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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法时代精神研究(上海政法学院学术文库.行政法学丛书)
    编号:33741
    书名:行政法时代精神研究(上海政法学院学术文库.行政法学丛书)
    作者:关保英著
    出版社:政法大学
    出版时间:2008年4月
    入库时间:2008-4-7
    定价:49
    该书暂缺

    图书内容简介

    序 言
    行政法的认知在公法学的研究中一直没有停止过,有关行政法认知和解释的理论亦不断深化,著名的“红灯理论”、“绿灯理论”、“黄灯理论”、“代理成本理论”等非常生动地描述了行政法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主客观状况。各种各样的理论问题实质上都反映了这样一个命题——行政法学的理论体系与时代的精神有直接的关联性,即行政法学的认知是一定时代行政法治精神的体现,而这个法治精神又集中反映了当下的时代精神。然而,在行政法学研究中,学者们并不是主动地、自觉地领会这一深刻的行政法学哲理的。例如,行政法学界一般都用现代意义的行政法给当代各国的行政法制度定性,而这个定性实质上包括了一个很长历史阶段的行政法现象。学者们将资本主义的行政法与前资本主义的行政法进行比较分析时,是以“现代行政法”即资本主义行政法的产生为分水岭的。当学者们将进入21世纪的行政法与其前时代的行政法进行比较分析时,亦是以“现代行政法”作为当今行政法的时代精神予以描述的,似乎找不到一个比“现代行政法”更为妥当的词来给具有新的时代精神的行政法进行定性,这种困惑对行政法学发展的制约已经不单单是一个分析手段的问题,而是从深层次上曲解了近些年行政法突飞猛进的历史格局。因此,现代行政法的精神已经不能与当今法治进程以及时代变奏同步,各个方面的情况都刻画了这样一个事实:即我们称之为现代行政法的时代已经终结,而新的行政法时代已经来临,这个新的行政法时代就是后现代行政法时代。后现代行政法是对现代行政法的否定,它的形成有着深刻的社会及其他方面的基础,如技术基础、物质基础、文化基础、政治基础等。人本属性、私权属性、民治属性、科学属性、创新属性等构成了它的精神实质,而渊源的多元性、参数的技术性、关系的对等性、调控方式的数字性、规制程度的自律性等是其最基本的法律形式。概而言之,笔者认为,行政法学的研究不论是从思想方法的层面上讲,还是从多学科体系的层面上讲都已经进入了后现代阶段,以后现代行政法特性给当代行政法学体系贴标签更能够反映行政法学和行政法治的定在。后现代行政法所反映的是行政法和行政法学的一种精神气质,该精神气质并不是一个不可捉摸的虚幻的存在物,而是具有实实在在的合理内涵。在笔者看来,这些内涵集中体现在三个范畴之中:一是行政法学的范畴之中。这个范畴包括行政法学理、行政法学概念、行政法学科定位、行政法学对象、行政法学方法、比较行政法学、行政法学方法论、行政法学体系、行政法学发展、行政法学趋势等。二是行政法治的范畴之中。这个范畴包括行政法治的定义、行政法上的法律优先、行政法中的私权、行政法原则、行政主体义务、行政职权、行政行为、行政执法、行政责任等。三是行政法典的范畴之中。这个范畴包括行政成文法的危机、行政法渊源的类型、行政习惯法、外国法的渗透、行政立法抄袭、抽象行政行为越权、规章越权、行政立法与不当利益渗透、行政立法模式转换、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主体分离、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地位、科学立法等。行政法学和行政法治的内涵和定性是各归其位的,而行政法典则相对比较模糊和折中,换言之,它既有行政法学之成分,又有行政法治之成分。但将其归于行政法学或行政法治似乎都不妥当,将其作为一个与行政法学、行政法治并列的存在物更加合理一些。本著作从范畴上讲包括了上述三个方面,从科学内涵上讲包括了后现代行政法所应具备的基本精神气质。
    作者近年来曾出版过《行政法价值定位——效率、程序及其和谐》、《行政法模式转换研究》、《行政法的私权文化与潜能》等学术专著,也曾发表《现代行政法的终结与后现代行政法的来临》、《行政法学分析逻辑的认识》、《比较行政法学研究》等学术论文,以数百万字的内容揭示了后现代行政法在宏观、中观、微观三个方面的理论体系和实务要求,几乎对于行政法学和行政法治中的每一个重大问题作者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成为思想体系的、具有思想方法的见解。这些见解中的诸多亮点已经引起了行政法学界乃至法学界的关注。作者创立的一些概念系统、一些制度模式要么被学者们接受、要么被行政法治实践所吸纳。但是,由于行政法治、行政法学、行政法典中的问题容量大,涉及范围广,笔者的论证分别反映在诸多学术著作、百余篇学术论文之中。加之近年来法学学术研究技术的改进,使作者在诸多问题的阐释中不得不引经据典,应当说引经据典是目前我国学术研究中的一个学术时尚,很难想象一篇没有注释的文章能够见诸报端,很难想象一部没有一个注释的学术著作能够被出版。学术界对研究过程和方法中这种形式要件的要求,称之为学术规范也罢,称之为学术壁垒也罢,它的确成了判定学术论文和学术著作标准的一个基本指标:这既可能是学术研究的进步,因为领先的学术研究似乎都有较大篇幅的引证,我们现在能称之为“家”的思想家似乎无一例外;但又可能从另一侧面制约了学术知识的社会推广,具体地讲,一些大面积的弓I证和.冗长的论述常常淹没了作者的基本学术观点。然而,不争的事实是:哪怕一部再高深的学术著作,其基本论点是可以用几句话就能够领会其基本要旨的。笔者生活在当今的学术大背景之下,要成为学术研究中的圈内人就必须使自己的著作和论文能够得到学术壁垒的保护,因此,作者近年来相对冗长的著作和论文多之又多。然而,从我做事的一向注重效率和结果的秉性出发,我又不甘于自己的著作和论文的基本论点让读者感到繁琐和难懂。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苦思冥想之后,笔者认为以法律文本的形式将自己的基本论点,尤其是后现代行政法的基本精神气质表达出来不失为一种非常好的选择。这样的方式在学术史上并非没有出现过,德萨米著名的《公有法典》、摩莱里著名的《自然法典》等就以法典形式生动地揭示了深刻的学术思想,这为自己以法典形式反映后现代行政法理论增强了信心。事实上,学术思想的表达方式是有较大选择余地的,古希腊哲学家以对话体的形式表达学术思想的方式亦并不影响其思想的深刻程度。本书既然是以条文形式表达学术观点的,当然就没有一个注释,不过,重要条文都有支撑它的背景材料,重要观点作者在相关著作和论文中都讲到过。由于本书的观点是作者的一家之言,因此,这些论点并不一定是定论,能够引起学者们的商议并进而促使行政法学研究更加繁荣,本书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关保英
    2007年10月于上海苏州河畔

    图书目录

    目录
    学术文库·总序…………………………………………………………………………I
    学术文库·行政法学丛书·总序……………………………………………………………Ⅲ
    序 言……………………………………………………………………………………………Ⅳ
    第一部行政法学篇……………………………………………………………………l
    第一章行政法学理/1
    第二章行政法学概念/37
    第三章行政法学科定位/38
    第四章行政法学对象/39
    第五章行政法学方法/43
    第六章比较行政法学/60
    第七章行政法学方法论/73
    第八章行政法学体系/78
    第九章行政法学发展/94
    第十章行政法学趋势/114
    第二部行政法治篇…………………………………………………………………137
    第一章行政法治的定义/137
    第二章行政法上的法律优先/141
    第三章行政法中的私权/150
    第四章行政法原则/177
    第五章行政主体义务/200
    第六章行政职权/225
    第七章行政行为/253
    第八章行政执法/270
    第九章行政责任/298
    第三部行政法典篇…………………………………………………………………320
    第一章行政成文法的危机/320
    第二章行政法渊源的类 /332
    第三章行政习惯法/351
    第四章外国法的渗透/356
    第五章行政立法抄袭/367
    第六章抽象行政行为越权/377
    第七章规章越权/384
    第八章行政立法与不当利益渗透/397
    第九章行政立法模式转换/407
    第十章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主体分离/422
    第十一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地位/429
    第十二章科学立法/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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