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释义(中华人民
    编号:33701
    书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释义(中华人民
    作者:全国人大法工委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08年3月
    入库时间:2008-4-2
    定价:25
    该书暂缺

    图书内容简介

    前言
    2006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监督法对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作出规范化、程序化的规定。监督法是一部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监督制度的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大常委会依法加强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深入宣传、学习和正确理解贯彻监督法,我们组织编写了这本《监督法释义》。参加本书编写的都是直接参加监督法立法调研、起草、修改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和法规备案审查室的同志。他们是国家法室主任陈斯喜(第一章、第六章)、副主任许安标(第二章、第八章)、处长武增(第四章、第九章)、副处长李菊(第七章)和法规备案审查室处长张桂龙(第三章、第五章)。陈斯喜同志统改了全书,最后由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同志审定。
    在写作过程中,我们力求准确阐述立法原意,指出实施中应当注意的主要问题,但监督法是一部政治性很强的法律,内容丰富,寓意深刻,由于我们水平有限,释义难免有不妥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编 者
    2007年12月

    图书目录

    第一部分释 义
    第一章总则………………………………………(1)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1)
    第二条【适用范围】………………………………(12)
    第三条【指导思想和政治原则】…………………(15)
    第四条【集体行使监督权原则】…………………(20)
    第五条【监督对象】………………………………(22)
    第六条【人大常委会受本级人大监督原则】……(23)
    第七条【行使监督权公开原则】………………(24)
    第二章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
    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27)
    第八条【专项工作报告选题和年度计划】………(28)
    第九条【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确定途径】…………(35)
    第十条【视察和专题调查研究】…………………(39)
    第十一条【报告机关回应各方面意见】…………(41)
    第十二条 【专项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和提前印发】
    …………………………………………(43)
    第十三条【专项工作报告人】……………………(45)
    第十四条【对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
    处理】……………………………………(47)
    第三章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
    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52)
    第十五条【审查和批准决算草案】………………(52)
    第十六条【政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预算执行情况】.………………………一(55)
    第十七条 【计划、预算部分调整和预算资金使用
    要求以及预算调整方案初步审查】.…一(59)
    第十八条 【对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重点
    审查内容】.……………………………一(63)
    第十九条【听取审计工作报告】…………………(69)
    第二十条 【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
    结果】.…………………………………一(70)
    第二十一条 【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
    中期评估及调整的监督】.…………一(72)
    第四章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75)
    第二十二条【执法检查的主体和内容】…………(76)
    第二十三条 【执法检查年度计划及其具体组织
    实施】…………………………………(81)
    第二十四条【执法检查组的组成人员】…………(87)
    第二十五条【委托执法检查】……………………(89)
    第二十六条【执法检查报告】……………………(90)
    第二十七条【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的
    落实】.………………………………(94)
    第五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99)
    第二十八条【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
    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备案、审查和
    撤销】.………………………………(100)
    第二十九条【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
    撤销】…………………………………(109)
    第三十条【撤销省级以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的标准】.………………………………(111)
    第三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
    解释的备案】.………………………(114)
    第三十二条 【对司法解释提出审查要求和建议】
    ……一……·…………………………(117)
    第三十三条【司法解释同法律相抵触时的处理】
    ………………………………………(121)
    第六章询问和质询…………………………………(124)
    第三十四条【询问】………………………………(124)
    第三十五条【质询案的提出程序和要求】………(131)
    第三十六条【质询案的答复】……………………(136)
    第三十七条【对质询案答复不满意的处理】……(137)
    第三十八条【质询案答复和签署的主体】………(139)
    第七章特定问题调查………………………………(140)
    第三十九条【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主体’
    和范围】.……………………………(140)
    第四十条【提议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
    主体】.…………………………………(147)
    第四十一条 【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人员的组成】
    ………………………………………(149)
    第四十二条【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权】……(151)
    第四十三条【调查报告及其处理】………………(152)
    第八章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154)
    第四十四条【撤职的适用范围】…………………(154)
    第四十五条【撤职案的提出和处理】……………(160)
    第四十六条【撤职案的要件及其审议与表决】……(165)
    第九章附则…………………………………………(168)
    第四十七条【本法的实施办法】…………………(168)
    第四十八条【本法的实施日期】…………………(169)
    第二部分 附 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
    督法………………………………………………(171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法
    (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185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法
    (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194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草案)》审议
    结果的报告………………………………………(205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草案)》等三
    个法律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1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法律实
    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23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
    审查监督的决定…………………………………(24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
    监督的决定………………………………………(245)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