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直接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最高人民法院始终将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不断发展完善。2004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标志着人民陪审员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10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司法部、财政部制定一系列文件,涉及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考核、管理和保障等各个方面。201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倍增计划”。到2014年底,全国人民陪审员共20.95万人,增加12.5万人,增幅为146.5%,提前完成“倍增计划”,从数量上缓解了基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不足问题。2013年11月,经中央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在19个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首批试点工作,为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作出了积极探索。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的历史阶段。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陪审权利,扩大参审范围,完善随机抽选方式。今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对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作出重大部署。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在10个省(区、市)选择50个法院开展试点。5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司法部出台《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从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选任流程、参审程序、工作保障、日常管理、责任追究以及改革试点期限等多方面对试点方案作了进一步细化,确保试点工作规范有序、稳妥推进、取得成效。
完善和发展人民陪审员制度,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扩大司法领域的人民民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更好地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深化司法公开,让人民群众更广泛地参与、监督审判工作,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有利于形成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优势互补,共同致力于查清案件事实,实现公正司法;有利于开展法治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促进全民守法,营造依法治国的浓厚氛围。
近年来,伴随着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全面落实,越来越多的公民参与到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中来,对司法审判工作给予了有力支持和监督。广大人民陪审员始终坚持依法履职,充分发挥自身社会阅历丰富、了解乡规民约、熟知社情民意等独特优势,在参与案件审理、促使当事人和解、服判息诉及自愿履行裁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4年,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219.6万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78.2%。同时,人民陪审员还积极参与审理知识产权、海商海事和未成年人犯罪等特殊类型案件,积极参与审理一些社会关注、案情复杂的案件,纠纷化解效果不断提升,司法透明度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全面依法治国新时期,各级人民法院要立足国情和司法实践,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工作能力,推动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新进展。要进一步扩大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范围,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增加选任的广泛性和随机性,让更多品行良好、作风正派的基层群众充实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中来,更加集中地通达民情,反映民意,凝聚民智,促进提高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公信度,增强司法裁判的社会认同感。要合理界定并适当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进一步完善参审机制,逐步探索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切实解决一段时期以来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的“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突出问题。要完善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机制,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坚持全员任职培训和定期轮训,充分运用集中讲座、庭审观摩、案例教学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要坚持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完善履职保障,切实维护人民陪审员合法权益,增强人民陪审员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为配合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满足“倍增计划”完成后广大人民陪审员对业务培训的需求,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人民法院出版社会同山东、浙江、辽宁、安徽四省高院法官培训学院,共同编写了《人民陪审员培训读本》,共分“岗前培训”“民事庭审”“刑事庭审”和“诉讼调解”四册,内容涉及法律知识、司法礼仪以及庭审程序、事实认定、调解程序和方法等方面,对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民陪审员教育培训工作,提升人民陪审员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是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是审判工作充分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方法。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有序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不断加强人民陪审员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升人民陪审员工作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是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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