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37389
- 书名:交通肇事罪研究
- 作者:李文峰著
- 出版社:中国检察
- 出版时间:2008年10月
- 入库时间:2008-12-12
- 定价:40
图书内容简介
《交通肇事罪研究》一书,对社会危害性较大且常见多发疑难复杂的交通肇事罪进行了全面深入系统的研究,本书共有十个部分,包括前言、交通肇事罪概述、交通肇事罪客体研究、交通肇事罪客观方面研究、交通肇事罪主体研究、交通肇事罪主观方面研究、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研究、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交通肇事罪的刑罚裁量、交通肇事罪立法和司法解释评析及完善建议,基本涵盖了交通肇事罪的所有问题。
图书目录
序
前言
第一章 交通肇事罪概述
一、我国大陆立法中交通肇事罪概述
二、我国港澳台地区立法中交通肇事罪概述
(一)我国香港特区立法中交通肇事罪概述
(二)我国澳门特区立法中交通肇事罪概述
(三)我国台湾地区立法中交通肇事罪概述
三、外国立法中交通肇事罪概述
(一)日本立法中交通肇事罪概述
(二)韩国立法中交通肇事罪概述
(三)法国立法中交通肇事罪概述
(四)德国立法中交通肇事罪概述
(五)意大利立法中交通肇事罪概述
(六)英国立法中交通肇事罪概述
(七)俄罗斯立法中交通肇事罪概述
第二章 交通肇事罪客体研究
第三章 交通肇事罪客观方面研究
一、交通肇事罪危害行为研究
二、交通肇事罪危害结果研究
三、交通肇事罪因果关系研究
四、交通肇事罪空间范围研究
第四章 交通肇事罪主体研究
一、驾驶机动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
二、驾驶非机动车辆的人员
(一)否定的观点
(二)折中的观点
(三)肯定的观点
三、行人和乘车人
四、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承包人
五、未成年人
六、其他人员
七、关于电动自行车的问题
第五章 交通肇事罪主观方面研究
一、交通肇事罪的主观罪过形式
二、交通肇事行为人的责任程度
三、信赖原则
(一)信赖原则的形成和在德、日的适用
(二)信赖原则在我国的适用
四、解析“撞了白撞”
(一)何谓“撞了白撞”
(二)“撞了白撞”是否合法
(三)如何看待“撞了白撞”
五、“期待可能性”理论
第六章 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研究
一、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概述
二、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范围
(一)从逃选行为人的主观心理态度方面来界定
(二)从行为人逃避的义务方面来界定
三、前段逃逸行为研究
四、中段逃逸行为研究
五、后段逃逸行为研究
(一)“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
(二)“因逃逸致人死亡”中的“人”
(三)“因逃逸致人死亡”中行为人对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心理态度
(四)“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性质
六、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处理
第七章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
一、交通肇事罪罪与非罪的认定
(一)交通肇事罪与一般违章导致交通事故的界限
(二)交通肇事罪与意外交通事故的界限
(三)交通肇事罪与紧急避险导致交通事故的界限
二、交通肇事罪与相关犯罪的认定
(一)交通肇事罪与重大飞行事故罪的界限
(二)交通肇事罪与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界限
(三)交通肇事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四)交通肇事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界限
(五)交通肇事罪与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界限
(六)交通肇事罪与劫持汽车罪的界限
(七)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
(八)交通肇事罪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
(九)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十)交通肇事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界限
三、交通肇事罪中共同犯罪的认定
(一)过失肇事行为的共同犯罪
(二)故意逃逸行为的共同犯罪
(三)隐藏或者遗弃被害人行为的共同犯罪
四、交通肇事罪中停止形态的认定
五、交通肇事罪中一罪与数罪的认定
(一)数人导致一起交通事故的数罪
(二)交通肇事逃逸后导致的数罪
(三)交通肇事后找人顶罪导致的数罪
(四)交通肇事后毁灭证据导致的数罪
(五)在实施其他犯罪过程中交通肇事导致的数罪
(六)数个交通肇事罪的处理
(七)交通肇事触犯数个罪名的处理
第八章 交通肇事罪的刑罚裁量
一、交通肇事罪的自首
(一)交通肇事罪中自首的范围
(二)交通肇事罪中自首的认定
(三)交通肇事罪中自首的处理
二、交通肇事罪缓刑的适用
三、交通肇事罪罚金刑的适用
四、交通肇事罪资格刑的适用
第九章 交通肇事罪立法和司法解释评析及完善建议
一、对交通肇事罪立法的评析
(一)将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前提限定为“重大事故”是否合适
(二)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法定刑相比是否偏低
(三)将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加重处罚情节是否合适
二、对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的评析
(一)将行为人对交通事故的责任限定为致人死亡时同等、主要或者全部三种和致人重伤或造成财产损失时主要或者全部两种,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解释是否合理
(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某些情节的就解释为犯罪是否符合立法规定
(三)构成犯罪的标准为导致被害人“或死亡或重伤”的解释是否合理
(四)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两个以上量刑情节如何适用刑罚
(五)“无能力赔偿数额”的解释是否合适
(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解释是否有必要指明行为人对于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心理态度
(七)“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的解释是否合适
(八)行为人肇事后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的解释是否合适
三、完善交通肇事罪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建议
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百零一条有关条款适用问题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厂(矿)区内机动车造成伤亡事故的犯罪案件如何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