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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破产法律解读与案例精析(法律解读与案例精析丛书8)
    编号:34937
    书名:最新破产法律解读与案例精析(法律解读与案例精析丛书8)
    作者:杨剑
    出版社:中国法制
    出版时间:2008年6月
    入库时间:2008-7-8
    定价:24
    该书暂缺

    图书内容简介

    前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许多企业的原有管理模式和经营方式已经不适应新的市场竞争环境,大量企业负债累累、扭亏无望,在经济上陷于困境。破产制度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由各债权入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财产,从而公平受偿的法律制度。对于破产清算之后未能清偿的债务,破产企业可以获得免责,一方面体现了对债务人的保护,另一方面也可以防止严重亏损、无力复苏的企业为避免破产而勉强维持,势必会继续举债,造成损失的不断扩大。
    2006年8月27日,《企业破产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新破产法作为我国第一部市场经济的破产法,既立足于中国国情,又遵循现代企业制度和国际惯例,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一部标志性法律。新破产法的出台表明我国的市场经济已经进入到一个新阶段,将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本书按照《企业破产法》的体例顺序,共分为1l章,涉及到企业破产能力、破产申请、破产财产、债权入会议、管理人制度、重整与和解制度、破产清算、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所有重要问题。就每一具体问题而言,本书先行列出相关法律法规,然后对涉及的法律要点进行阐述与解读,最终再根据情况附上具体案例加以说明,以方便读者领会法条的精髓。由于每个具体问题都单独编写,内容独立,因此读者既可以从头至尾进行贯通式阅读与理解,也可以仅就其中关心的问题进行选择式的查阅与掌握。
    本书撰稿人介绍及联系方式如下:
    杨 剑: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电子邮箱:jyangl030@sohu.com。
    贾学胜:暨南大学法学院教师,法学博士;电子邮箱:xibei635@163.com。 陈 巍: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电子邮箱:ccww307@163.tom。
    王金庭:湖北经济学院教师;电子邮箱:wjtt07@126.tom。
    全书最终由主编杨剑、副主编贾学胜统稿。尽管本书的各位作者做出很大努力,但仍然存在很多不足,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图书目录

    前言 l
    第一章总 则 l
    一、破产法的宗旨 1
    二、破产能力 3
    三、破产案件的管辖 5
    四、企业破产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 9
    五、破产法的域外效力 11
    六、保障破产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17
    第二章破产案件的申请和受理 22
    一、破产界限 22
    二、破产申请的提起主体 25
    三、破产申请的材料 30
    四、破产申请的撤回 34
    五、破产申请的受理 36
    六、破产申请的不予受理和驳回 40
    七、指定破产管理人 44
    八、破产受理后的通知和公告 47
    九、破产受理后债务人的义务 50
    十、债务人清偿行为的无效 52
    十一、债务人债权的实现 53
    十二、破产受理前的合同履行 55
    十三、保全解除与执行中止 58
    十四、有关诉讼或仲裁的中止 62
    十五、破产后的专属管辖 63
    第三章管理人 65
    一、破产管理人的选任 65
    二、破产管理人的资格 69
    三、管理人的职责 74
    四、管理人的权利 80
    五、管理人的义务 84
    六、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 86
    第四章债务人财产 89
    一、债务人财产的范围 89
    二、破产前的可撤销行为 95
    三、破产前的无效行为 loo
    四、欠缴出资的追缴 104
    五、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非法收益的追回 107
    六、管理人对质物或者留置物的取回 llO
    七、一般取回权 113
    八、出卖人的取回权 117
    九、破产抵销权的行使 119
    十、抵销权的限制 123
    第五章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128
    一、破产费用的范围 128
    二、共益债务 130
    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 134
    第六章债权申报 138
    一、破产债权的范围 138
    二、破产债权申报 141
    三、债权申报期限 143
    四、未到期债权的申报 146
    五、附条件、附期限债权的申报 147
    六、涉及连带责任的破产债权 15l
    七、因破产受理前的合同产生的债权 156
    八、因票据关系形成的债权 158
    九、申报债权的审查确认 160
    第七章债权人会议 164
    一、债权人会议的组成 164
    二、债权人会议的召开 168
    三、债权人会议的表决规则 173
    四、债权人委员会及其组成 178
    五、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 180
    六、债权人委员会与管理人 183
    第八章重 整 185
    一、申请重整 185
    二、重整原因 190
    三、重整申请的受理 193
    四、重整期间 196
    五、重整期间的管理主体 197
    六、重整期间的担保 200
    七、重整期间取回权的限制 202
    八、重整期间的股权限制 203
    九、重整程序的失败 205
    十、重整计划草案的提出 208
    十一、重整计划草案的内容 210
    十二、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主体 215
    十三、表决通过的规则 219
    十四、重整计划的批准 222
    十五、重整计划的执行 227
    十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 231
    第九章和 解 233
    一、和解申请的提出 233
    二、和解申请的审查和裁定 236
    三、和解协议草案的讨论与通过 237 ’
    四、和解协议草案未通过与和解协议无效 2413
    五、和解协议的效力 242
    六、和解协议的执行 244
    第十章破产清算 248
    一、破产宣告 248
    二、债权人的别除权 253
    三、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261
    四、破产财产的变价方式 265
    五、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 269
    六、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272
    七、破产分配的实施 276
    八、对涉诉未决的债权的处理 280
    九、破产程序的终结 283
    十、破产程序终结的效力 286
    十一、追加分配 289
    十二、有保证人或其他连带债务人的破产债权 291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及附则 296
    一、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296
    二、债务人的法律责任 300
    三、债务人恶意逃债的法律责任 302
    四、管理人的法律责任 303
    五、破产犯罪 304
    六、国有企业破产 310
    七、特殊企业破产能力 313
    八、其他企业的破产 317
    九、破产法的生效日期 319
    附录常用文书格式
    1.企业破产申请书的格式 321
    2.受理破产案件通知书(适用于债务人申请) 324
    3.法院公告(向企业职工发布) 325
    4.法院公告(向债权人发布) 327
    5.破产案件债权申报书 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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