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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利侵权判定指南》理解与适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实务书系
    编号:60863
    书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利侵权判定指南》理解与适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实务书系
    作者:北京高院编
    出版社:中国法制
    出版时间:2014年9月
    入库时间:2014-9-23
    定价:128
    该书暂缺

    图书内容简介

     在2001年意见的基础上,本指南重点对权利要求的解释、等同原则的适用、侵权抗辩事由等专利侵权前沿问题进行了修订,删除了部分不符合现行法律或司法政策的内容,增加了一些实践中较为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为方便法官和从事专利实务的律师、专利代理人以及从事专利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进一步了解本指南相关内容的含义、制定背景以及所依据的案例,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组织本院及北京市第一、二、三中级人民法院部分法官撰写了本书。这些法官均拥有硕士以上学位,专利审判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扎实。

    图书目录

    第一章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

      第一节确定保护范围的解释对象 / 001

      第1条专利权保护范围 / 001

      第2条独立权利要求 / 005

      第3条存在两个以上独立权利要求时的处理 / 007

      第4条从属权利要求 / 009

      第5条技术特征 / 010

      第二节解释原则 / 013

      第6条专利权推定有效原则 / 013

      第7条折衷原则 / 017

      第8条整体(全部技术特征)原则 / 020

      第三节解释方法 / 023

      第9条解释文本 / 023

      第10条解释主体 / 025

      第11条权利要求解释的形式 / 028

      第12条如何解释才算合理 / 041

      第13条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 / 044

      第14条适用专利法第26条第4款时的特殊处理 / 049

      第15条适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时的特殊处理 / 057

      第16条功能性限定技术特征 / 064

      第17条如何确定功能性限定技术特征的内容 / 081

      第18条方法权利要求的步骤顺序 / 085

      第19条产品权利要求的方法特征 / 090

      第20条实用新型的非形状、非构造技术特征 / 093

      第21条应用领域、用途的限定作用 / 096

      第22条 使用环境特征具有限定作用 / 101

      第23条 使用环境特征的侵权比对规则 / 110

      第24条技术术语的解释规则 / 117

      第25条技术术语的解释规则 / 120

      第26条附图标记对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影响 / 121

      第27条具体实施方式对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影响 / 122

      第28条摘要对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影响 / 128

      第29条印刷错误、语法错误、文字错误 / 128

      第二章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侵权判定

      第一节技术特征的比对方法 / 137

      第30条全部特征逐一比对 / 137

      第31条比对结果和结论 / 145

      第32条专利产品与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比对 / 147

      第33条双方专利产品或者双方专利的比对 / 148

      第34条技术领域的影响 / 151

      第二节相同侵权 / 154

      第35条相同侵权 / 154

      第36条下位概念侵权 / 157

      第37条新增技术特征的侵权 / 159

      第38条组合物的封闭式权利要求 / 165

      第39条功能性技术特征的相同侵权 / 170

      第40条从属专利 / 172

      第三节等同侵权 / 175

      第41条等同侵权及其与相同侵权的关系 / 175

      第42条等同侵权 / 180

      第43条等同特征 / 185

      第44条基本相同的手段 / 189

      第45条基本相同的功能 / 192

      第46条基本相同的效果 / 194

      第47条创造性劳动和显而易见性 / 196

      第48条四个方面的依次判断 / 198

      第49条等同的替换对象 / 199

      第50条等同特征的对应关系 / 201

      第51条等同特征的替换 / 202

      第52条等同侵权的判断时间点 / 203

      第53条具有创造性的技术方案不构成等同侵权 / 204

      第54条功能性特征的等同侵权 / 205

      第55条数值或数值范围的等同侵权 / 212

      第56条捐献规则 / 214

      第57条禁止反悔原则 / 221

      第58条对限制或放弃的保护范围的认定 / 229

      第59条导致禁止反悔的放弃必须是明示的 / 238

      第60条主张适用禁止反悔原则的主体 / 239

      第三章 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

      第61条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的依据 / 241

      第62条设计要点 / 249

      第63条用以证明专利产品外观设计发展变化的相关证据 / 251

      第64条使用状态参考图与使用状态视图 / 252

      第65条色彩保护 / 257

      第66条色彩保护的相关证据 / 258

      第67条产品的大小、材料、内部结构 / 258

      第68条相似外观设计 / 261

      第69条成套产品设计 / 264

      第四章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权判定

      第70条相同或相近种类 / 270

      第71条虚实对比 / 271

      第72条通过一般消费者的视觉进行直接观察对比 / 275

      第73条产品相同或者相近种类的判定 / 276

      第74条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 / 279

      第75条不采用混淆、误认标准 / 283

      第76条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设计人员 / 291

      第77条一般消费者 / 298

      第78条主观看法和视觉效果 / 308

      第79条整体观察、综合判断 / 320

      第80条整体视觉效果 / 335

      第81条功能、技术效果决定的设计特征 / 341

      第82条惯常设计 / 355

      第83条平面产品的外观设计应以图案、色彩为判断重点 / 356

      第84条形状、图案、色彩 / 359

      第85条不透明材料和透明材料的相互替换 / 361

      第86条 双方外观设计专利的比对 / 362

      第五章 其他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

      第一节专利侵权行为 / 366

      第87条非法实施行为 / 366

      第88条临时保护 / 373

      第89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制造行为 / 382

      第90条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行为 / 388

      第91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使用行为 / 391

      第92条将侵权产品作为零部件或中间产品的制造行为 / 392

      第93条专利方法的使用行为 / 392

      第94条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使用行为 / 406

      第95条侵权产品的出租 / 408

      第96条侵权产品的销售行为 / 409

      第97条将侵权产品作为零部件或中间产品的制造和销售 / 414

      第98条许诺销售 / 415

      第99条进口 / 418

      第100条方法专利延及产品 / 420

      第101条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 424

      第102条新产品 / 434

      第103条同样产品 / 449

      第104条用途发明专利的侵权认定 / 457

      第二节共同侵权行为 / 460

      第105条共同侵权 / 460

      第106条教唆、帮助侵权 / 469

      第107条将侵权产品作为零部件组装共同侵权 / 473

      第108条提供、出售或者进口专门部件 / 474

      第109条提供便利条件 / 480

      第110条技术转让合同 / 481

      第六章 专利侵权抗辩

      第一节专利权效力抗辩 / 485

      第111条形式无效抗辩 / 485

      第112条实质无效抗辩 / 487

      第二节滥用专利权抗辩 / 491

      第113条滥用专利权 / 491

      第114条恶意取得专利权 / 493

      第三节不侵权抗辩 / 495

      第115条缺少技术特征的不侵权抗辩 / 495

      第116条不构成相同、不构成等同的不侵权抗辩 / 501

      第117条变劣省略的不侵权抗辩 / 505

      第118条非生产经营目的的不侵权抗辩 / 511

      第四节不视为侵权的抗辩 / 515

      第119条权利用尽抗辩 / 515

      第120条先用权抗辩 / 545

      第121条先用权抗辩的成立要件 / 547

      第122条临时过境抗辩 / 552

      第123条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的抗辩 / 560

      第124条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审批的抗辩 / 565

      第五节现有技术抗辩及现有设计抗辩 / 569

      第125条现有技术抗辩 / 569

      第126条现有技术 / 583

      第127条抵触申请抗辩 / 587

      第128条现有设计抗辩 / 589

      第129条现有设计 / 594

      第130条现有设计抗辩的证据 / 595

      第131条现有设计抗辩的比对方法 / 598

      第132条抵触设计抗辩 / 605

      第六节合理来源抗辩 / 608

      第133条合理来源的认定 / 608

      附录一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利侵权判定指南》 / 612

      附录二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利侵权判定指南》英文版 / 631

      附录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利侵权判定指南》日文版 / 659

      后记 / 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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