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联邦党人文集(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编号:31453
    书名:联邦党人文集(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作者:[美]汉密尔顿
    出版社:商务
    出版时间:2007年7月
    入库时间:2007-11-8
    定价:28
    该书暂缺

    图书内容简介

    本书包括论文共八十五篇:第一篇发表于1787年10月21日,最后一篇发表于1788年8月16日。各篇论文均无标题,仅冠以“联邦党人第××篇”字样。1788年,开始在美国出版由汉密尔顿编的两卷本,此后即大量在美国印行。1792年,在巴黎出版法文译本;1840年,在里约热内卢出版葡萄牙文译本;1864年,在不来梅出版德译缩写本;1868年,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出版西班牙文译本。现在这个中文译本是根据纽约《现代文库》的版本翻译的。目次及内容提要均系原书所有。

    图书目录

    联邦党人文集
    第一篇概论…………………………………………………………2
    这一系列论文的目的在于指出联邦对政治繁荣的裨益。
    第二篇 关于外国势力和影响的危险……………………………7
    对此问题的概述。
    第三篇续前篇内容………………………………………………………11
    由于联邦比州政府效率高,性质上更完善,因而通过消除正
    当战争的一般原因,防止违反契约和条约就能防止这类危
    险--联邦也更适于解决国际争端。
    第四篇续前篇内容………………………………………………15
    避免不义战争的原因--用更大力量迫使其它国家尊重我
    们,并且防止它们因妒忌我们在贸易方面的成功而攻击我们。
    第五篇续前篇内容…………………………………………………10
    联邦使我们若干州免受外来影响,这些州如果不联合起来,这
    种影响就会存在。联邦防止这些州同外国和敌对国家结盟。
    第六篇关于各州不和所造成的危险……………………………………23
    各州如果不联合就会造成种种不和的理由,特别是由于小州
    里的个人野心所造成的危险--历史事例--谢司起义--
    答复赞成各州分离者,的论点--历史事例--用这些事例
    向人民呼吁。
    第七篇续前篇内容………………………………………………30
    列举各州如不联合彼此就会产生纠纷的原因。
    第八篇各州敌对的后果…………………………………………………34
    首先,毁灭生命和财产:然后,常备军,行政权力的扩大,
    军权增长,大于民权--答复在这方面反对联邦的意见--
    如果有联邦,军队不致危及自由--希腊和大不列颠的实例。
    第九篇联邦能防止国内派别之争和暴乱…………………………30
    各共和国内发生这些动乱的危险,向.专制政治拥护者提出的
    论点--邦联的优越性--历史事例--孟德斯鸠的观点--
    邦联和联合的区别--邦联的性质--拟议中的宪法是联邦
    共和制的一种形式--吕西亚同盟。
    第十篇续前篇内容………………………………………………………44
    美国内党争的危险和其它各地一样--党争的性质-避免
    这种危险的方式在防止派别之争方面代议政体比民主政
    体优越大型共和国在这方面的优越性。
    第十一篇联邦对商业关系和海军的裨益………………………52
    外国对我国商业的嫉妒:--行动一致的需要--一海军得到的
    尊重…分裂对商业的影响--对渔业的影响--对两I部湖
    泊和密西西比河航行的影响西班牙的嫉妒--一支海军
    的好处--国内贸易--欧洲并不比美洲优越。
    第十二篇联邦在税收方面的作用………………………………50
    贸易是最良好的财源,能增进纳税能力--间接税最适于美
    国,并且必须来自贸易--没有联邦不可能有这种税--破
    坏这种财源的后果一税收的需要,联邦保证有最好的税收
    来源。
    第十三篇联邦在政府经济方面的优越性……………………………60
    用一份公务员薪金代替多份薪金…一将成立若干小邦联,每
    个小邦联的开支和拟议的单一邦联的开支同样浩大--这方
    面的理由。
    第十四篇答复由于幅员广大而反对拟议中的宪法
    的意见………………………………………………………………65
    共和政体和民主政体的区别--古代共和国的错误--扩大
    共和国的,范围--美国的幅员比同欧洲各国相比并非过于辽
    阔--合众国的权限限于共同利益的客体--宪法的目的
    是使各州联合和增加参加联合的州的数目--促进州际交
    往--所有各州均无掩护,全都需要保护。
    第十五篇 当前的邦联不足以维持联邦…………………………70
    当前邦联的不良后果--邦联缺点的分析--政府的真正目
    的--邦联无力实行有效的管理--当前邦联管理下的经验。
    第十六篇续前篇内容………………………………………………77
    其他邦联的经验--现在的邦联会导致内战,外国的影响,
    国家毁灭和军事专政一联邦不能如此存在--有效的管理
    必须及于个人--答复反对意见。
    第十七篇续前篇内容……………………………………………82
    各州保留的权利将受侵犯的反对意见--另一种方法的真正
    危险--联邦政府有助于无政府状态,无助手专制--各州
    将有较大影响--理由--历史事例。
    第十八篇续前篇内容…………………………………………………86
    历史事例。
    第十九篇续前篇内容……………………………………………91
    历史事例。
    第二十篇续前篇内容………………………………………………97
    尼德兰的例子。
    第二十一篇现在邦联政府的其他缺点………………………………101
    法律没有保障,无强制服从的权力,无惩罚不服从的权力,无
    权对各州使用武力,无权帮助一个州实施自己的法律--答
    复关于干涉各州的反对意见--由各州捐献的筹款原则--
    这个原则不公平,有强迫性,将变成灾难性的东西--已提
    出的矫正办法--消费品征税的好处和间接税的好处。
    第二十二篇 续前篇内容……………………………………………l06
    无权管理贸易--缺乏这种权力的弊病--根据定额招募军
    队一这种制度的弊病--各州在国会投票权相同所造成的
    弊病和危险--缺乏司法权一国会的组织完全不适于行使
    适当的权力--现在的邦联从未经人民批准。
    第二十三篇 为了维持联邦,需要一个同拟议中的政府
    同样坚强有力的政府………………………………………114
    联邦政府的目的--各州的共同防务和必要的权力--这些
    权力不应限制的理由--邦联在这方面的失败--宪法的补
    救办法。
    第二十四篇 进一步考虑共同防务所需要的权力……………118
    答复反对常备军的意见--给予国会这些权力--对国会的
    限制--除两个例外,州宪法并未禁止有常备军——邦联条
    款中也未加禁止--联邦政府需要这些权力--我们的商业
    需要有一支海军。
    第二十五篇续前篇内容…………………………………………123
    答复认为各州能提供共同防务的反对意见--不能将共同防
    务交给分离的各州,因为这对某些州是一种强迫,对所有的
    州可能是危险的,会造成各州之间的互相嫉妒,有可能危及
    联邦的权威--邦联在这方面的条款--限制国会招募或维
    持军队的决定权的错误--民兵的不利条件--没有对外战
    争爵,常备军有时也是需要的--宾夕法尼亚州和马萨诸塞、
    州的例子--过分限制联邦政府的危险。
    第二十六篇研究限制立法机关在国防方面权力的主张……127
    主张的由来--这里并不赞成--和平时期取消和军事编
    制--主张的由来及发展一给予国会权力是一种充分的保
    护这榉做的理由--答复政府首脑可能获得军需品的反
    对意见,就这点呼吁联合。
    第二十七篇续前篇内容………………………………………………133
    考虑新政府将需要军事力量来执行其法律的反对意见--全
    国性政府没有比卅l政府更惹人恶感的危险--相信联邦政府
    会比州政府管理得更好的理由--发生反对联邦政府暴乱的
    可能性不大--需要武力的可能性比反对派提出的要小--
    理由--联邦法律就目前来说,是国家的最高法律。
    第二十八篇续前篇内容………………………………………136
    联邦政府必须使用武力的情况--相反计划中同样需要--
    使用武力要由国会控制一如果国会不忠实,就有最初的自
    卫权--各州对联邦篡夺的防御--国家领土范围和有限资
    源的进一步保护。
    第二十九篇关于民兵…………………………………………]40
    民兵的管理必须交给联邦政府,以保证组织和纪律的统
    --答复联邦长官无权召集地方武装,以及担忧来自管理、
    民兵权力的危险等反对意见--“普布利乌斯”关于民兵编制
    的计划及其好--—各州任命民兵军官是一种充分的防护措
    施--答复关于反对把民兵派往边远各州的权力的意见。
    第三十篇关于一般征税权……………………………………………145
    这种权力对每种政体都是必要的--缺乏这种权力的不良影
    响--现在邦联政府的效果--答复关于国会应限于对外征
    税的反对意见--征用制度的弊端和缺点--如果没有全面
    权力,现有经费在战时就会转作他用--全面权力会给国家
    开辟财源并取得贷款人的信任。
    第三十一篇续前篇内容………………………………………………150
    首要原理的重要性--在道德和政治方面--在这些问题上
    意见分歧的理由--评已有论点。评联邦政府篡权和联邦政
    府侵犯州政府的反对论点--人民大众对州政府的同情。
    第三十二篇续前篇内容……………………………………………154
    考察总的征税权会妨碍州征税权的反对意见--对付这种危
    险的屏障--对联邦统治权的限制一联邦政府独有的征税
    权就是对进口货征收关税--其他各方面的征税权同各州--
    致--这方面的证明--联邦权力和州的权力并无矛盾--
    同等权力是主权划分的必然结果。
    第三十三篇续前篇内容………………………………………157
    考察对临时征税权的反对意见--这些权力是必要的--明
    确授予这些权力是谨慎的行动--联邦当局及其成员是联邦
    措施是否适当的判断者--考察联邦征税法是最高法律的反
    对意见,指出这种最高权力的必要性--宪法对这些法律的
    限制。
    第三十四篇续前篇内容………………………………………161
    征税方面的同等权力是完全处于从属地位各州的可行办
    法--否认同等权力切实可行是荒谬的--罗马史的实
    例--联邦政府需要巨大的征税权。
    第三十五篇续前篇内容……………………………………166
    在税收问题上对联邦政府不加限制的理由--限制会导致征
    税不平等和压迫一考察关心税收能防止过高的税率以及纳
    税公民的各个阶级都不能提出异议--就税收来分析国会的
    代表制--混合代表制的良好效果,众议员需要见多识广。
    第三十六篇续前篇内容………………………………………………172
    就征税问题进一步考察代议制一联邦政府能够行使国内征
    税权--比征用制度好--在征税方面州和联邦并无冲突的
    危险--考察关于征税权的次要反对意见。
    第三十七篇关于制宪会议在设计适当政体方面的一困难……178
    以公正精神讨论公众措施的困难--预先决定的敌友--联
    邦党人的意见是向那些只希望祖国幸福的人们提出的--
    指出工作中的新奇事物和困难--宪法必然是不完善的,但
    是制宪会议进行工作时毫无派别情绪,最后均感满意。
    第三十八篇 续前篇内容,并揭示反对意见与新方案
    互不相关………………………………………………………184
    迄今为止,经每个人审议并同意而组成的一切政府--例
    子--新制度由于缺乏经验而产生的错误--美国目前形
    势--指出现有弊病,反对派的异议和矫正办法无济于事。
    第三十九篇此方案与共和政体原则的一致性………………192
    美国只能采用共和制度--实例表示的共和政体原则--新
    提出的宪法符合这个标准…从宪法条款来证明这点--既
    不是完全国家性的,也不是完全联邦性的。
    第四十篇 审议和证实制宪会议关于组织一个混合
    政府的权力…………………………………………………198
    审议会议行动的权力--从责任考虑,即使越权也是适当
    的宪法只是提出罢了--彻底改变的必要--制宪会议
    是否越权,并不影响批准问题。
    第四十一篇宪法所授权力概论………………………………205
    所授权力的大小--不比应授予的权力大--考察一般的反
    对意见--授权对象--宣战和颁发捕押外国船只的特许
    证--设置陆军和舰队--管理和召集民兵--征税和借款。
    第四十二篇进一步考察宪法授予的权力……………………213
    管理同外国的来往--大使、领事和条约--惩罚海盗行为、
    公海上的严重犯罪行为和违犯国际法的行为--对外贸易的
    管理--对奴隶买卖的制裁考察对这一点的反对意
    见--保持和睦而适当的州际交往--州际贸易和印第安
    人贸易--货币的铸造--对伪造者的惩罚--度量衡标准
    --归化--破产法--证明公法的条例一邮路和邮局。
    第四十三篇续前篇内容……………………………………………220
    各方面的权力--著作权和专利权--联邦城市--对叛逆
    罪的惩罚--接纳新州--管理领地和管理公共财产--保
    障各州的共和政体--保护各州抵御外侮,对付内乱--承
    担支付未偿债务--宪法修正案--在九个州的同意下本政
    府即可成立--这是对邦联的侵犯的反对意见--批准州和
    拒绝批准州之间的关系。
    第四十四篇 对若干州的权力的限制…………………………228
    禁止各州之间订约和结盟,禁止颁发捕押外国船只的特许
    证,禁止铸造货币,禁止发行信用券,除金银外,禁止制定任
    何法定货币,禁止通过褫夺公权的法案、追溯既往的法律和
    损害契约义务的法律,禁止设制高贵称号,禁止征收进出口
    税--有权制定一切必要和适当的法律,以实施上述各种权
    力--这种权力的必要性--禁止行使任何未经明确授予的
    权力--实际列举所授予的一般樱力--从反面列举,并详
    细说明保留的权力和完全不加说明--滥用这种一般权力
    的纠正办法--宪法和符合宪法的法律和条约是至高无上
    的--州和联邦官员拥护宪法的誓词--授予的权力没有一
    点是不必要或不适当的。
    第四十五篇考察所谓联邦权力对各州政府的威胁…………235
    新宪法对州政府并不是一种威胁,因为邦联的倾向是削弱中
    央权力;各州政府在人民中间会有更大的影响;各州政府是联
    邦政府的重要部分;合众国官员比各州官员少;保留的权力
    相对多于授予的权力;已提出的改变主要不是增加新权力,
    而是巩固原有权力。
    第四十六篇比较州政府和联邦政府韵影响…………………240
    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只不过是同一部分选民的不同代理者--
    人民首先隶属于州政府--理由--联邦政府只有在管理比
    较适当时才能赢得威望--理由--答复关于联邦宰事力量
    方面的异议--关于联邦权力会威胁州政府的说法的总结性
    论述。
    第四十七篇新政府的特殊结构及其各部门的权力
    的分配……………………………………………………………………245
    考察各部门应该分立的准则--这个准则是严格的--新宪
    法并未违反此准则--盂德斯鸠的观点--考察各州宪法在
    这一方面的条款。
    第四十八篇这些部门的分立不应达到彼此没有符合
    宪法的监督程度…………………………………………………252
    人们承认,一个部门的权力不应由另一部门行使--一个部
    门不应对另一部门施加强制性的影响--防止一个部门侵犯
    另一部门的研究--缺乏新的符合宪法的限制--立法机关
    并吞其他部门的趋势--理由--说明行政部门侵犯之一例。
    第四十九篇 用召开会议向人民呼吁的方法来防止
    政府任何部门侵犯权力……………………………………256
    用适当规定的方式向人民呼吁是适当的--一个充分的补救
    方法--如果用得太多是非常危险而无效的--理由--这
    种呼吁什么时候有用--偶然求助于人民的意见。
    第五十篇定期向人民呼吁的研究……………………………260
    间隔时间长短的优缺点--宾夕法尼亚州的例子。
    第五十一篇政府结构必须能使各部门之间有适当的
    控制和平衡…………………………………………………263
    获得这种相互控制和平衡的方法--联邦政府保护人民权利
    的有利条件一委托权力的划分一一人民当中的各种利益集
    团。
    第五十二篇众议院……………………………………………………268
    选举人--众议员的资格--任期--两年一度的选举--
    英国下院和我国各州的例子。
    第五十三篇续前篇内容……………………………………………272
    答复一年一度的选举结束之时就是虐政开始之月的反对意
    见--两年一度的选举是需要的、有用的--期限过短的反
    对意见--两年一度的选举有用而且稳妥。
    第五十四篇 各州众议员的分配比例…………………………………277
    人数是选举众议员的适当标准--奴隶的选举法--对于奴
    隶不得参加当地选举这种反对意见的研究--一按照人口数目
    和财产选举众议员的权利--国会里的票数应与各州的财富
    成比例--不许有虚报人口的动机,因为人口数目不仅是选
    举众议员的根据,而且也是征税的根据。
    第五十五篇众议院的全部人数………………………………281
    本题所具有的重要性--决定适当人数的困难一小州需
    要较小的比例--国会的有限权力并不要求众议员人数过
    多--研究和答复各种反对意见--研究危险的根源。
    第五十六篇续前篇内容………………………………………286
    研究国会太小,不能了解选民的利益和愿望的反对意见--
    众议员应了解选民的利益--联邦立法的对象--少数众议
    员就够了一征税-民兵--大不列颠的经验。
    第五十七篇结合众议员的选举来研究新计划有牺牲
    多数人让少数人向上爬的所谓趋势………………………290
    这种反对意见原则上冲击了代议制政体的根源--众议员由
    各阶级选举,由各阶级产生--列举保证众议员忠诚的种种
    保证--选举众议员的条款,众议员的资格和州官员的资格
    相同--选民的相对数目并不是赞成州和不赞成联邦制度的
    理由--这个原则既不合理也行不通它并无事实根据--
    平等代表权--联邦政府的双重性质要求双重代表权--参
    议院中的平等代表权是对各州主权的确认--参议员的人数
    与任期--议会中需要此一上院,以防止不恰当之立法,以
    防止派性之作祟,以防止无知之立法,以防止由于成员多变
    而造成谘议无常--历数谘议无常之危害。
    第五十八篇研究众议员人数不会随着人口增长的
    需要而增加的反对意见……………………………………295
    就这一点把各州宪法与拟议中的宪法加以比较--各州政府
    的实践一国会的组织会引起警惕--大州将控制小州--
    答复参议院会阻止众议员人数增加的反对意见--众议院有
    合乎宪法的根据拒绝为政府费用拨款--反对众议院人数过
    多的理由--研究多数人是法定人数,而法定人数中的多数
    能执行法律的反对意见。
    第五十九篇关于国会规定议员的选举权力…………………300
    每个政府必须具有维持自己存在的手段--研究这种权力的
    不同受托人--这种权力的实质和范围--如果不授予这种
    权力,联邦政府将受州政府支配--各州政府维持其存在的
    权利未受损害--研究各州选举参议员的权力具有同样的危
    险性这一反对意见--保持这种权力的理由--研究各州的
    利益集团足以防止州政府滥用权力,控制议员选举这一反对
    意见。
    第六十篇续前篇内容……………………………………………304
    研究国会能利用此项权力促使它所喜欢的阶级当选而排斥其
    它阶级的反对意见--列举驳斥这个反对意见的理由。
    第六十一篇续前篇内容………………………………………309
    反对关于一切选举均须在选举人居住县内举行的条款--此
    类规定并无害处,亦无保障作用--与各州宪法中相应条款
    之比较--议会确定同一选举日的权力或许十分重要--设
    想宪法中不包括有关确定同一选举日的条款--关于此项一
    般内容的结束语。
    第六十二篇参议院…………………………………………………313
    参议员之资格--由州立法机关任命参议员--参议院中的
    经常选举的意义--其他政府中的服务期限--在英格兰、
    爱尔兰和美洲殖民地--两年一度的选举并不危险--从国
    会的性质和地位得出这种理由。
    第六十三篇续论参议院……………………………………………310
    避免缺乏应有的民族荣誉感,应有的责任感,以及防范差错
    与谬误的手段--历史证明一切国运长久之共和政体无不设
    有参议院--古代共和政体与合众国的区别--雅典、迦太
    基、斯巴达、罗马、克里特--探讨担心参议院取得超越寻
    常地位的反对意见--此种后果并无可能--马里兰州之参
    议院一英国议会--斯巴达、罗马,迦太基--众议院的
    支配性影响。
    第六十四篇参议院之权力…………………………………………326
    缔约权--此项权力的重要性--理应付之于参议院执
    掌--成员众多的机构不适于执掌此项权力--理由--探
    讨反对参议院执掌此项权力的意见,并列举否决此种反对意
    见的理由--参议员之责任感。
    第六十五篇续论参议院之权力………………………………331
    任命公职人员--行使作为裁决弹劾案法庭的权力--组成
    此类法庭之困难--参议院最逋于承受此项委托--探讨并
    否决将此项权力委之于最高法院的雏议--探讨并否定由最
    高法院与参议院联合行使此项权力之适宜性--探讨并否定
    将此项权力付之于与政府任何部门无关的个人之适宜性--
    即使由参议院行使此项权力并不理想,亦不应因此而否决宪
    法草案。
    第六十六篇进一步探讨反对参议院行使作为裁决弹
    劾案法庭的权力之意见…………………………………………336
    关于使立法与司法职能统一的反对意见--反对派欣赏纽约
    州宪中的此类相同规定--关于使参议院权力过分集中而会
    产生特权阶级的反对意见--关于参议院对其曾已认可之官
    员将会过于宽大处理的反对意见--关于参议员因滥用缔约
    权而可能受到弹劾,遂造成自行裁决的反对意见。
    第六十七篇行政部门…………………………………………342
    探讨并驳斥有关这一方面的歪曲说法。
    第六十八篇选举总统之方式…………………………………346
    反对派对宪草唯一不曾谴责过的部分--此种方式具有充分
    保障--选择中包含民意之可取--由合格人士如选举人团
    进行选择之可取:以防纷争与混乱;以防操纵与腐败}以使
    总统仅对人民负责--这一切好处无不具备--不大可能选
    出不合格的人--探讨并赞成由人民选出副总统。
    第六十九篇行政首脑之真实属性…………………………………349
    单一之个人--与英王及纽约州长之比较--任期四年,并
    得连选连任--与英王及纽约州长之再次比较--可以弹
    劾、被免职,及受民法审判--复与英王和纽约州长,以及
    马里兰和特拉华二州州长相比较--否决权--再作如前之
    比较,并与马萨诸塞州长相比较--统率执行联邦任务之民
    兵--再作如前之比较--统率合众国之陆军与海军--再
    作如前之比较,并与新罕布什尔及马萨诸塞二州州长相比
    较--特赦权--如前之比较--缔约权--如前之比
    较--行政权力之泛论与比较。
    第七十篇再论行政部门………………………………………355
    强有力之行政首脑符合共和政体--如何构成真正的行政首
    脑--单一性--此点之理由二将行政权付之于二名或更
    多的长官--由一委员会钳制行政首脑--列举对非单一制
    及由委员会钳制的反对理由。
    第七十一篇行政首脑之任期………………………………………363
    影响其行动的坚定性--对持久之事物才有更大的关切--
    行政首脑不应屈从于人民及立法机构之一时冲动--政府
    各部门相互间独立之必妻性--任期过短势必减少其独立
    性--探讨拟议之四年任期。
    第七十二篇 续前篇内容,并探讨行政首脑之连选连任……367
    任期长短影响政府之稳定性--各部部长从属于行政首脑,
    并与之共进退--行政首脑之连选连任--探讨对此之反对
    意见--单一任期之限制减少行为端正之动机,增加行为不
    轨之诱因,妨害在职经验之积累,在非常时期使国家得不到最
    佳人选之效力,并形成使政府难以保持稳定之宪法障碍--
    探讨单一任期之所谓好处--不应阻碍人民遴选富有经验之士。
    第七十三篇 维护行政首脑之条款,以及否决权……………371
    无适当规定难免使行政首脑受制于立法机构,而行政首脑之
    独立性不应受到损害--否决权--列举并探讨赞同与反对
    之理由--否决权不是绝对的--在纽约与马萨诸塞二州并
    皆存在。
    第七十四篇 行政首脑之统辖陆军与海军,及其特赦权……370
    第七十五篇 行政首脑之缔约权………………………………370
    宪章中最佳特色之一--探讨担心使行政与立法部门合并之
    反对意见--此一合并并非不合宜--其理由--众议院之
    不能被允许参与--反对仅需参议员人数三分之二之出席。
    第七十六篇行政首脑之用人权………………………………382
    宪章中之卓越特色—_此项权力无法由全体人民行使——将
    引起行政首脑更明确的责任感--反对单独委之于总统--
    总统可能为参议院所驳回--参议院之认可在于制止循
    私--探讨认为由是而使总统得以操纵参议院之反对意
    见--参议院之整体无从腐化--宪章之保障。
    第七十七篇 续论用人权,并探讨行政首脑之其他权力……386
    任命以及更代均需参议院之认可--探讨担心总统不适当操
    纵参议院或出现相反情况之反对意见一与纽约州委任制度
    之比较--用人权之应委诸委员会或由众议院分享--向议
    会提供情报之权;向议会建议措施之权;召集议会或其一院
    之权;宣布议会休会之权;接受大使及其他使节之权;执行
    联邦法律之权;授予合众国全体军官职衔之权--有关行政
    部门之结束语。
    第七十八篇司法部门…………………………………………390
    任命之方式--任期--完全独立之必要性--宣布法律是
    否违宪之权--立法部门对其权限应自行审定--对法律之
    解释是司法部门的特殊职权--在这一方面需要独立性--
    作为宪法以及个人权利之监护人,司法部门需要独立性--
    行为端正即可继续任职之明智。
    第七十九篇续论司法部门……………………………………393
    维护司法部门的特定条款是保持其独立性所必需的--司法
    部门之责任--法官可以受弹劾--不可以因丧失能力而予
    免职--其理由--与纽约州宪相比较。
    第八十篇司法部门之权力………………………………………399
    司法权应涉及何类案件--涉及联邦依法颁布之法律的一切
    案件;有关执行宪法规定的一切案件;合众国为诉讼一方的
    一切案件;在对外关系中涉及联邦和平、或诉讼涉及二州、
    或一州与另一州之公民、或不同州之公民的一切案件;发生
    于公海之上或涉及海事司法的一切案件;不宜由州法庭审理
    的一切案件--根据宪草司法权将涉及何类案件--宪法规
    定之陈述--这些规定符合司法部门应有之权限--委之以
    衡平法的适宜性。
    第八十一篇续论司法部门,兼及司法权之分担………………404
    建立最后与最高司法法庭之适宜性--将司法权委之于特定
    部门之适宜性--探讨这方面的反对意见--此项权力之委
    托使司法脱离立法部门得到更完善的保证,使行为端正即可
    继续任职的原则得到更全面的承认,保证获得更为得力的法
    律人才,并使司法脱离党派纷争--某些州之范例--探讨
    所谓立法部门除涉及未来行动而外无法纠正司法上的错误,
    以及所谓司法部门侵犯立法部门权力的危险--组织低级法
    庭之适宜性--减轻最高法院的负担--各州法庭不适于审
    理--将合众国划成若干司法辖区的好处--司法权分担应
    有的形式--最高法院之固有管辖权--低级法庭之固有管
    辖权--最高法院之上诉管辖权。
    第八十二篇续论司法部门……………………………………………412
    州法院对联邦事务之管辖权--州法院保留未经完全委之于
    联邦的一切管辖权--涉及特殊规定之案件,其审理可由议
    会完全委托最高法院--各州法院与联邦法院具有并行管辖
    权时之相互关系--各州法院审理之案件得向最高法院上
    诉--联邦低级法庭之上诉管辖权。
    第八十三篇就陪审团审判续论司法部门………………………415
    探讨关于宪草未规定民事案件由陪审团审理的反对意见--
    这种反对意见所依据之原理的真实含义--探讨由陪审团审
    判之权利的重要性--刑事与民事案件--各州之陪审团
    制--确立一般规则之困难--在某些情况下此种一般规则
    之不当--马萨诸塞州之提案--纽约州宪中之规定--关
    于在无论何种情况下均应建立陪审团制的提案--结束语。
    第八十四篇探讨并反驳对宪草的某些一般性的及
    其他的反对意见……………………………………………………426
    人权法案--新闻自由--政府所在地过远问题--没有关
    于对合众国负债的规定--新体制的额外开支--结束语。
    第八十五篇结束语…………………………………………………435
    讨论问题的方式--呼吁读者审慎权衡并采取认真行动--
    普布利乌斯对其所提论据之信心--即使未臻完善亦非拖延
    之理由--未完善之处之被夸大--宪草并无显著缺点--
    宪草保障人民权利及利益--虽然未臻完善,仍不失为可取
    之草案--国情不容许拖延而妄图追寻完善之草案--另外
    举行制宪会议之困难--通过后再以修正案方式弥补缺陷较
    为容易--任何方案均不能使所有各州满意--探讨所谓以
    后进行修正的障碍--召集联邦代表会议进行修正之容
    易--结论。
    附 录
    一、召开联邦制宪会议国会决议………………………………443
    二、邦联条款…………………………………………………443
    三、关于将宪法提交国会的决议………………………………450
    四、华盛顿致国会函……………………………………………45l
    五、合众国宪法………………………………………………452
    本书共有472页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