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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编号:29391
    书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作者:奚晓明主编
    出版社:人民法院
    出版时间:2007年5月
    入库时间:2007-5-29
    定价:56
    该书暂缺

    图书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已于2006年8月27日由第十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
    于2007年6月l曰起施行。破产法在程序法上是民事诉讼法的特
    别法,在实体法上是民法的特别法。作为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
    要组成部分,破产法与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等
    法律共同构成调整市场主体行为的法律体系,规范着市场主体的
    设立与成长、竞争与并购、和解与整顿, 以及解散与终止的全过
    程。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破产法已经成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信
    用法制状况优劣的标志。我国企业破产法系在原有由企业破产法
    (试行)和民事诉讼法构成的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借
    鉴国外先进破产法律制度、总结我国.司法审判实践经验而制定的,
    是一部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
    加入WTO要求的全新法律。相比于原有的法律制度而言, 一方
    面,企业破产法创设了管理人制度、重整制度等诸多新的破产法
    律制度,并对破产原因、债权人会议、破产财产、破产债权、逃
    废债务的预防、和解、清偿顺序等原有制度进行了完善; 另一方
    面,根据我国国情,企业破产法对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护、国有
    企业破产和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破产
    等重大问题作出了特别规定。
    为适应企业破产法施行时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需要,
    最高人民法院在企业破产法公布后,及时制定了 《关于审理企业
    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
    人报酬的规定》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施行时
    尚未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个司法解
    释。上述三个司法解释是企业破产法施行后,人民法院受理企业
    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确定管理人报酬, 以及审理企业破产法施
    行前受理的、施行时尚未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时适用法律的重要
    依据。
    破产程序中的管理人制度是立法机关借鉴发达国家破产法立
    法经验和考虑我国审判实践需要而设立的制度,是我国企业破产
    法中的一项全新制度。原有破产法律制度中的清算组虽然在一定
    程度上也发挥了管理人的作用,但是由于存在清算组成立时间晚、
    独立性差、缺乏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缺点, 不能满足破产程序的
    需求。管理人制度的确立对于人民法院及时、高效、公正审理企
    业破产案件将会产生积极的作用。为配合企业破产法的施行,根
    据企业破产法的明确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坚持培育管理人市场,
    逐步形成一支专业化的管理人队伍;兼顾地区差异,便于人民法
    院指定管理人;便于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的监督; 正确把握债
    权人利益最大化与管理人报酬激励作用的关系等指导思想下, 制
    定了《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关于审理
    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
    在企业破产法施行前,各级人民法院依据旧的破产法律规范,
    受理了一批破产案件。 由于企业破产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民商事案
    件,其案情复杂、审理周期长, 因此,在企业破产法施行后相当
    长的一段时间内,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时均将面临
    新旧破产法律规范的衔接适用问题。鉴于新旧破产法律制度的重
    大差异,为统一裁判尺度、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尚未审结案件,
    解决企业破产法施行后,人民法院审理这类破产案件究竟适用旧
    的破产法律规范,还是适用企业破产法, 以及什么情况下适用旧
    的破产法律规范,什么情况下适用企业破产法的问题, 最高人民
    法院制定了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施行时尚未审
    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考虑到企业破产法和上述三个司法解释的生效在即, 为正确
    理解最高人民法院上述三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专门
    组织参与制定该司法解释并具有丰富司法经验和理论功底的人员,
    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具体执笔起草司法解释的法官、下级人民法院
    参与制定司法解释的法官及有关专家学者共同编写了 《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书。该书采取逐条
    释义的方式,对三个司法解释从制定背景、条文理解和司法实践
    中应当着重注意的问题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 目的
    是为了便于各级人民法院了解和准确适用该三个司法解释, 并通
    过对司法解释的了解, 正确认识企业破产法的立法本意和制度安
    排,更好地审理企业破产案件; 同时,在进一步加深对整个破产
    法律制度认识的基础上, 为我国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积
    累司法经验。
    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部分高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
    和专家学者的大力支持,人民法院出版社在本书的出版上也给予
    了重要的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由于时间仓促,疏漏之处难
    免,敬请各方批评指正。

    图书目录

    序 ……………………………………………………………………奚晓明(1)
    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2007年4月12日)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
    (2007年4月12曰)…………………………………………………(11)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
    理人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
    定》答记者问……………………………………………………………(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时尚未审结的企业破
    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7年4月25曰)…………………………………………………(23)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破产法)施行时尚未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答记
    者问………………………………………………………………………(26)
    第一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理解
    与适用 ……………………………………………………(32)
    一、管理人名册的编制 ……………………………………………………(32)
    第一条[管理人名册] ………………………………………………(32)
    第二条[编制法院] …………………………………………………(43)
    第三条[申请资格] …………………………………………………(45)
    第四条[审定法院] …………………………………………………(47)
    第五条[编制在册公告] ……………………………………………(48)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申报材料]…………………………(50)
    第七条[破产清算事务所的申报材料] ……………………………(52)
    第八条[个人的申报材料] …………………………………………(54)
    第九条[管理人的消极条件] ………………………………………(55)
    第十条[名册审定机构] ……………………………………………(59)
    第十一条[管理人名册的公示] ……………………………………(61)
    第十二条[管理人名册的审定及公布备案] ………………………(63)
    第十三条[管理人名册分批确定名单] ……………………………(64)
    第十四条[管理人名册的调整] ……………………………………(65)
    二、管理人的指定 ………………………………………………………(66)
    第十五条[指定法院及指定原则] …………………………………(66)
    第十六条[社会中介机构为管理人适用的案件] …………………(68)
    第十七条[个人为管理人适用的案件] ……………………………(71)
    第十八条[清算组为管理人适用的案件] …………………………(73)
    第十九条[清算组的组成] …………………………………………(77)
    第二十条[随机方式指定管理人] …………………………………(80)
    第二十一条[竞争方式指定管理人] ………………………………(84)
    第二十二条[接受推荐方式指定管理人] …………………………(87)
    第二十三条[机构的利害关系] ……………………………………(89)
    第二十四条[个人的利害关系] ……………………………………(94)
    第二十五条[利害关系的处理] ……………………………………(97)
    第二十六条[不宜指定的其他情形] ………………………………(99)
    第二十七条[指定管理人的法律文书]……………………………(103)
    第二十八条[管理人的拒绝]…………………………………………(104)
    第二十九条[管理人的身份]………………………………………(106)
    第三十条[指定的监督]……………………………………………(109)
    三、管理人的更换………………………………………………………(111)
    第三十一条[债权人会议的异议]…………………………………(111)
    第三十二条[更换管理人申请的审查与处理卜………………………(114)
    第三十三条[机构管理人不能履行职务的情形]…………………(118)
    第三十四条[个人管理人不能履行职务的情形]………………………(124)
    第三十五条[管理人辞职的理由]…………………………………(126)
    第三十六条[管理人辞职的许可]…………………………………(127)
    第三十七条[管理人移交工作卜………………………………………(128)
    第三十八条[更换管理人的告知]…………………………………(131)
    第三十九条[处罚]…………………………………………………(132)
    第四十条[复议及其处理]…………………………………………(137)
    第二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
    理解与适用………………………………………………(139)
    第一条[确定报酬法院]………………………………………………(139)
    第二条[确定报酬方法及标准]………………………………………(143)
    第三条[收取时间]……………………………………………………(150)
    第四条[报酬方案的形成一]…………………………………………(152)
    第五条[报酬方案的形成二]…………………………………………(155)
    第六条[当事人知情权]………………………………………………(156)
    第七条[当事人协商]…………………………………………………(158)
    第八条[报酬方案的调整]……………………………………………(160)
    第九条[确定及调整报酬因素]………………………………………(162)
    第十条[管理人报酬方案与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和解协议草案、重整计划
    草案的关系]…………………………………………………………(165)
    第十一条[报酬收取]…………………………………………………(169)
    第十二条[报酬支付]…………………………………………………(172)
    第十三条[担保物管理的报酬]………………………………………(176)
    第十四条[禁止重复报酬]………………………………………………(180)
    第十五条[清算组报酬问题]…………………………………………(183)
    第十六条[管理人变更情形]……………………………………………(184)
    第十七条[债权人会议异议权]……………………………………………(187)
    第十八条[异议审理程序]……………………………………………(188)
    第三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时尚未审
    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理解与适用…
    ……………………………………………………(191)
    第一条[清算程序向重整或和解程序的转化卜……………………一(194)
    第二条[合同的解除]…………………………………………………(200)
    第三条[管理人的指定]………………………………………………(203)
    第四条[抵销权的行使]………………………………………………(205)
    第五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09)
    第六条[债权利息的确认]……………………………………………(216)
    第七条[债权的申报卜…………………………………………………(219)
    第八条[债权的补充申报]……………………………………………(222)
    第九条[债权人异议的处理]…………………………………………(226)
    第十条[职工债权异议的处理]………………………………………(229)
    第十一条[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的表决权]……………………………(230)
    第十二条[债权人会议决议的异议处理]……………………………(233)
    第十三条[裁定的异议程序]…………………………………………(235)
    第十四条[职工权益的实现]…………………………………………(241)
    第十五条[高管人员工资的调整]……………………………………(245)
    第十六条[司法解释的适用]…………………………………………(246)
    附录篇
    附录一:法律及司法解释…………………………………………………(25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25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27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节录) …………………………………(27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8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若干问题的意见》……………………………………………………(296)
    附录二:新旧破产法律规范比较…………………………………………(305)
    附录三:部分国际组织、国家有关破产管理人的规定 …………………(349)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破产法立法指南(草案)(节录)…………(349)
    德国支付不能法(节录) ………………………………………………(362)
    日本破产法(节录)……………………………………………………(365)
    英国破产法(节录) ……………………………………………………(367)
    本书共有3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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