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35229
- 书名:民商法学.2008年第7期(复印报刊资料)
-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书报
- 出版社:人大书报中心
- 出版时间:2008年7月
- 入库时间:2008-7-24
- 定价:11
图书内容简介
“合法性”究竟是否构成法律行为的本质特征?这大概是我国民法中最大的谜团之一。对这一问题的争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制定之前就已经展开。①《民法通则》第54条以立法条文的方式确定,“合法性”是法律行为的本质特征。不仅如此,为了强调法律行为的合法性特征,避免出现“无效的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法律行为”之类被认为是自相矛盾的表述,《民法通则》还进一步创造了“民事行为”这一上位概念,以涵盖具有合法性特征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合法性存在各种瑕疵的“无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之类的民事行为。
图书目录
论苑
法律行为“合法性”迷局之破解 薛 军3
论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权利的回归
——基于相机治理理论的探讨 丁广宇14
违约责任中的所获利益赔偿研究 孙良国23
试析配偶权的侵权行为法保护 余延满、张继承34
论非原创性数据库的法律保护 郑英龙40
专题
商主体制度的逻辑理路与规范展开 曹兴权46
特定目的营业主体在商法上的地位
——兼论商主体的规制原则 楼建波53
立法
《商法通则》立法的法理基础与现实根据 赵旭东59
“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立法技术分析 徐澜波65
探索
智慧财产法中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 李扬72
混合共同担保之研究
——以我国《物权法》第176条为分析对象 高圣平78
企业间借贷合同的效力认定及责任承担 龙翼飞、杨建文85
案例
雇主对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因自身疾病
引发死亡应适当担责 李祖 93
借鉴
法国著作权法的最新重大改革及评论 张耕、施鹏鹏95
美国离婚后的子女监护制度及其启示 王丽萍103
索引 110
英文目录 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