独立性考查
    (三)提交答卷企业代表国内产业
    1.提交答卷的企业可能支持反倾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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