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4月10日到店发售:
历经五届司考洗礼 考生公认经典教材 首版以来最大一次修订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专题讲座系列》六大变化
1. 民法部分根据物权法全新撰写,修订篇幅达1/3
2. 刑法部分根据最新修正案与司考犯罪构成理论及命题趋向的变化重新撰写近1/3
3. 商经法改由名师李建伟、张海峡亲笔捉刀,重新撰写
4. 顺应司考命题变化趋势,各科大幅更新应考基本理论阐述
5. 全套购买赠送时长3小时名师导读DVD光盘
6. 根据2007命题趋势及新法精心增编大量应试新题
司法考试中的论述题
2007年修订版代前言
论述题:论什么与如何论
论什么与如何论,不仅是考生解答论述题时面临的首要问题,也是架构本
书体系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作为试题改革的重要探索,论述题是近年来司法考试改革力度最大、最受
考生关注的一种题型。作为一种全新的试题类型,法学界、法律界人士对论述
题改革的肯定与赞扬,与考生对论述题解答的困惑与茫然形成鲜明的对比。而
这种困惑与茫然的核心,是考生不知道论述题要求论什么与要求如何论。
命题机构没有正面描述过论述题究竟是一种什么题,广大考生当然也就
无从知晓论述题究竟是什么题?命题机构对论述题解答要求的表述抽象而笼
统,加大了考生的审题难度和答题难度。
司法考试中的论述题与大学期末考试的论述题不同;司法考试中的论述题
与考硕、考博的论述题不同。然而仅仅知道这些否定性表述,并不能使我们对
论述题的性质认识清晰起来。因为这些否定性表述并没有解决论述题是什么这
一性质问题。
我细心搜集了近年来命题机关就论述题命题及改卷问题发表的几乎所有相
关信息;搜集了考生解答论述题的大量实战资料。综合这些资料我们得出了一
个基本的研究结论:一般来说,论述题是一个给定材料的作文,一个属于议论
文体的作文。这里的材料主要是案例材料,而这里的议论文则应当是一个由法
律专业概念构成,并体现出法律专业性质的议论文。
这一结论为我们研究论述题的答题要求提供了基础,我们也由此找到了结
构本书体系的核心词,那就是“期待”!
由“期待”这一核心概念展开,从宏观到微观;从理念到操作;从理论
到事例;从高度到角度;从命题到评卷;从标题到正文;从开头到结尾,本书
依次提出了解答论述题应当了解的十大期待。在一一展开论述题十大考查期待
的过程中,模糊不清的论述题解答要求逐步清晰成为明确的,可供操作的十项
具体要求。
本书目录浓缩了解答论述题的全部核心问题,对于一个优秀的考生而言,
也许在看完本书的目录以后,就已经获得了他想获得的一切,所以研究目录是
使用本书最好的方法。
然而论述题毕竟是司法考试中的全新题型,有一些政策问题目前还不是十
分明朗。作为国内第一本相对比较系统研究论述题解答套路的参考书,我们的
研究还在进行之中,所以笔者对本书的定位是:参考性、操作性、资料性。
本书在2006年的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的修正。结合2006年的考试情况,增
加了民法与论述题专题(马特撰写)、刑法与主观题(韩友谊撰写)一共两讲
的内容。司法制度是2006年大纲新增内容,基于专题讲座编排上的考虑,也
一并纳入本书。虽然本书在写作和编写过程中以司法考试大纲为依据;虽然我
们可能是目前国内讲述论述课程次数最多的授课老师之一;虽然我们还可能是
国内对论述题研究时间最长、投入精力最多的人之一。然而一个不能忽视的客
观情况是:论述题终究是司法考试改革进程中运行时间最短,尚处于探索与发
展之中的一种试题类型,所以请大家在阅读参考本书的同时,务必高度关注
2007年司法部的考试公告和按照惯例司法部就2007年司法考试相关问题的答
记者问。
由于我们能力有限,知识有限,加之时间仓促,所以本书一定有许多错误
和不足,欢迎大家批评指正。几乎每一本书的作者在序言的结尾时都会有大致
如此的一段话,本书也不能免俗。和有些作者仅仅借此表达谦虚不同的是,我
们是更加真诚的。我们将在我们的个人博客上发布关于论述部分和文书部分的
最新研究和信息,供大家复习参考(邹建章个人博客地址:http://www.
fafawang.com/blog)。
邹建章 马明亮 韩友谊 马特 谨识
200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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