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对著作法定许可问题的关注已有时曰。早在2009年8月,“国际条约与中国著作权法修订”会议在厦门大学召开。德国马克斯一普朗克知识产权法/竟争法和税法研究所所长瑞托.赫尔提(RetoHilty)教授在会上作了《国际版权法框架下的中国著作权法:底线与弹性》的报告。赫尔提教授特别提出:中国著作权法定许可的历史由来是什么?与合理使用的界限如何划分?这些问题引发了与会者的热烈讨论,也激发了张曼的兴趣和思考。此后她选择著作权法定许可问题作为博士论文题目展开研究。几度寒暑,终于完成《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研究》一文并以优秀的成绩通过答辩。
本书的问世可谓“生逢其时”。张曼博士论文答辩之时,恰逢2012年新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两度公示。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前后数稿的著作权法草案中对此修改幅度很大。其中,有关录音制品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的存废可谓一波三折,争论异常激烈。2012年“中国好声音”大型选秀活动再次将音乐翻唱推至风口浪尖。但是,2012年7月公布的《著作权法修订草案》第二稿终究删除了实行20多年的录音制品法定许可,法律的天平开始向权利人倾斜。可喜?可惜?作者引经据典的分析也许可为论争双方带来些许清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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