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以《公司法》、《合同法》、《证券法》、《担保法》、《保险法》、《建筑法》等法律颁布实施为标志,我国进入了资本市场和竞争市场繁荣发展的新阶段。多种经济成分共存、相互依托,不断扩大自由市场经济体系的环境下,产生了许多法律问题亟需通过司法审判的方式加以规范。特别是近年来,各种新型法律关系使得经济生活更加复杂,新情况、新问题的产生,为立法和司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使得司法的现代化、专业化的步伐更加紧迫,司法审判的职业化水平被提到更高的平台上。
及时总结经济领域发生的纠纷案件的各类情况,从个别现象出发,规范那些法律领域规定模糊甚至缺乏规定的疑难问题,提出我们司法界的倾向性意见和看法,必将对市场经济秩序的良性发展,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通过研究那些带有共性的经济现象,从中发掘出能够上升为规范和标准的规律性,正是21世纪对司法建设和司法改革提出的更高标准的要求。我们研究表明,以《合同法》、《公司法》等民商事法律实施为标志,随着法律人性化程度的不断提升,立法意图在于保障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竞争秩序的稳定,市场规则的较好体现,都将成为未来我国经济和法律建设的重要任务和追求的最大目标。
随着国际法律体系的不断融合与相互促进,我们的法官队伍必将成为未来调整经济关系的主要方面,也必将对推动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法官将来在中国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会越来越高,其重要性自不必多言。关键在于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总结,提高我们的裁判能力与整体水平,时刻走在经济发展的前沿。这样的神圣使命,就为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将民商事法官的职业化、专业化向纵深推进,以此正确引导司法裁判方向,与法律职业共同体交流执业的经验和技巧,特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高级法官、法学教授吴庆宝组织全国有影响的专家型法官撰写本书。以最高法院从事民商事审判的法官为主要成份,邀请各地法院的法官,站在裁判活动的最前沿,从裁判过程、方法的视角,运用被各国立法、司法所普遍接受的方法论,深刻探讨、研究法官裁判的理念、裁判方法,并结合最新的立法动态,司法实践中发生的新类型和疑难案件,作出有针对性的总结和方法论的概括。
本书是《裁判标准规范》丛书的姊妹篇,也是根据2005年下半年至今民事商事裁判专业化发展过程中,所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及时归纳和总结,这既是未来专业化、职业化法官从事裁判活动所必须依循的必经之路,也是法官、立法者、律师、法律实务工作者交流的最佳途径。相信,通过该系列丛书的撰写与出版,必将极大的推动法官裁判水准的大幅度提高,为实现司法的职业化作出应有的贡献。参与本从书编写的主要有:最高法院民二庭法官张雪梅、孔玲、沙玲、宫邦友、王涛、刘敏、赵柯、王闯、吴庆宝,最高法院民一庭审判长冯小光、徐瑞柏,最高法院审判监督庭审判长何抒,最高法院立案庭法官李军;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孟祥刚、审判长王庆林、法官马向伟,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孙永泉;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俞宏雷;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刘家国、民二庭副庭长白德阳,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宋军;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单国军、法官张朝阳、民二庭法官夏琳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沈旭军、宋向今、丁文联法官;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李葆中;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苏建荣、副庭长谢荣斌、法官陈恩强,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谢志洪等共同撰稿、编写或者提供最新素材。由于时间紧迫,书中内容难免会有差错,观点也不能保证绝对准确,欢迎大家及时批评指正。对于被引用了内容而又未能逐一列出的作者,亦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确保再版时予以补正。
专家们在繁忙的工作中抽出宝贵时间撰写相关内容,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对于中国法学会培训部、司法部纠纷与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中保人保股份有限公司、中外民商裁判网(www.zwmscp.com) 枫叶、深客、萧峰等同仁给予的大力支持,在此谨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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