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书分为五章,各章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第一章集中探讨了规制内幕交易的相关立法问题,分为三节,分别从相关规
则的表现形式、规则的内容、立法技巧方面的趋势等三个方面进行阐述。指出相
关立法形式上的区别,直接体现出了不同国家对内幕交易行为本质的认识。本
书把内幕交易的相关规定放置于公司法框架下,其规范的基本出发点是:董事具
有诚信义务,内幕交易行为发生的最主要方面就是董事没有依法正确履行诚信
义务。把内幕交易行为放人证券法框架下,则其基本认识是:内幕交易行为是对
证券市场秩序的一种损害,是证券交易中的不适当行为。一般而言,在这种法律
体系下,内幕交易规范涉及的主体的范围比较宽泛一些。将对内幕交易行为的
规制主要规定在一国的刑法体系中的,则主要是考虑到内幕交易行为破坏了普
遍的大众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将内幕交易行为
列为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其处罚较重;就立法的内容而言,目前各国的规定
仍然是以内幕人、内幕信息和内幕交易行为这些核心概念为中心。在认定内幕
交易的时候,仍然有主观方面的要求,也就是说内幕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
利用的信息属内幕信息,否则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在免责事由的安排上体现
出鲜明的政策鼓励性和其他不同的取向。各国的立法中都普遍有加重处罚的趋
势;在具体的规则设计方法上,体现出了从列举到描述的变化。除了将主要问题
规定在一个法律部门中外,还就某些具体事项另行加以规定。在内幕交易的相
关法律设计中也给自律组织发挥作用预留了空间。
第二章探讨规制内幕交易执法主体问题。在各国和地区,内幕交易执法主
体均有相对独立性,履行准司法职能,美国、英国和香港地区的情况均如此。在
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比如法国、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等也呈现出类似状况。欧
盟颁布的相关指令和证监会国际组织新型市场委员会发布的研究报告,均体现
出各国在执法体制的构建和运作中,其主体的地位和职能大体近似。执法主体
只有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才可以相对超脱地处理涉嫌内幕交易中的复杂的利
益关系。主体只有具有相应权力,才能及时甄别线索、展开调查、收集证据、作出
裁决。而且,为有效打击猖獗的内幕交易行为,各国都赋予执法主体必需的调查
权限,比如质询、要求提供资料、搜查和冻结和没收财产等。
第三章阐述了规制内幕交易的执法程序。确认内幕交易行为并追究行为人
责任时,执法主体需要进行调查、取证并作出决定,这一过程要严格遵守程序性
要求。科加这些程序性的要求,一方面是为执法主体提供行为指引,使其明确如
何为行为属于正确履行职责,同时这些设计也为执法主体提供了保障,保证其在
一个制度设计框架下有妥当的执法空间;另一方面,这些程序性要求也保障了嫌
疑人的合法权利不被侵犯。一个良好的执法程序设计可以很好地兼容这两个方
面的需求。本书从调查和决定两个环节人手来分析内幕交易执法程序的设计。
第四章在分析我国现行相关规则的基础上指出,目前对于涉嫌内幕交易的
案件,处理过程如下:首先是发现线索进行初步调查,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填写
立案建议表,经批准后由证监会稽查局立案组织调查,并在调查终结后制作报
告。接着由法律部、审理委员会进行审理,制作处罚决定书并执行。在这一过程
中,调查无疑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对内幕交易行为认定模式的理解,决定了调查
时所遵循的思路是否妥当、所收集的证据是否充分以及调查终结后所作出的结
论是否合法。本书从证券监管机构已经掌握的初步材料、已有的立法为出发点,
以涉嫌内幕交易的主体类型为基础,对主体利用内幕信息之利用方式进行分类,
归纳出六种类型,并分别就这些类型的查处重点、难点、典型案件等作了介绍。
第五章分析我国的立法状况。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于:相关规则分散在
不同时间颁布的不同法律中,对一些核心概念的含义,在立法层面上看存在细微
差异,这些差异一旦体现在适用上,就会使规则所覆盖的主体和所包含的行为难
以界定;有一些规定比较机械,简单的执行不能实现制度设计的立法意图;就一
些案件查处中的重要方面,我国还欠缺相关规定,增加了对内幕交易的查处困
难;相关的理论准备也比较欠缺。针对这些不足,本书提出了改进建议草稿,并
逐条说明了建议改进的理由。
另外,在各章的结尾,与各章的内容相配合,提供了阅读材料。其中大多数
是对主文观点的支持数据或其他方面的支持材料,个别是对主文的补充和评介。
附录部分收录了《IOSCO证券交易法的目的和原则[节译]》、《欧洲国会和
欧盟理事会关于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市场滥用)的2003/6号指令》、《德国证
券交易所法》、《德国证券交易法》、《法国货币金融法[节译]》、《IOSCO关于规
范证券和期货市场不当行为法令草案的评述》六个法律规范和国际组织的权威
研究报告。鉴于篇幅,IOSCO新兴市场委员会非常重要的一份研究报告--
《内幕交易--各国怎样规制它》没有收录到本书中,有兴趣的读者请参阅《公
司法律评论(2004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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