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写目的
本书是为了更好地发挥《重点法条解读》一书的复习功效而编写的,《重点法条解读》 一书受到连续7年以来的历届律师资格考试、司法考试考生们推崇与厚爱。法条乃司法考试复习之根本,重点法条之复习乃重中之重。在弄懂了法条的含义并明确了其中的适用关系后,应做一些习题,以更好地应对司法考试命题的考查要求,熟悉司考命题的套路,掌握法条与理论知识的应用能力和解题技巧。本书选列大量的习题以满足考生对于做习题的渴求,这既是阅读《重点法条解读》的必备材料和良好的配套素材,也是通读理解枯燥法条之时的调料,可直接提高在考场上的得分能力。
二、内容与体例
关于本书的内容,需要说明以下几点:
1.本书的体例编排与《重点法条解读》一样,依然按学科分类。在部门法与条文的体例编排顺序上,本书与《重点法条解读》是大体上对应的。
2.以部门法为单位,每一部门法下列出了较多量的配套练习。尽量按照与《重点法条解读》所列法条同步的思路,安排了大量的练习题,并在题后附有答案。由于形式上的限制,这些练习题还只包括选择题一种类型,暂未将案例分析题列入。
3.在配套练习部分所列的练习题中,大致又可分为3类:
(1)所考查的法条正是《重点法条解读》这本书中予以详解的法条。本书的练习题70%以上都属这种类型。
(2)所考查的法条是《重点法条解读》书中未予详解但有列出(相关法条)或未提到的法条。它们对《重点法条解读》起到了必要的补漏作用。
(3)所考查的知识是本部门法的法学理论,并无直接对应的法条。对于此类练习题,我们在《重点法条解读》一书中对相关理论作了解释的在本书中即不再展开,如果在《重点法条解读》一书中对相关理论没有作解释的,每道题的答案部分作了简明的理论提示。
此类练习题所占数量也不多,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重点法条解读》在理论阐述上不 足的缺憾。
? (4)对于没有法条对应的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法理学、国际法、法制史以及部分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等理论部门法学的试题,我们也选择了一些列于本书的相应部门的试题之中或者附录于书末,并尽可能地列出这些理论性试题的详细解析,供读者参考使用。
三、内容质量
2008年版本,我们着重抓了质量关,突出对试题答案正确性的绝对要求:
1.在试题的选材上,在2007年版的基础上继续突出强调了历届真题的重要性,大量选入真题并编写了与真题相类似、考点相同的试题,以从根源上保证试题的质量。所以,本书的内容比2006年之前的版本的试题内容有了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
2.我们严把答案质量关,将试题答案反复斟酌,并对往届的试题坚持“旧题新做”,利用现行法的规定来重新作出答案。
编写练习题的压力是很大的,因为对答案的正确性有非常高的要求,可能远远超出了许多读者朋友的想像,因为任何一道题的错误,都是不可饶恕的。本次修订我们付出了艰苦努力,尽管不可能保证100%的无错误发生,但总的来说,应该是值得大家信赖的。如偶有误,望广大读者谅解并告之,以便在以后修订中完善。同时,考生使用本书过程中若有疑难点,请登陆www.wanguosch001.net或发电子邮件到:dayi@wanguosch001.net。
四、使用方法的建议
关于本书的使用方法,建议如下:
1.最好在有成效地看完《重点法条解读》每一部门法之后,再来做本书中相对应的该部门法的练习题。2008年版的《重点法条配套练习》继续与《重点法条解读》同步推出,读者朋友们也可以实现这一愿望了。
2.在做每一部门法尤其是大的部门法(如合同法、刑法、诉讼法等)时,最好坚持一口气做完,尔后再核对答案,对不懂的地方或做错的试题务必反复琢磨,研习《重点法条解读》一书的相应部分,直到搞清楚为止。
3.在整个复习阶段安排中,本书宜在中后期使用,即在5~6月份以后使用更为适宜。 由于本书是作为《重点法条解读》这本书的配套书而编写的,所以无法将法理学、法制史等部门法涵盖于内,国际法学的许多内容也未囊括。对于这些无相应法条支持的部门法的知识点,读者朋友应通过其他途径予以掌握。这里,我们提醒考生要紧紧抓住考查这些知识点的唯一依据——教材,并可参考相关辅导用书有效地理解、记忆相关内容。
五、祝愿
祝愿每一位读者使用本书愉快!
祝福每一位读者都能顺利铺就2008年司考成功者之路!
编著者
200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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