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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胜者为王:与您分享如何赢在法庭(大律师名案名言系列)
    编号:35824
    书名:胜者为王:与您分享如何赢在法庭(大律师名案名言系列)
    作者:王思鲁
    出版社:中国法制
    出版时间:2008年8月
    入库时间:2008-9-2
    定价:48
    该书暂缺

    图书内容简介

    律师著书立说似为“不务正业”,而时下“不务正业”者亦不计其数,为何?
    雄辩滔滔、言辞犀利,这或许是许多人对律师的第一印象。言说,作为一种表达方式,对于律师来说,无疑具有其独特的价值;文字,作为另一种表达方式,尽管缺少言辞的生动与鲜活,但是,当言说的激情随空气的震荡而消失殆尽时,文字却能完好封存言辞中的智慧与灵感。
    有不少律师就出书之事与我社商讨。法庭之上,剑指苍穹;书斋之中,妙语连珠。万千精彩,若任随记忆的碎片而离析,岂不可惜?
    一个个律师业界耳熟能详的名字,一个个法庭上挥洒自如的身影。他们以七尺之躯,负民主法治之重任;他们凭三寸之舌,扫法治天空之阴霾;他们深刻透视司法现实,因而时常能语惊四座。我们发现不少大律师尽管事务冗杂,办案闲暇之余,仍笔耕不辍,著述颇丰。
    既非沽名钓誉,亦非附庸风雅,只为捕捉灵光乍现之时的大智大勇,留待后来者推陈出新。此等胸襟、涵养,我们实在为其折服,因此,付梓出版一事,未敢怠慢,于是才有了今天《大律师.名案名言》此一丛书的面世。
    本丛书为开放的书系,收录作品之作者均为重量级、实战派大律师。他们往返于现实与书斋之中,徘徊于亲历与观察之间。若能将其亲办案件、生平著述尽收书中,与读者共赏,实则乐事。但是,碍于篇幅,只能忍痛割爱。吾等才疏,如何取舍,煞费思量,既以《大律师.名案名言》为名,选其精髓,或知名要案,或金玉良言,无论何种形式,均为收录作者之论辩技巧之浓缩精华、执业经验之深切感悟。
    通俗,为本丛书的一大特色。本丛书绝非学术论著,也许,“平民化”的表达方式容易被“圈内人士”视为缺乏“技术”含量。然而,没有了学者写作时应用术语的过度思虑,此种现实的日常的表述或许更容易为读者所接受,此乃丛书出版之初衷。少了晦涩艰深的文字,多了现实理性的智慧,若由此能对知识的理解另辟蹊径,亦未尝不为读者之幸。
    本丛书虽无定式,当中著述创作亦属各作者之自由意趣,文由其所撰,但本丛书实则为如下诸君而生:
    为踌躇满志,准备一层身手的青年律师而生;
    为官司缠身却求助无门、四处奔波的当事人而生;
    为志存高远但对前程依旧迷茫的中国未来法律之星而生。

    图书目录

    第一篇 应邀演讲篇:律师在中国一一共赢财智人生 1
    踏踏实实地办好每一起案件是律师最好的营销。律师当以经典辩例成就品牌,以卓越才智开创未来。用全身心的爱关注青年律师的成长,建立坚不可摧、所向披靡的律师团队。律师还应是演说家,责无旁贷地肩负起一份社会责任:凭借对亲历经典辩例的深层透视以及对职业律师生涯的切身感受,通过演说的方式播下法治的种子,力求为听众打造一把拯救生命、创造财智人生、开启成功之门的金钥匙!
    第一章 开着手机等案上门吧一一如何以经典辩例征服世界 3
    今天这个专题,对于想从事律师行业的人以及正在从事律师行业的人,都是相当重要的。今天这个讲座有三个特点:第一,讲的都是真言;第二,讲的内容都是书本上难以找到的;第三,讲的对于准备或正在从事律师行业的人而言,都是有帮助的。
    第二章 如何成为法庭上的常胜将军 23
    作为律师,一旦站在法庭上,就一定要相信自己的观点是成立的。如果连自己的观点都不相信,法官是可以感受出来的。这个与感情问题很相似:如果已经不爱对方,对方多少可以感受得到。在法庭之上,如果满腔热情地演绎你的观点,法官一般会重视,至少,法官会感觉到你是忠于职守的。如果没有做到这一点,那么,法官会认为你是敷衍了事,是“收钱不办事”。
    第三章 经济犯罪辩护的几点启示 40
    律师,就是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 在我们国家打官司,律师不能单凭一种法律人的思维来处理具体问题,而 应该结合现实国情从一种社会学的角度出发来考虑问题。
    第二篇 民与官争一蚂蚁撼大树的较量 51
    民与官争,主体势力的不平衡,使得小民争取自己权益之路充满艰辛。道 路的崎岖使我们更加清楚,要充分发挥更多方面的优势,使这场“战争”获得 最大的胜利。面对官民之争折射出社会权利与利益失衡的格局,律师身为弱势 一方的代言人,自不应虚张声势,而应以无数激荡人心的经典辩例打造品牌,
    并以此弘扬法治精神,为推动社会进步有所贡献。
    第四章 陈锦洪诉××市经委行政侵权案 53
    该案的结果涉及当时中国几万个“戴红帽子”企业的去留及命运,产生极大的社会震撼,引起政界、法律界高度关注,因而《中央电视台》、《法制日 报》等媒体称之为“中国民告官第一案”。该案淋漓尽致地呈现了中国改革特 定时期的社会特征,被评为“2003年度中国十大经济案件”。
    案件历程回放/53
    二审律师意见书之一/54
    二审律师意见书之二/67
    “马拉松式”官司仍在上演一一专访“中国民告官第一案”代理律师王思鲁/74
    第五章 陈奕洪状告××市××区交通局交通违法批准案 79
    该案深刻透视机动车检测行业改革特定时期的不正常现象,(中国质量报》、《南方都市报》等众多媒体追踪报道,是2006年度全国质监、交通系统影响最大的案件。
    “马路杀手”为何屡被放纵/79
    “权利”对“权力”的挑战 /87
    一审代理词/89
    第三篇 民事诉讼篇:万般无奈一一没有赢家的游戏 99
    在中国现实中,打官司是富人玩的游戏。无论输赢,都得投人大量的财
    力、精力。很多时候,一边是打赢了官司,另一边却是输了人生。因此,我们
    的做法是,提前介入为当事人提供贴位的法律顾问服务,使当事人不惹上官
    司;如发生纠纷,则采用巧妙的谈判等手段化解纠纷,避免官司。在我们的过
    往经验中,官司一般都可避免。这里只精选三起经努力不可避免而成讼的代表
    案例。
    第六章 ×X市X港电子厂诉×正电子仪器有限公司购销合同
    纠纷申诉案 101
    该案深刻透视出垄断行业官与商的微妙关系,是检察机关监督法院审判,
    成功纠错的典型案例。
    律师函/101
    民事再审申请书 /102
    一场“起死回生”民事官司的背后一一专访“×港”与“×正”购
    销合同纠纷一案代理律师王思鲁 /113
    第七章 谢静诉王安奇、潘世雄房改房产权纠纷案 118
    . 一审判决“不予支持”无异于否定了《房地产证》的法律效力,否则,
    只能依上诉人诉请判允上列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否定《房地产证》的法律效力
    是对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确权行为合法与否作出判决,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
    本案不是因行政确权而引起的行政诉讼,而是民事诉讼,即使《房地产证》无
    效,亦应由当事人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而不是通过类似本案的民事诉讼来解
    决,本案一审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行政诉讼范围内的实质性问题,混淆
    了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的界限,犯了常识性错误。
    律师函///J
    民事起诉状(摘要) /120
    一审代理词/121
    二审代理词/123
    终审裁判认定/126
    一场无稽的闹剧 /129
    第八章 容奇等30人诉×X市××运输公司出租车营运牌
    照产权纠纷集团诉讼再审案 131
    本案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理程序合法。判决透
    过表象看实质,正确认定双方当事人所签合同的性质是名为租赁,实为转让。
    然而本案以通过院长提请审委会讨论通过的形式提起再审,这从程序上当然合
    法。而从实体上看,提起再审的理由和根据何在呢?令人纳闷!这其中是否掺
    杂人情、利益色彩?是否有非法律因素在其中作怪?本案审理的背后,是否有
    一只无形的“手”在操纵?
    二审裁判认定/1132
    再审代理词/142
    再审裁判认定/148
    法律之精神何在/151
    第四篇 刑事诉讼篇:最能展示律师水平的
    “法庭战场” 155
    刑事辩护,这一律师职业的传统主旋律,无疑是律师尽情施展其才华的主
    要舞台,是律师成名的摇篮。无罪辩护无疑是刑事辩护最高境界。罪轻辩护虽
    不及无罪辩护扣人心弦,但也各有各精彩。
    第九章 马文明等涉嫌贩卖毒品案 157
    涉嫌共同贩卖海洛因10500克,触目惊心、生死攸关!因而有关媒体称之
    为“建国以来涉嫌共同巨额贩毒犯罪案件中被判无罪的第一案”!从当事人的
    角度看,律师辩护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和他的脉搏在一起跳动;从辩护的
    角度看,此案辩护的成功之果,凝聚着辩护律师的心血和智慧,是典型的“证
    据辩”;从法院审案的角度看,这个判决在实体上无疑贯彻了“疑罪从无”的
    原则,然而在实体公正的背后却隐藏着程序不公!而这个迟到的实体公正也确
    实来之不易!
    控方意见/157
    一审辩护词/158
    一审裁判认定/165
    控方抗诉意见/166
    二审辩护词/167
    激情成就梦想/172
    第十章 龚期涉嫌合同诈骗及虚报注册资本案 174
    历史定格在2003年10月17日上午9时,在x x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庭,
    龚期被宣告无罪。法院最后还是顶住了省级“实权派”领导签批要保护国有资
    产的压力,对本“大案”作出了公正判决。
    控方意见/174
    一审辩护词 /176
    一审裁判认定/183
    控方抗诉意见/187
    二审辩护词/193
    终审裁判认定/200
    不经风雨怎见彩虹 /203
    第十一章 谢少军等涉嫌职务侵占案 205
    辩护律师说,这是一起没有被害人的案件!这是一起为强取豪夺而无中生
    有的案件!这是一起超期羁押、蔑视人权、历时近三年、久拖未决的案件!这
    是一起滥用刑事手段野蛮干预香港公司条例及国内公司法的案件!这是一起涉
    及内地、香港两地不同法域、透视中国法治进程的指标性、范例性案件!该案
    因标的大,社会意义深刻,涉及面广,背景复杂,高层签批及众多媒体关注而
    被评为2006年度中国民营经济十大案件!
    控方意见/206
    一审辩护词之一/210
    一审辩护词之二/228
    一审辩护词之三/2311
    一审裁判认定/235
    二审辩护词/248
    二审维持原判裁定结案后感 /259
    遥望正义天平的两端 /261
    第十二章 黄文金等涉嫌妨害公务案 266
    在2004年的中国刑事司法中,福建省泉州市农民妨害公务案无疑是一个
    具有社会轰动效应的案件。这起案件因引起政界、法律界和新闻界广泛关注,
    又被一些媒体称为“中国妨害公务第一案”。从该案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伊始,
    媒体便对案件当事人、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诉讼的进展情况作了大量的报道,
    引起全国上下的广泛关注。
    控方意见/266
    一审辩护词 /267
    一审裁判认定/280
    二审辩护词之一/285
    二审辩护词之二/288
    终审裁判认定/291
    王者之辩 挑战强权/294
    后 记/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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