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八方律师联盟”奉献给广大同仁、广大读者的第二部作品。
从成立时,八方联盟就定下一个目标:每年选择一个题目,召开一次研讨会,出一本书。2006年,八方联盟在南京举办了“资产证券化研讨会”,会议结束后不久,一本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资产证券化的律师业务》就摆上了书店的橱柜,成为了国内为数不多的对“资产证券化”进行研究的著作。
2007年5月11—12日,“八方律师联盟”在重庆召开了公司法研讨会,研讨会收到论文共51篇。来自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沈阳、包头、青岛、太原、南京、深圳的十个联盟成员单位的58位律师出席了这次会议,共同对公司法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这本小册子收集的就是在这次会议上发表的部分文章。
与“前沿”的资产证券化相比,公司法问题显得有点“老生常谈”,但它却是律师在日常办案过程中要经常面对和处理的,其实用性和操作性显然更强。新《公司法》出台后,解决了一些问题,但同时又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如何去认识和处理这些新问题也一直困扰着广大律师。这次研讨会的目的就是汇集八方联盟六百余名律师的智慧,聚沙成塔,相互启发,希望能对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提出一些意见和方案。
我们欣喜地看到,这次研讨会提交的论文涉及面很广,对于《公司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均有所涉及,如揭开公司的面纱、公司僵局的处理、公司法定资本的限制等。我们还注意到,除了传统的国内诉讼业务外,我们的一些律师已经开始尝试国际化的路线,在海外上市等业务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比如,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张晏维律师做了《中国企业境外上市涉及的法律问题》的专题演讲,演讲从“境外上市的方式”、“历年来中国企业境外上市情况分析”、“境外上市的选择”、“境外直接上市涉及的法律问题”、“境外红筹上市涉及的法律问题”、“境外卖壳上市涉及的法律问题”、“境外上市其他方式的运用”、“境外上市需要注意的问题”、“境外上市风险防范及公司治理”等方面介绍了境外上市涉及的法律问题,内容细致、翔实,充分体现出了演讲者扎实的功底和丰富的经验。
还有一个花絮值得一提,研讨会上,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发表了《股份公司发起人在一定时期内不得转让股份问题研究》,该论文是依据作者亲自办理的一起案件写成的,论文一经宣读就引起了与会律师的积极反响,产生了较大的争论。巧的是,会议结束后不到一个月,2007年第6期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就全文刊载了该起案件的判决书,判决书完全支持了办案律师的观点。
上述这些事实充分说明,联盟体律师在公司法业务上所体现出的业务水平和能力还是具有竞争力的,这令人感到欣慰。
当然,与市面上汗牛充栋的公司法著作相比,我们的这本小册子无论是在深度和广度上还有所欠缺。但这毕竟是战斗在法律服务第一线的律师们的一点心得体会,也许还有些稚嫩和肤浅,但却是鲜活和务实的,是充满希望的。
2008年,八方联盟还会寻找一个新的题目,再组织一次研讨会,同样,也仍然会有一本小册子展现在世人面前,2009年、2010年以后每年都会如此。愿我们的思想火花能给您一点小小的启示,我们也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记载我们的成长历程。
是为序!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
谈臻
2007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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