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荣民法讲义》长期以来一直被奉为日本民法的“通说”,影响了日本近半个世纪,至今还在再版印刷。这是一代民法宗师我妻荣的代表作,民法学历史上空前绝后的集大成之作。中日民商法研究会组织、数名一线译者倾7年之力翻译,2008年民法学界最值期待、最有价值的译著。 本书包括新订民法总则、新订物权法、新订担保物权法、新订债权总论、债权各论上卷、债权各论中卷一、债权各论中卷二、债权各论下卷一共八卷。书中除了对现行法的解释外,还包括了丰富的“为真正的解释而应该做什么”的内容;研究成果与法律解释结合密切,具体说就是在各卷的序言中提出了改卷所设定的理想、指导原理,并以这些作为解释原理。
一代民法宗师我妻荣的代表作,民法学历史上空前绝后的集大成之作。
《我妻荣民法讲义》长期以来一直被奉为日本民法的“通说”,影响了日本近半个世纪,至今还在再版印刷。
中日民商法研究会组织、数名一线译者倾7年之力翻译,2008年民法学界最值期待、最有价值的译著。
“我们期待着这套《民法讲义》的出版能够为中国的民法学以及中国的民法典立法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期望通过我们今后一如既往的努力工作,为中日之间民商法交流架起更为宽阔而平坦的桥梁。” ——中日民商法研究会会长 梁慧星
我妻荣的生平
我妻荣, 1897年4月1日生于日本山形县米泽市铁炮屋町(现在我妻荣纪念馆所在地),是家中5个子女中的长子,也是唯一的男孩子。父亲我妻又次郎自明治28(1895)年至大正11年(1922)的28年间一直在山形县米泽中学做英语教师,母亲是山形县师范学校的第一届毕业生,在当地的与让小学长期从事过教学工作。
我妻荣,1903年4月入米泽市与让小学(6岁);1909年4月入米泽中学(12岁),1914年3月中学毕业(17岁);同年9月以丙种首席的成绩入第一高等学校,1917年6月高中毕业,7月考入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20岁);1919年1月通过高等文官行政科考试(22岁);1920年7月毕业于东京帝国大学法律学科(23岁);1922年7月就任东京帝国大学助教授(副教授,25岁);1923年6月作为文部省选拔的留学生,以民法研究为课题赴欧美各国留学(26岁);1925年12月8日留学回国(28岁);1926年同留学归国所乘轮船上相识的铃木绿女士结婚(29岁);1930年因左足踝骨患关节炎开始拄拐生活(30岁);1945年就任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部长(48岁);1946年出任贵族院议员(49岁);此后,作为社会职务历任临时法制调查会、司法法制审议会、家事审判制度调查会等立法机构的委员。1948年出任日本司法学会理事长(51岁);1956年7月出任法务省特别顾问(59岁);1957年3月在东京大学退休,同时取得东京大学名誉教授称号(60岁);1964年获日本文化勋章,米泽市名誉市民(67岁);1966年为母校捐资设立“财团法人自赖讲学基金”(69岁);1970年捐资为母校与让小学设立图书文库(73岁);1973年参加“与让馆创立纪念仪式”、“我妻先生胸像揭幕式”(76岁);同年10月18日因急性胆囊炎住进国立热海病院,10月21日逝世。逝世后被追授“勋一等旭日大绶章”,这是日本对国家或公共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授予的最高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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