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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自己的出资份额/商事法专题研究文库
    编号:49211
    书名:论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自己的出资份额/商事法专题研究文库
    作者:白江著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11年10月
    入库时间:2011-10-24
    定价:28
    该书暂缺

    图书内容简介

    在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中,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自己的出资份额,首先不存在核心性的、至今仍未被解决的中心问题。但是,却存在许多不同的个别问题,它们或者尚未被解决,或者尚存在学术上的争议。而这些问题的答案存在于一个诸多利益相互斗争的复杂交织体中,这些利益涉及退出股东的利益、继续留存于公司的股东的利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以及公司本身的利益。本书第一章是关于对取得自己的、出资尚未被缴清的出资份额的禁止(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第33条第l款),对取得禁止的原因、取得禁止的构成要件、法律后果和规避问题进行了研究。在第二章至第六章中详细探讨了取得自己的、出资已被缴清的出资份额,主荽涉及取得自己的出资已祓缴清的出资份额的条件、决定取碍的职权划分和取得价格(也即补偿)、违反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第33条第2和3款而取得时的法律后果、实践中的规避行为、取得自己出资份额的法律影响和自己出资份额的进一步售出或注销。以前六章对德国法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在第七章笔者将视线转向中国法,对如何在中国《公司法》中构建独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自己的出资份额制度进行了分析。最后,第八章将对本书重要的研究结果进行了总结。

    图书目录

    前言
    导论
    第一章 禁止取得自己的、出资尚未被缴清的出资份额(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第33条第l款)
    第一节 禁止取得的原因
    一、学者和法官的观点
    二、自己的观点
    第二节 禁止取得的构成要件
    一、未缴清出资
    二、取得
    第三节 违反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第33条第1款取得出资未被缴清的出资份额的法律后果
    一、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的效力

    ……

    第二章 出资完全被缴清的出资份额的取得(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第33条第2款)

    第三章 违法取得出资已被 缴清的出资份额时的法律后果

    第四章 规避行为

    第五章 自己出资份额取得的法律影响

    第六章 继续出售或者注销

    第七章 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自己出资份额制度的构建

    第八章 总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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