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公安机关作为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执法质量是公安机关的生命线。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作为公安机关永恒的主题切实抓紧抓好。
近几年来,全省公安机关通过深入开展执法为民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不懈地抓执法质量考评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建设,使广大民警执法理念不断深化,公安队伍总体法律素质和公安机关整体执法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不容忽视的是,公安执法工作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距离党和政府及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差距与不足。全省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于公平正义的本质要求,把执法工作作为“三基”工程建设的中心任务来抓,坚持以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作为考核基层所队班子、衡量基础业务工作、检验基层基础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通过健全完善领导依法决策、法制教育培训、执法考评监督、执法制度保障、执法激励奖惩等各项工作机制,使公安民警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的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的执法根基更加扎实稳固,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做出新的贡献。
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法律素质是前提也是保证。为使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全面、准确地掌握法律、政策界限,熟练运用法律武器,依法正确履行职责,省厅执法质量考核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公安执法考评常用法规手册》(2002年版)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修订完善,将近年来新颁布实施的与公安执法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汇编成《公安民警常用法规手册》,以便于广大民警的法律知识学习和执法实践运用。更好地适应当前执法形势需要。也希望各地借助手册的修订发行,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五五”普法工作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兴学法、用法之风,争做执法、护法模范,把全省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推向更高层次。
曲植凡
二00六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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