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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证券法解读与案例精析(法律解读与案例精析丛书4)
    编号:34933
    书名:最新证券法解读与案例精析(法律解读与案例精析丛书4)
    作者:钟明霞
    出版社:中国法制
    出版时间:2008年6月
    入库时间:2008-7-8
    定价:26
    该书暂缺

    图书内容简介

    前言
    当一部完整的书稿摆在面前时,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的感动!为了那一份孤独而执着的坚持,也为了那一份激情和心血的付出。从开始到结束,就像和心爱的人朝夕相处,令人如此沉醉,为她烦恼为她快乐!每一个寂静的夜对着书稿挑灯奋战,就像和她畅谈心事共话短长。回首这为伊消得人憔悴的写作历程,自觉我们的努力无愧于心!
    证券市场没有花前月下的浪漫,却不缺少尔虞我诈的奸险,层出不穷的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展示了商业社会的炎凉世态。我们所追求的文明社会决不容许破坏良好秩序的事物存在,而我们法律人更应是人类良知的守护者,本书即是为广大证券从业者和希望了解与学习证券法的人士,提供一种证券实践的操作指南和维护合法权益的支持引导。《证券法》已于2005年lO月全面修订,并自200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书立足于对证券法进行详略得当的解读,并精心准备了若干案例供大家理解和参考(凡没有特别注明的案例和数据,均来自互联网的公开发表资料),同时列举了与本法条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规定,方便读者全面了解和掌握。因此,无论是为了学习证券法知识,还是为了证券实务操作,抑或是为了拿下国家司法考试,本书都有极其丰富的价值。
    本书按照《证券法》的条文顺序编写,是为了方便大家学习证券法的思路逻辑,同时也表明了作者欲理论和实践并重的良苦用心。本书由蒋华负责撰写总则、证券发行、法律责任和附则;由石之恒负责撰写证券交易中的“一般规定、证券上市”和证券公司;由叶海芳负责撰写证券交易中的“持续信息公开、禁止的交易行为”和证券服务机构;由郝周负责撰写上市公司的收购、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最后,由钟明霞和蒋华负责统稿。作者联系邮箱:zmx988@163.com。
    您手中捧着的这本书,乃是浩瀚书海中一粒新鲜的尘埃,却也是我们心血的结晶!我们的信心,源自您的关注,我们的进步,源自您的赐教!

    图书目录

    前言 l
    第一章总 则 l
    一、二一一般规定 l
    二、三公原则 4
    三、分业经营、管理原则 5
    四、政府监管 7
    第二章证券发行 8
    一、公开发行与审核制度 8
    二、保荐制度 12
    三、公开发行与审核制度 16
    四、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19
    五、公开发行新股需提交的文件 26
    六、所募资金的用途 29
    七、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 32
    八、公开发行债券需提交的文件 36
    九、再次发行债券的限制 38
    十、申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要求 40
    十一、预披露制度 45
    十二、发行审核委员会 47
    十三、证券发行的核准 49
    十四、核准后的信息披露 51
    十五、核准决定的纠错机制 53
    十六、证券承销制度 55
    十七、承销协议的内容 57
    十八、承销证券公司的义务 59
    十九、承销团制度 60
    二十、承销期限 62
    二十一、溢价发行价格的确定 63
    二十二、发行失败制度 64
    第三章证券交易 66
    第一节一般规定 66
    一、可交易证券的范围 66
    二、限制性交易的期限 70
    三、交易场所 74
    四、交易方式 76
    五、交易形式 78
    六、现货和其他交易方式 80
    七、从业人员等持有、买卖、受赠股票的禁止 81
    八、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股票买卖的限制 84
    九、公司归人权制度 86
    第二节证券上市 89
    一、证券上市审核 89
    二、上市保荐人制度 91
    三、股票上市的条件 94
    四、上市申请文件 98
    五、特别事项公告 102
    六、暂停股票上市的情形 104
    七、终止股票上市的情形 108
    八、债券上市交易的条件 112
    九、债券上市交易申请的文件 115
    十、债券上市资格暂停 118
    十一、债券上市资格终止 121
    第三节持续信息公开 123
    一、信息披露制度 123
    二、中期报告内容 125
    三、年度报告 129
    四、重大事件公告 131
    五、信息公告责任 137
    六、虚假信息责任 139
    七、信息公开的监督 141
    第四节禁止的交易行为 142
    一、内幕交易禁止制度 142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144
    三、内幕信息的内容 146
    四、禁止利用内幕信息 149
    五、禁止操纵证券交易 151
    六、禁止虚假信息的编造传播 154
    七、欺诈行为禁止 157
    八、法人账户管理 160
    九、禁止挪用公款买卖证券 162
    十、对禁止交易行为的报告义务 164
    第四章上市公司的收购 166
    一、收购方式 166
    二、控制股份、增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 169
    三、信息披露义务内容 172
    四、强制要约收购 173
    五、公告收购要约和收购期限 176
    六、收购要约的撤销和变更 178
    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限制 180
    八、协议收购 181
    九、收购履行的保全性措施 184
    十、协议收购中的强制要约收购 185
    十一、终止上市、强制受让股份、企业
    形式变更 188
    十二、股票转让的限制 192
    十三、更换公司股票 193
    十四、国有股转让的特别规定 195
    第五章证券交易所 197
    一、证券交易所定义 197
    二、章程 199
    三、费用收入的支配 200
    四、集中交易的主体 202
    五、投资者买卖证券程序 203
    六、证券公司接受委托买卖证券程序 205
    七、公布行情 206
    八、技术性停牌和临时停市 208
    九、监控、监督、限制交易 210
    十、风险基金 212
    十一、制定业务规则 214
    十二、交易结果不得改变 215
    第六章证券公司 217
    一、设立证券公司的审批 217
    二、证券公司的形式 219
    三、设立证券公司的条件 220
    四、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 224
    五、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 227
    六、证券公司的设立审批 228
    七、需批准事项 230
    八、风险指标的控制 232
    九、担任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条件 234
    十、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的禁止 238
    十一、兼职禁止 239
    十二、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241
    十三、内部控制制度 244
    十四、自营业务的名义 246
    十五、自主经营权 248
    十六、交易结算资金 250
    十七、证券买卖委托书 253
    十八、证券代理买卖 255
    十九、融资及融券交易 257
    二十、全权委托的禁止 259
    二十一、收益承诺的禁止 260
    二十二、私下接受委托的禁止 261
    二十三、职务行为的责任 262
    二十四、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的
    法律后果 263
    二十五、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法律后果 268
    二十六、特定人员失职的法律后果 272
    二十七、证券公司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风险的
    法律后果 273
    二十八、在特定期间对责任人员采取的措施 275
    第七章证券服务机构 277
    一、证券服务机构种类 277
    二、投资咨询机构禁止行为 280
    三、证券服务机构出具文件规定 282
    第八章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286
    一、基本职能 286
    二、职责范围 287
    三、有权采取的措施 289
    四、调查的程序 292
    第九章法律责任 294
    一、违法公开发行证券的责任 294
    二、骗取发行核准的责任 296
    三、证券公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的责任 298
    四、证券公司违反承销业务规定的责任 299
    五、保荐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任 300
    六、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责任 302
    七、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责任 305
    八、擅自设立证券公司或者非法经营证券
    业务的责任 306
    九、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持有、买卖股票
    的责任 307
    十、证券服务机构违法买卖股票的责任 309
    十一、内幕交易的责任 310
    十二、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任 311
    十三、限制期内买卖证券的责任 312
    十四、违法提供融资融券的责任 313
    十五、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
    的责任 315
    十六、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的责任 317
    十七、法人以非法帐户买卖证券的责任 318
    十八、证券公司违法从事证券自营业务
    的责任 320
    十九、证券公司违背客户意愿办理事项
    的责任 321
    二十、接受全权委托和作出损益承诺
    的责任 322
    二十一、违规收购的责任 323
    二十二、私下接受委托的责任 324
    二十三、擅自变更相关事项的责任 325
    二十四、超出许可范围经营证券业务的责任 326
    二十五、混合操作的责任 328
    二十六、报送虚假信息资料与违法提供融资或者
    担保的责任 329
    二十七、制作、出具文件失实的责任 330
    二十八、擅自设立和违法经营的责任 332
    二十九、妨碍监督管理的责任 333
    三十、刑事责任的追究 334
    三十一、民事赔偿优先原则 337
    三十二、市场禁人制度 338
    三十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提起权 340
    第十章附 则 342
    一、新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342
    二、境内企业在外发行证券的程序 343
    三、外币认购 344
    四、法律生效时间 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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