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和社会科学》第二卷原本计划做“法律
人类学”专号,以回应和总结2006年5月底召开的
“法学与人类学的对话一一法律和社会科学第二届 .
研讨会”(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中国社会与发
展研究中心、中国农业大学社会学系、《中国社会科
学》编辑部主办)。不过有多位学人建议等时机成
熟再编辑独立成书,因此,这一卷推出并特意倡导
的是另一类法律交叉学科研究一一法学和心理学。
本卷第一篇就是以《心理学对法律研究的介
入》为主题的学术评论。作者戴听对20世纪心理
学介入法学的主要流派一一传统法律心理学和行
为法律经济学进行梳理,包括各自研究的领域以及
不同的影响效果。他认为,学者在运用交叉学科知
识从事研究时的不同智识心态与追求,是引发研究
效果差异的重要因素。传统法律心理学对法律研
究产生影响的局限性,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在研
究中过于追求对实践的直接适用性。而行为法律
经济学的心理学对法律研究的深刻影响,则是与其
通过法律经济学实现交叉进路在理论追求上的一
贯性密切相联的。还应当看到,行为法律经济学并
不是一个孤立地站在心理学和法学之间发生的学科
交叉运动,还可以在行为经济学(心理学和经济学
的交叉)的范式中加以检视,这在更大范围内展现
出法律的社会科学研究图景。无论如何,这篇文章
开了一个好头。我们期望有更多学人加入到法学和
心理学的研究进程,当然,也包括行为法律经济学
的中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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