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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疑难问题解答与裁判指导
    编号:57761
    书名:新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疑难问题解答与裁判指导
    作者:江必新等著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14年1月
    入库时间:2013-12-15
    定价:108
    该书暂缺

    图书内容简介

    本书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等所著的关于民事再审程序的实务类书籍。作者们以2012年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制度和相关司法解释为基础,提炼了自2008年以来民事再审程序司法实践中已经遇到或者可能遇到的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各地在司法实践中对待类似问题的不同的处理方式,通过典型案例评析的模式,对民事再审程序问题的裁判理论进行阐述,同时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读,并提出自己的解决意见。本书所提出的问题具体,选取的案例典型,布局谋篇逻辑清楚,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与实用价值。

    图书目录

    第一章申请再审人的特殊情形
    1如何理解《民事诉讼法》第199条所规定的“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案件”?
    2如何理解《民事诉讼法》第199条所规定的“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
    3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将自己的权利予以转让,权利承受者可否申请再审?
    4当事人并未死亡或注销,人民法院以其诉讼继承人作为诉讼主体而作出裁判的,对方当事人能否申请再审?
    5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死亡,其财产继承人能否对生效判决申请再审?
    6人民法院将已经死亡或被注销的当事人列为诉讼主体作出裁判的,对方当事人能否申请再审?

    第二章案外人权利救济
    7案外人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立案应重点审查什么内容?
    8案外人申请再审,是否以其在执行程序中提出异议为前置条件?
    9判决生效后,案外人认为原审判决存在认定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错误,能否以此为由申请再审?
    10民事调解书生效后,案外人认为民事调解书损害其利益,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否受理?
    11案外人申请再审与第三人撤销之诉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12案外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以损害案外人利益为由提起抗诉,人民法院能否裁定再审?

    第三章检察机关抗诉启动再审
    13哪些裁定属于依法不可以抗诉再审的裁定?
    14人民法院作出诉前财产保全裁定后,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错误,能否提起抗诉?
    15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后,人民检察院是否可以对人民法院该驳回裁定提出抗诉?
    16人民检察院对调解书是否可以提出抗诉?
    17人民检察院对中止诉讼的生效裁定能否提出抗诉?
    18人民检察院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案件,能否提出抗诉?
    19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案由不当,能否直接改变案由后提出抗诉?
    20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诉,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维持后当事人又申请抗诉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否再次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四章人民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

    21哪些属于人民法院可依职权进行再审审查的情形?
    22人民法院依职权审查生效裁判应以何种形式进行?
    23人民法院依职权审查生效裁判后是否必须裁定再审?
    24《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的“确有错误”是指哪些情形?

    25人民法院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是否只要认为不妥就可以启动再审?

    26对本院生效裁判启动再审程序,是由法院院长个人决定还是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27人民法院用通知书驳回当事人再审申请后,当事人以人民法院所使用的文书错误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28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案件,一审人民法院能否裁定再审?

    29对已生效的调解书,当事人没有申请再审,但损害了案外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发现确有错误,是否应裁定再审?

    30依职权启动再审的案件与申请再审和抗诉再审的案件有何不同?

    31人民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与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程序冲突时,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32上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后,原审人民法院能否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98条的规定决定再审?
    第五章民事再审事由

    33当事人申请再审是否只要有新的证据,人民法院就应当裁定再审?

    34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因某种原因在庭审结束后才发现的证据,当事人是否可以此作为再审事由中的“新的证据”申请再审?

    35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当事人是否可以此作为“新的证据”申请再审?

    36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其重新鉴定、勘验结论与原结论不同,当事人是否可以该结论作为再审事由中的“新的证据”申请再审?

    37在原审中因当事人的原因,所提供的证据对方未予质证,人民法院也未予认证,却足以推翻原裁判,当事人是否能以该证据作为“新的证据”申请再审?

    38由于当事人自身主观原因在原审中未能提供的证据,申请再审时才将其提供,人民法院是否应当认定为“新证据”从而裁定再审?

    39当事人以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形成的证据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应当裁定再审?
    40再审新证据是否应限于对申请再审人有利的证据?

    41对于当事人以其他人证或书证证明伪造证据的情形,是适用伪造证据事由还是适用新证据事由?

    42当事人申请再审时提交了因主观原因在原审庭审中未提交的证据,能否认定为“新证据”?

    43对原裁判的结果有实质影响,用以确定当事人主体资格所依据的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当事人以此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再审?

    44对原裁判的结果有实质影响、用以确定案件性质所依据的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当事人以此作为申请再审的事由,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再审?

    45对原裁判的结果有实质影响、用以确定当事人具体权利义务所依据的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当事人以此作为申请再审的事由,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再审?

    46对裁判的结果有实质影响、用以确定当事人民事责任所依据的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当事人以此作为申请再审的事由,人民法院是否应当裁定再审?

    47当事人以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系变造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应当裁定再审?

    48当事人以原裁判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应当裁定再审?

    49原审法院未调查收集当事人已书面申请调取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以此作为申请再审的事由,人民法院是否应当裁定再审?

    50当事人以原审判决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性质存在差异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应当裁定再审?

    51当事人以原审判决确定民事责任与当事人的约定相悖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应当裁定再审?

    52当事人以原审判决确定民事责任明显违背法律规定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应当裁定再审?

    53当事人以原审判决适用已经失效的法律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再审?

    54当事人以原审适用尚未施行的法律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再审?

    55当事人以原审适用法律违反溯及力规定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应当裁定再审?

    56当事人以原审判决适用法律违反法律适用规则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应当裁定再审?

    57当事人以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明显违背立法本意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应当裁定再审?

    58当事人以原审判决违反专属管辖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应当裁定再审?

    59当事人以原审判决违反专门管辖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应当裁定再审?

    60当事人以原审判决违法行使管辖权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应当裁定再审?

    61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对法院无管辖权不提出异议,判决生效后,以管辖错误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应当裁定再审?

    62当事人以原审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应当裁定再审?

    63当事人以原审法官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应当裁定再审?

    64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以其原审未参加诉讼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应当裁定再审?

    65当事人因自身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原因,未能参加诉讼,当事人据此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应当裁定再审?

    66当事人以原审判决剥夺其辩论权利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应当裁定再审?

    67当事人以原审判决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应当裁定再审?

    68当事人以原审裁判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应当裁定再审?

    69当事人以作出原审裁判所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应当裁定再审?

    70原审当事人以原审法官未尽释明义务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应当裁定再审?

    71当事人以原审判决未合法送达诉讼文书而缺席判决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应当裁定再审?

    72原一审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只贪污受贿,并没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或者没有贪污受贿,却因其他原因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当事人以此为由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是否应当裁定再审?

    73人民检察院以原审判决法律适用错误提出抗诉,人民法院裁定再审是否必须依该法律已有的专门规定或司法解释?

    74申请再审的事由是以当事人明确提出的为准,还是以其在事实和理由部分提到的事由为准?

    75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直接公告送达被告,被告参加了二审诉讼,但在二审判决作出后又以一审法院未按正确程序送达法律文书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76当事人以裁判文书的文字表述存在瑕疵并影响其实体权利义务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77当事人以2007年《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事由申请再审,2013年1月1日之前未结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第六章民事再审管辖


    78如何确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申请再审案件的管辖法院?

    79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当事人坚持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原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80当事人不服原审判决,以原审法院违反级别管辖为由,越级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裁定再审?

    81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裁定驳回后,能否再向作出驳回裁定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82当事人申请再审,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后,可否指令原审人民法院进行再审?

    83基层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当事人申请再审,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提审后,发回基层人民法院重审,重审后,当事人申请再审,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确有错误,能否指令中级人民法院再审?

    84上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裁判裁定再审后,可否指定其他人民法院再审?

    85原审人民法院违反级别管辖作出判决后,上级人民法院可否依职权启动再审并且指令其进行再审?

    86上级人民法院基于原审审判人员审理该案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而裁定再审,可否将该案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
    87实践中哪些案件更适合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88人民检察院以生效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存在错误而提请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89人民检察院以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提起抗诉,上级人民法院以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裁定再审,可否指令再审?

    90原审法院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后作出原判决,人民检察院以原判决认定事实缺乏证据证明提出抗诉,上级人民法院可否指令再审?

    91案外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人民检察院能否以原判认定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为事由提起抗诉?人民法院裁定再审后,能否指令再审?

    92原审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案进行再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上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后,能否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93人民检察院抗诉后,上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并指令原审法院重审后,当事人能否对原审法院的再审判决申请再审?上级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再次指令原审法院审理?

    第七章民事再审受理


    94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当事人是否只能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95对于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收到再审申请后如何处理?

    96当事人再审申请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97一方当事人申请再审被裁定再审,再审期间对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98一审裁判作出后,当事人未上诉,裁判生效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99维持原判的二审裁判,被上诉人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100一审裁判作出后,当事人提起上诉,后基于一定的原因被二审法院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当事人对该裁定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101一审裁判后,当事人提起上诉后又撤回上诉,二审法院裁定准予撤回上诉,当事人对该裁定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102一审裁判后,当事人提起上诉,后基于一定的原因被二审法院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当事人分别对一审生效裁判和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同时向二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如何处理?

    103一方当事人申请再审被裁定驳回后,被申请人或其他当事人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应予受理?

    104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请撤回再审申请或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申请再审人以同一事由再次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105驳回再审申请后当事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以不同理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106判决生效6个月后当事人以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107当事人不服生效裁判以写举报信等方式主张救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108当事人再审申请书中有人身攻击的内容,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109当事人以法官欠缺相关专业知识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110当事人在申请再审书中未明确写清具体的再审事由,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111另案生效裁判是本案审理的依据,现另案已被发回重审但尚未审结。在此情况下,当事人以“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为事由对本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112当事人对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113当事人对驳回起诉裁定不服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否裁定再审?
    114当事人对再审裁判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115当事人对按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裁定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116当事人对按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117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对民事判决部分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118当事人对一审生效裁判被裁定再审的案件申请再审,是否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

    119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如何确定,以何时作为起算点?
    120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何确定申请再审之时日?

    121当事人在原审判决生效6个月后申请再审,而递交的再审申请书倒签日期,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122在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6个月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符合怎样的条件,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

    123 2013年1月1日之前生效的裁判,在《民事诉讼法》修订实施之后,如何确定申请再审的期限?

    124人民检察院对哪些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25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调解书提出抗诉,人民法院能否受理?

    126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当事人再审申请后,人民检察院又以同一事由就下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提起抗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

    第八章民事再审审查

    127审查再审申请的合议庭是否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组成?

    128上级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申请再审后,审查合议庭组成人员是否应当通知当事人?

    129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再审申请的审查,是围绕再审事由进行审查,还是对原审裁判进行全面审查?

    130再审审查的方式主要有审查当事人提供的再审申请材料、调卷审查以及询问等,几种审查方式的适用有无先后次序?听证能否成为一种审查方式?

    131以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应当询问当事人?询问所确认的事实在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是否可以直接作为定案依据?
    132径行裁定驳回再审申请的适用情形主要有哪些?

    133人民法院审查当事人申请再审时,哪些案件可以适用听证程序?
    134人民法院在审查申请再审案件时如何适用听证程序?

    135人民法院在案件再审审查过程中需要当事人补充案件材料的形式有哪些?

    136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申请再审后,发现再审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需要补充的,如何计算再审审查审限?
    137在再审审查阶段中,何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询问?
    138当事人不愿参加询问,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139人民法院在审查再审申请过程中,对方当事人也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140在审查再审申请过程中,申请再审人能否撤回再审申请?

    141在案件审查期间,申请再审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询问,人民法院如何处理?

    142在知识产权确认不侵权之诉中,被申请人死亡或者终止,人民法院是否可以终结审查?

    143在再审审查过程中,当事人死亡或终止,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144在再审审查阶段,再审申请人死亡或终止,又没有权利继受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145当事人在再审审查阶段以发现新证据为由,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人民法院是否予以准许?

    146再审申请人以有新的证据为由申请再审,但明显不属《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第10条规定的新的证据的情形,是否应当组织询问?
    147在再审审查阶段,再审申请人能否变更或增加再审事由?

    148再审申请人在询问中有拒绝回答问题、拒绝在询问笔录上签字等不配合人民法院进行审查的行为,人民法院可否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

    149再审申请人申请再审且事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可否直接经审理后作出再审裁判?

    150在再审审查中,如存在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无法通知的情形,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公告送达方式将受理案件通知书等材料送达?

    151经再审审查后,人民法院所作出的裁定书应向哪些当事人送达?

    152再审审查后,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书,如无法取得被申请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应当如何送达?

    153司法实践中如何把握决定再审案件中止执行以及例外情形?

    154再审审查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155人民法院在审查再审申请期间,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156判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将其权利转让给他方,人民检察院根据权利承受方的申请而提起抗诉,人民法院是否应当裁定再审?

    第九章民事再审审理


    157再审程序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否一定要参加到再审诉讼中来?

    158再审申请人在再审程序中申请撤回再审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159按一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一审原告能否申请撤回起诉?

    160在再审程序中,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增加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161在再审案件审理中,被申请人注销后,人民法院能否裁定终结再审诉讼?

    162对于撤回上诉处理的案件裁定再审后,再审法院适用何种程序审理?

    163原审案件被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其他人民法院再审,接受指定再审的异地人民法院能否将该案发回重审?

    164再审审理中发现审查认定申请再审事由成立的裁定不正确,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165和解撤诉的案件,是否一定要在裁定书上载明“恢复原判决执行”?
    166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后,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进行再审?

    167依职权启动的再审程序中的当事人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168人民检察院以自己调查取证获得的新证据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如何处理?

    第十章检察监督的办理


    169人民检察院在民事监督程序中享有哪些权力?

    170人民检察院在民事监督程序中承担哪些义务?
    171 2012年《民事诉讼法》关于检察监督的规定发生了什么变化?

    172人民检察院可否通过纠正违法通知的方式,对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173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是否仍然坚持事后监督的原则?
    174人民检察院通过哪些途径可以发现民事案件需要监督的?

    175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生效民事案件进行法律监督,是检察官个人监督还是集体监督?

    176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生效民事案件进行监督,检察监督案件的管辖是如何确定的?

    177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后,其应向哪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178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179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向其申请监督,是否都应当受理?

    180当事人对一审民事判决、裁定,依法可以上诉但未提出上诉,而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人民检察院应否一律不予受理?

    181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违反法律规定,提出申请监督的,是否应当一律受理?

    182上级人民检察院可否将自己承办的检察案件交由下级人民检察院办理?

    183人民检察院审查当事人向其申请监督的民事案件,应当围绕什么内容来进行?

    184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向其申请监督的民事案件审查终结后,可作何种决定?

    185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向其申请监督的民事案件应当在多长期限内审查终结?

    186人民检察院审查当事人向其申请监督的民事案件可否组织当事人听证?
    187对于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是否有权进行调查取证?

    188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当事人向其申请监督的民事案件中,遇到哪些情形时可以终止审查?
    189再审检察建议与抗诉之间有何区别?

    190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就哪些情形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

    191人民检察院以检察建议的方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请再审是否合适?

    192《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申请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抗诉有无程序上的限制?
    193当事人申请抗诉应当符合的条件是什么?

    194当事人在一审判决、裁定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上诉救济程序而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其正当理由是指什么?

    195当事人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和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检察建议的,应如何处理?

    196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当事人申请抗诉和检察建议期间能否作和解工作?

    197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当事人申请抗诉或检察建议时,哪些案件是应当重点和解的?

    198人民检察院向当事人发送案件受理通知时,可否建议当事人和解?

    199当事人在人民检察院审查申请抗诉和检察建议期间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检察院可否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确认和解协议并制作成调解书?

    200在人民检察院审查申请抗诉和检察建议期间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

    201人民检察院收到当事人抗诉或检察建议申请,应在何时予以受理?

    202当事人申请抗诉或检察建议是否受6个月期限的限制?

    203抗诉书是由人民检察院还是人民法院向当事人送达?

    204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后,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哪些材料?

    205人民检察院就民事案件提出抗诉是否有次数的限制?

    206当事人没有申请抗诉的,人民检察院能否主动提起抗诉?

    207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后,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撤回抗诉?

    208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民事行政抗诉案件范围包括哪些?

    第十一章 抗诉与检察建议的审查


    209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民事案件进行审查,是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

    210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民事案件进行审查,由谁来审查?

    211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民事案件,审查材料包括哪些?

    212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民事案件进行形式审查的内容是什么?

    213人民检察院对解除婚姻关系的生效判决提出抗诉,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214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哪些抗诉案件,可商请撤回抗诉,或裁定不予受理或者终结审查?
    215人民法院对民事抗诉案件是否一律提审?

    216人民法院对民事抗诉案件哪些情形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217人民检察院民事抗诉书中的抗诉事由与引用的法律依据不一致,如何确定再审审级?

    218人民法院对民事抗诉案件裁定再审,是否一律中止执行?

    219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后人民法院裁定再审前,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220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如何办理?

    221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进行审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222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的标准和人民法院采纳检察建议的标准是否同一?

    223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是否必须裁定再审?

    224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事由不准或不正确,人民法院是否应当裁定再审?

    第十二章抗诉案件的审理


    225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民事抗诉案件裁定再审后,再审审理时如何确定审理范围?

    226申请抗诉的当事人在再审审理中对人民检察院抗诉提出的事由或请求事项进行了补充,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将此纳入再审审理范围?

    227人民检察院抗诉后,对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其提出的具体再审请求应否纳入审理范围?

    228人民法院在办理民事抗诉案件过程中能否调取检察副卷?
    229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抗诉案件,是否可以不组成合议庭进行?

    230人民法院再审抗诉案件时,人民检察院应如何派员出席再审法庭?
    231当事人对出庭的检察人员能否申请回避?应如何处理?

    232人民法院再审抗诉案件时,人民检察院派出的出庭人员在法庭上履行什么职责?

    233人民法院审理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再审案件,人民检察院在再审庭审中可否积极发言参与辩论?

    234人民检察院调取的证据能否作为抗诉再审中的诉讼证据?

    235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调查取得的证据,是否应当在庭审中质证?

    236人民法院审理抗诉案件,出席再审庭审的检察人员对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如何进行出示和说明?

    237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抗诉再审案件,是否应一律开庭审理?

    238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裁定再审后,出现哪些情形时可以终结再审程序?

    239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一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审理抗诉案件中能否行使撤诉权?

    240人民法院应当注重对哪些抗诉案件进行调解?

    241再审时,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一方当事人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242再审时,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一方当事人系个人且已去向不明,系法人且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已登记注销,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243如何解决抗诉案件法律文书难以送达的问题?

    244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事由与当事人申请再审事由相同的,人民法院可否直接裁定维持原判?

    245当事人申请再审后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该裁定对于接受抗诉案件审理的法院审理该案有何影响?

    246上级法院裁定驳回当事人申请再审后,人民检察院抗诉或依职权再审的案件,改判或发回重审的,对原驳回申请再审的裁定是否一律撤销?

    247上级人民法院指令或指定抗诉案件再审的,下级人民法院应何时立案和审结?

    第十三章民事再审效力


    248当事人申请再审,人民法院裁定再审,再审后是否必须进行改判?

    249人民法院裁定再审,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后,哪些情形不得改判?

    250人民法院裁定再审后,再审的人民法院在哪些情况下应当依法对原裁判进行改判?

    251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后,人民法院裁定再审,重审后是否应当进行改判?

    252人民法院依职权裁定再审的案件,经重新审理后,是否必须改判?

    253当事人以上级人民法院受理其申请再审为由提出中止执行,执行法院可否中止执行?

    254下级人民检察院以业经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抗诉,通知执行人民法院停止原生效判决的执行,执行人民法院是否应当中止执行?

    255当事人申请再审后,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后,当事人拒绝领取再审审查的裁定书,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256在审判监督程序中,人民法院可否采取强制措施?

    第十四章民事再审文书


    257按原审地位列明的当事人在再审审查程序中发表的意见,在再审裁定书中是否应写明?

    258当事人对二审法院作出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不服申请再审,人民法院裁定该案进入再审程序,其裁定书主文应当如何表述?

    259再审审查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为出具调解书而作出提审裁定,该裁定书中如何引用法条?

    260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等内容裁定再审的,其裁定书应如何表述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261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审查后,作出的裁定书应如何归纳被申请人意见?

    262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审查后,所作出的裁定书是否要载明原审查明的事实?
    263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审查后,所作出的裁定书应当由谁署名?
    264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裁定书应如何表述当事人基本情况部分?

    265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裁定书表述案件来源、申请再审的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意见部分应注意哪些问题?

    266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裁定书表述本院审查查明和本院认为部分应注意哪些问题?

    267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裁定书应注意的技术性要求有哪些?

    268接受民事抗诉案件的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进行审查后,审查报告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269人民法院就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民事案件所作出的裁定应当由谁署名?
    270制作再审判决书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附录一:相关链接法条
    附录二:法律、司法解释、法院相关规定及检察院相关规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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