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经济发展、公民个人收入不断提高以及物价上涨的现实经济形势,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将工资、薪金所得的减除费用, 由原来的1600元提高为2000元。同时,根据这一修订,国务院于2008年2月18日作出《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相关内容也进行了一定的修改,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于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这次对于个人所得税法进行的唯一改动是将工资、薪金的减除费用,由原来的1600元提高到2000 o这是自1980年个人所得税法制订以来对减除费用的第三次修改。工资、薪金的减除费用由最初的800元依次调整为1600元和2000元。
本着“以读者为本”的宗旨,秉承“永不自满,深入、细致”的主业精神,我社在保持原优势、特色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全新改版,推出此套《法律及其配套规定》(第四版),旨在解决广大读者学法、找法、用法的困惑与不便。
新版丛书有以下特点:
1.以法释法
2.请示答复
3.条文注释
4.案例指引
5.配套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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