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试行)》(以下简称《大纲》)是由公安部组
织有关专家编写,在广泛征求各地、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
《大纲》严格执行《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
(试行)》、《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等有关规定,围绕培训教学
需求,紧扣保安员工作实际,确定了培训的层级和要求。《大纲》将培训
对象分为A、B、C、D、E五个层级,培训共分为六个阶段进行,每一
阶段的培训內容分为理论与技能操作两个部分。从而使之具有很强的操
作性和实用性。
本《大纲》适用于保安员培训机构和保安企业对保安员的岗前培训
和在职培训,也适用于各类职业学校开展的保安职业技能培训。
本《大纲》主要编写人员有:刘文玺、孙尧、池世才。参加审定的
主要人员有:初京、王龙天、丛锋、石小迎、傅志方、李建军、孙久涛、
郭江汉、郭玉华、周忠义、王炯敏、华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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