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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和解的法制化构建/广东财大法学学术文库
    编号:64598
    书名:刑事和解的法制化构建/广东财大法学学术文库
    作者:蒋石平著
    出版社:政法大学
    出版时间:2015年5月
    入库时间:2015-7-24
    定价:39
    该书暂缺

    图书内容简介

    基于传统的报应主义理论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影响,国家往往将刑罚作为回击加害人的应然手段,而被害人因犯罪行为所遭受的各种损失,除可计算的直接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外,次生损失(如被害人为家庭唯一创收来源而导致的收入基本丧失)以及精神损失,亦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弥补机制。在“以暴制暴”的刑罚观念与“弥补机制失效”的双重作用下,加害人、被害人双方的关系在缺乏沟通平台的情况下日益恶化,犯罪所破坏的社会关系不能得到有效地修复,且与新时期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相脱节。
      自20世纪70年代始,西方发达国家在恢复性司法理论导引下,通过程序变革,在司法实践中逐步尝试“刑事和解”的案件处理方式,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进入21世纪后,随着中西方法律文化的广泛交流,尤其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广泛深入,新时期的刑事司法面临诸多矛盾和挑战。近年来,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对传统的司法理论和司法实践进行了深刻反思进而开始高度关注“中国式的刑事和解”。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选择“刑事和解”作为研究课题,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广泛调研。同年,《广东财大法学学术文库:刑事和解的法制化构建》作者有幸成为广东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刑事和解的法制化构建》的课题主持人。随后,《广东财大法学学术文库:刑事和解的法制化构建》作者跟随最高院刑四庭课题组对广东地区部分法院的刑事和解实务进行了抽样调研,获取了大量宝贵的课题资料,在充分占有资料并消化吸收的基础上,本课题组集思广益,对未来我国刑事和解的法制化构建不揣浅陋,在深入思考和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课题组的初步构想,权当抛砖引玉。

    图书目录

    总序
    序言
    第一章中外刑事和解制度
    第一节西方的刑事和解制度
    一、德国的刑事和解制度
    二、英国的刑事和解制度
    三、法国的刑事和解制度
    四、美国的刑事和解制度
    五、新西兰的刑事和解制度
    六、日本的刑事和解制度
    第二节中国的刑事和解制度
    一、古代中国的刑事和解
    二、近现代中国的刑事和解
    三、当代中国的刑事和解
    第二章广东省刑事和解试点工作的实证分析
    第一节刑事和解适用条件的考察与评析
    一、刑事和解适用条件的基本情况
    二、刑事和解适用条件之评析
    第二节刑事和解主持人的考察与评析
    一、刑事和解主持人的基本情况
    二、刑事和解主持人之评析
    第三节协商内容的考察与评析
    一、协商内容的基本情况
    二、和解协商内容之评析
    第四节和解赔偿与刑罚适用的考察与评析
    一、赔偿方式与数额的基本情况
    二、赔偿方式与数额之评析
    第三章刑事和解制度的六大核心议题
    第一节刑事和解的创设动机:从报应主义刑罚观过渡到恢复性司法
    一、报应主义刑罚观的历史源流及其局限性
    二、从惩罚性为主向修复性为主的转变
    三、恢复正义理论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的相互融合
    第二节刑事和解的渊源:国家法律与民间规范的博弈
    一、民间规范的基本内涵及其作用
    二、民间规范在我国刑事领域的适用状况
    三、民间规范在我国刑事和解中盛行的原因
    四、民间规范介入刑事领域的本质
    五、民间规范与国家法律在刑事和解制度中的冲突
    六、民间规范成为刑事和解制度渊源的正当性
    第三节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重罪和解的可行性研讨
    一、重罪的界定
    二、重罪和解的现状考察
    三、重罪和解的可行性争议
    四、重罪和解争议的实质及可行性分析
    第四节刑事和解的主持人:司法机关与民间主体的比较
    一、刑事和解主持人的概念及其功能
    二、刑事和解主持人的主体范围及运作模式
    三、不同主体担任和解主持人的利弊分析
    四、和解主持人的选任模式及配套条件
    第五节刑事和解的事实观与证明标准
    一、刑事诉讼事实与证明标准刍议
    二、刑事和解事实观的定位及其证明标准的特殊性
    第六节刑事和解的监督:“钱刑交易”还是“合意息讼”
    一、“钱刑交易”与“合意息讼”的概念区分
    二、刑事和解是“合意息讼”的原因分析
    三、确立刑事和解监督制度的必要性
    四、确立刑事和解监督制度的可行性
    第四章刑事和解制度的法制化构建
    第一节刑事和解的立法模式
    一、域外刑事和解立法模式考察
    二、我国刑事和解立法模式选择
    第二节刑事和解的基本原则
    一、刑事和解原则的概念
    二、刑事和解原则的内涵
    第三节刑事和解的案件范围
    一、刑事和解适用范围的分歧
    二、划定刑事和解适用范围的考量依据
    三、若干特殊案件适用刑事和解的可行性探讨
    四、不得适用刑事和解制度的案件类型
    第四节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
    一、学界对刑事和解适用条件的观点
    二、城内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
    第五节刑事和解的参与主体
    一、刑事和解主体范围的确定
    二、刑事和解被害人
    三、刑事和解加害人
    四、刑事和解主持人
    五、国家公权力机关
    六、其他刑事和解参与人
    第六节刑事和解的适用阶段
    一、刑事和解适用阶段的争议
    二、刑事和解适用于刑事诉讼各个阶段的原因
    三、立案阶段的刑事和解
    四、侦查阶段的刑事和解
    五、审查起诉阶段的刑事和解
    六、审判阶段的刑事和解
    七、执行阶段的刑事和解
    第七节刑事和解实践模式之考察与反思
    一、刑事和解模式之一般考察
    二、域外刑事和解实践模式之比较与评析
    三、中国刑事和解实践模式的考察与反思
    第八节刑事和解的监督措施
    一、刑事和解的监督原则
    二、刑事和解监督的内容
    三、刑事和解监督措施的设置
    附录
    案例一方某等故意杀人案
    案例二常甲交通肇事与危险驾驶案
    案例三陈某祥等故意伤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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