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44406
- 书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释义与适用
- 作者:张永伟
- 出版社:中国法制
- 出版时间:2010年7月
- 入库时间:2010-9-7
- 定价:28
图书内容简介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月24日由卫生部令第46号发布,并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规范放射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的一项重要立法。这部卫生部规章的贯彻实施,必将对规范放射诊疗行为,提高放射诊疗以及防止放射性滥用,保护广大群众免受不必要的放射损害起到应有的作用。
图书目录
上篇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释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和制定依据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监管体制
第四条 分类管理
第五条 基本要求
第二章 执业条件
第六条 基本条件
第七条 人员条件
第八条 设备条件
第九条 防护设施
第十条 警示标志
第三章 放射诊疗的设置与批准
第十一条 分级管理
第十二条 卫生审查
第十三条 竣工验收
第十四条 准入申请
第十五条 许可受理、审查与批准
第十六条 诊疗科目登记
第十七条 校验与变更
第十八条 许可注销
第四章 安全防护与质量保证
第十九条 管理人员职责
第二十条 放射诊疗设备和检测仪表
第二十一条 放射诊疗工件场所、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场所和防护设施
第二十二条 个人剂量计
第二十三条 健康检查、培训与建档
第二十四条 质量保证
第二十五条 防护原则、告知义务
第二十六条 放射检查规定
第二十七条 健康普查要求
第二十八条 放射治疗要求
第二十九条 核医学诊疗要求
第三十条 放射性废物处理
第三十条 防范和处置放射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
第三十一条 放射事件调查处理与报告
第三十二条 放射事件调查处理与报告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下篇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适用指南
附录一:配套规定
附录二:制度与档案参考范本许可受理、审查与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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