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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人民:宪法的变革(修订版)/博观译丛
    编号:40803
    书名:我们人民:宪法的变革(修订版)/博观译丛
    作者:(美)阿克曼著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09年8月
    入库时间:2009-9-13
    定价:58
    该书暂缺

    图书内容简介

    众所周知,“我们人民”是美国宪法的前三个字——在美国宪法的原文本中,这三个字还用特殊的哥特体大写出来。职是之故,“我们人民”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成了美国宪法的专有名词。布鲁斯·阿克曼在这个层面上运用“我们人民”的含义,体现在本系列丛书的第一卷《我们人民:宪法的根基》一书的“志谢”部分。在谈及福里斯特·麦克唐纳德(Forrest McDonald)教授的上乘之作《我们人民:宪法的经济起源》(We the People:The Economic Origins of the Constitution)(1959年)时,阿克曼扪心自问:对另一本不同的书冠以相同的书名是否会引起不当的混乱?阿克曼得出的结论是:“这个书名是独特的;之于不同时代的不同作者而言,运用不同的副标题就足够了”。由此出发,本书的书名实际上就是《宪法的变革》:其内容在于阐释二元民主作为宪法变革的动力,是怎样推动宪法不断向前发展的。同理,本系列丛书的第一卷《我们人民:宪法的根基》,也不意味着“我们人民”是宪法的根基;相反,《宪法的根基》一书的主旨在于探讨美国宪法的基石是“二元民主”。
      此次修订版修订版将初版中很多被译为“制宪会议”的地方还原为“会议”。无论采取“会议”还是“制宪会议”的译法,它们指向的都是英文中的“convention”。由于我们将“费城会议”通称为“费城制宪会议”的缘故,“制宪会议”的译法或许更符合汉语世界的思维习惯。然而,“convention”一词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宪法研究人员那里专指有“法律瑕疵的议会”,它最早用来指称英国“光荣革命”后召开的那次有法律瑕疵的议会。依此而论,“费城会议”和美国南北重建时期排除了南部各州代表的“国会”一样,都因其法律上的瑕疵而应被称为“会议”。修订版体现了对“convention”的这种理解。

    图书目录

    致谢
    译者序
    修订版译者序
    第一部分 建国时期
     第一章 高级立法
      先知的预言
      《我们人民:宪法的根基》一书
      法律职业者的描述:关于重建和新政的主流法律理论
      超越宪法第5条
      重建开创的宪法改革模式
      从重建到新政
      从罗斯福到里根及其后
      超越形式主义
     第二章 建国时期宪法的重构
      “会议”蕴涵的智慧
      问题之所在
      花车效应
      发出宪法改革的信号问题
      费城制宪会议提案及决定该提案命运的宪法批准程序
      宪法的批准:各州中的制度花车
      宪法的巩固
      从实践到理论
     第三章 作为宪法改革先例的1787年宪法
      方法论问题
      宪法第5条的含义
      制宪会议的含义
      重读宪法文本:宪法改革实践合法化的动力之源
      建国时期宪法的缺陷
      这是法律吗?
    第二部分 重建时期
     第四章 法律形式主义者的两难处境
      一个尚未提出的问题
      1865年12月
      南部各州丧失重返国会之资格的根据
      南部各州法律地位的恢复及其自相矛盾的根据
      两难之二:宪法第14修正案的批准
      斩断戈尔迪之结
      战争造就了宪法第13、14修正案?
      沉寂之声
     第五章 总统领导权
      从建国时期宪法到重建时期宪法
     ……
    第三部分 现代时期
    索引
    译后记
    修订版后记
    本书共5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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