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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国地方: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研究
    编号:52319
    书名:大国地方: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研究
    作者:熊文钊主编
    出版社:政法大学
    出版时间:2012年7月
    入库时间:2012-8-6
    定价:59
    该书暂缺

    图书内容简介

    本书是从法律角度来研究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著作,共分为十二章。分别从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基本理论;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历史演进;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比较研究;我国中央与地方一体多元的关系格局;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的基本原则;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权划分;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关系的法治化;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区域结构问题;建立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与地方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建立和完善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纠纷解决机制,十二个方面进行研究。
    本书论述全面,观点前沿,是目前国内从法治视角研究关于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著作中,最全面、权威的作品。其中对很多制度的设计非常具有参考价值,可以给行政官员、专家学者以有益启示。




    图书目录

    序 言/胡建淼
    序 言/张千帆
    第一章 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基本理论
    第一节 国家结构形式及其理论
    一、单一制模式
    二、联邦制模式
    三、对单一制模式与联邦制模式的评价
    四、国家结构形式的模式选择
    第二节 中央与地方权力关系及其理论
    一、中央集权主义
    二、地方分权主义
    三、均权主义
    第三节 地方自治及其理论
    一、地方自治的概念
    二、地方自治的基本理论
    三、地方自治与地方分权及其类型
    四、地方自治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五、地方自治的法治化进路
    第四节 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方式及其理论概述
    一、立法控制
    二、行政控制
    三、财政控制
    四、人事控制
    五、司法控制
    六、政策控制
    第二章 中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历史演进
    第一节 君主专制政体下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一、君主专制政体
    二、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
    第二节 近代地方制度的演进
    一、最后帝国的政治博弈
    二、最初共和国的思想博弈
    三、袁世凯时期的权力博弈
    四、北洋时期的军阀割据与联省自治运动
    五、国民政府时期的地方法制
    第三节 新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及其改革
    一、新型国家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中央与地方分权的探索
    三、计划经济体制的结构性弊端
    四、体制改革与地方分权
    五、行政区划及其调整
    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
    七、“一国两制”与特别行政区
    第四节 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的必要性研究
    一、理论必要性
    二、现实必要性
    第三章 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比较研究
    第一节 国家结构形式与地方分权
    一、联邦制国家的权限划分与单一制国家的权限划分
    二、立法领域的分权与行政领域的分权
    三、权限争议的解决
    第二节 中央与地方的组织
    一、中央政府有关行政机构
    二、地方政府及其他政府机构
    第三节 西方国家地方政府制度改革
    一、《里斯本条约》对欧盟各国地方制度的发展
    二、法国地方制度的改革
    三、英国地方制度的改革
    四、德国地方制度的改革
    五、俄罗斯地方制度的改革
    六、日本地方制度的改革
    七、美国地方制度的改革
    八、西方国家地方政府制度改革的特点、趋势和启示
    第四章 我国中央与地方一体多元的关系格局
    第一节 中央与地方关系格局的一体多元性
    一、现阶段中央与地方关系模式的审视
    二、中央与地方政府一元化关系格局的规范性解读
    三、中央与地方政府间政治
    ——经济关系的多元化格局分析
    第二节 中央与一般行政区之间的关系
    一、中央与一般行政区之间一体多元关系格局的形成过程
    二、中央与一般行政区多元化关系的主要表现
    三、中央与一般行政区多元化关系形成的原因分析
    第三节 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之间的关系
    一、民族区域自治与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之间关系的构建
    二、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之间关系的特点
    第四节 中央与特别行政区之间的关系
    一、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以及中央与特别行政区之间关系的一体性
    二、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以及中央与特别行政区之间关系的多元性
    第五节 中央与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之间的关系
    一、中央与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之间关系产生的背景
    二、中央与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之间的多元关系
    第五章 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一、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的内涵简析
    二、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的确立
    三、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的实施
    四、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进一步阐释
    ——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
    第二节 相对集权与适当分权相结合原则
    一、相对集权与适当分权原则概述
    二、相对集权与适当分权原则的内涵分析
    三、相对集权与适当分权原则的实现
    四、相对集权与适当分权原则的必要阐释
    ——地方自治
    第三节 公民权利决定公共权力原则
    一、“权利——权力”二元关系的产生
    二、对公民权利决定公共权力的宪政解读
    三、公民权利决定公共权力原则的实现
    四、公民权利与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契合
    第四节 公共权力成本最小原则
    一、公共权力成本最小原则的理论阐释
    二、公共权力成本最小原则的实例分析
    第五节 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原则
    一、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原则的内涵
    二、分税制: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原则的重要实践
    三、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原则的现实困境
    第六节 行政区划与经济区域相协调原则
    一、行政区划与经济区域的关系
    二、行政区划与经济区域的协调
    三、行政区划与经济区域相协调的实践
    第七节 行政区域与司法区域相分离原则
    一、行政区域与司法区域相分离原则的基本问题
    二、当前我国行政区域与司法区域相分离原则的成功实践
    第八节 中央与地方关系法制原则
    一、中央与地方关系法制原则概述
    二、中央与地方关系法制原则的主要内容
    第六章 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
    第一节 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的基本理论
    一、事权与事权划分
    二、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的理论举要
    三、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的基本原则
    四、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划分:域外比较的视角
    第二节 中央事权
    一、国家立法权
    二、国家机构组织权
    三、人事任免权
    四、重大事项决定权
    五、国家监督权
    六、最高行政管理权
    第三节 地方事权
    一、地方自治法规或自治法律制定权
    二、地方财政税收权
    三、地方事务管理权
    第四节 中央与地方共享事权
    一、中央与地方共享事权概述
    二、中央与地方共享事权举要
    第七章 中央与地方财政权划分
    第一节 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收支结构与土地财政问题
    一、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收支结构
    二、土地财政问题
    第二节 分税制
    一、分税制出台的背景
    二、分税制的产生与发展
    三、分税制的成果与缺陷
    第三节 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权划分制度
    一、制定《中央与地方关系法》
    二、明确各级政府的财税权
    三、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完善财政激励机制
    第八章 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关系的法治化研究
    第一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一、民族区域自治权概述
    二、民族区域自治权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上级国家机关的职责
    一、上级国家机关的职责原则
    二、上级国家机关职责方式
    第三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区域结构的法治化
    一、民族自治地方的区域结构变动过于随意
    ——以鄂伦春自治旗为例
    二、民族自治地方不再“自治”
    ——以丽江为例
    三、妥善处理“大自治”与“小自治”的关系
    第四节 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关系法治化的特别措施
    一、健全民族自治地方获得利益补偿的权利
    二、加强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合作关系
    三、提升各级民族事务委员会的地位并加强其职能
    第九章 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第一节 特别行政区的设置对我国国家结构形式的影响
    第二节 处理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的基本原则
    一、主权与授权关系原则
    二、“一国两制”原则
    三、“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原则
    四、法治原则
    第三节 中央为体现“一国”原则享有的权力
    一、特别行政区的创制权
    二、外交权
    三、防务权
    四、特别行政区主要官员的任命权
    五、对基本法本身所拥有的权力
    六、对特别行政区法律的备案发回权
    第四节 特别行政区为体现“两制”原则享有的权力
    一、实行不同于内地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
    二、行政管理权
    三、立法权
    四、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五、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
    第十章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区域结构问题
    第一节 恢复和建立新型大区管理体制
    一、大区制简史
    二、新中国成立初期大区制的历史意义及其启示
    三、延续与创新:恢复和建立大区管理制度
    第二节 划小省区
    一、引言:一项省区重新划分的方案
    二、划小省区的客观需求
    三、划小省区的标准
    四、划小省区的几点注意事项
    第三节 减少层级
    一、我国行政层级设置的历史与现状
    二、关于行政层级设置的域外模式
    三、减少行政层级改革的重要意义
    四、减少行政层级改革的推进
    第四节 省直接管县
    一、问题与现状
    二、同市管县模式的比较优势:省直管县的重大意义
    三、省直管县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四、省直管县改革的指导思想和途径
    五、对省直管县的再思考
    第十一章 建立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与地方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第一节 建立中央与地方的良性互动关系
    一、中央与地方的良性互动关系的内涵解析
    二、中央与地方良性互动关系的实现
    第二节 建立和完善地方利益的表达与平衡机制
    一、相关概念的厘清:地方利益,地方政府利益和地方人民利益
    二、我国地方利益表达的现状
    三、驻京办:一个地方利益表达失范的特例
    四、地方利益的平衡
    第三节 加强地方政府间相互协调与合作机制
    一、府际关系概说
    二、地方政府间的竞争型横向关系
    三、地方政府间的互惠型府际关系
    四、地方政府间的援助型府际关系
    第四节 建立相对独立的司法保障机制
    一、当前司法保障所面临的困境
    二、海事法院:行政区域与司法区域相分离原则的成功实践
    三、独立司法保障机制的构建论纲
    第十二章 建立和完善中央对地方的监督与控制机制
    第一节 立法监督与控制
    一、概述
    二、我国立法监督与控制的现状
    三、我国立法监督与控制的问题及完善
    第二节 行政监督与控制
    一、行政监督控制的分类
    二、主要西方国家的行政监督和控制
    三、我国中央对地方的行政监督与控制:条块关系研究
    第三节 司法监督与控制
    一、司法监督与控制概说
    二、我国司法监督的现状及可行性分析
    第四节 财政监督与控制
    一、我国中央对地方财政控制的现状扫描
    二、单一制国家中央对地方财政的控制经验
    三、完善我国中央对地方财政控制的路径
    第五节 人事监督与控制
    一、人事监督概述
    二、我国中央对地方人事监督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三、党内的监督与控制
    第六节 政策监督与控制
    一、政策监督与控制的内涵及特征
    二、政策监督与控制的典型
    ——“先行先试”
    三、中央对地方政策监督与控制的法治化
    第十三章 建立和完善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纠纷解决机制
    第一节 中央与地方纠纷的解决机制——协商
    一、中央与地方纠纷协商解决协商模式概述
    二、协商模式的理性分析
    ——在协商民主与政治协商之间
    三、协商模式的制度实现
    ——协商之后的法制化抑或是法制框架下的协商
    第二节 中央与地方纠纷的解决机制——诉讼模式
    一、诉讼的性质
    ——行政诉讼抑或是宪法诉讼
    二、诉讼的争议方
    ——应然平等与实然不平等间的纠结
    三、诉讼的居间裁判者
    ——诸多构想中的理性选择
    第三节 模式的选择与关联理论研究的支撑
    一、模式的选择
    二、关联理论研究的支撑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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