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育,应从目前的“学术型”转向今后的“职业型”。职业教育包括法律只是的传授、法治理念和职业理论的确立、法律思维方式和法律技巧的培养等。然而,我国现在的法学教育理论和职业技巧的训练。二“缺乏后两项的训练,是中国法学教育的重大群贤。在命中成都上,也是司法腐败的原有之一”。改变这种状况是法学教育紧迫的任务。法律职业具有高度专业化、形式化、人格化和理论化要求。其中的专业化和法律思维训练需要借助逻辑这样的履行工具来完成。法学知识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借助了逻辑的严密,尤其是实证主义学的发展来构建。实证主义法学的只是体系突出了法律的刑事性,但对逻辑的重视使得法律的很多实质、真相以及与社会的正切关系被掩盖,对法制实践产生了根本性的影响。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