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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研究:关于法的概念和本质的原理(第2版)
    编号:27986
    书名: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研究:关于法的概念和本质的原理(第2版)
    作者:孙国华主编
    出版社:群众
    出版时间:2007年1月
    入库时间:2007-2-8
    定价:34
    该书暂缺

    图书内容简介

    法学的核心问题、法律工作的方向问题 法的概念和本质问题
    是法学的最核心、最普遍、最基本的问题,也是涉及法律工作、法
    律实践的方向、价值取向的问题,这是已由法律学说史、法制史和
    现实生活,包括法律生活证明了的真理。
    任何一门比较发达的科学,尤其是基础科学,都是由一系列反
    映其研究对象的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的概念(范畴)所组成。法学
    也不例外。法学作为反映人类法律现实的知识体系,不但产生很
    早,而且逐渐产生并包含了一系列自己特有的概念或范畴。这些概
    念或范畴是人们认识法律现实的结果,也是指导人们进一步认识和
    改造法律现实的工具。法理学作为法学的基础理论学科,也具有自
    己的这种范畴体系,并且法理学的范畴对法律实践的理论概括更具
    一般性,对法律实践的指导意义也更具普遍性。
    法理学的范畴体系的统一性和相互联系是受其研究对象的统一
    性、差别和联系所制约的;是对法律现实的本质、作用、产生和发
    展规律这类法学研究、法律工作的总问题,进行理论研究和概括的
    结果;也是人们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把握法律现实的各个方面(如部
    门法,某项法律制度或法律行为)的方法论手段。
    法理学的概念(范畴)体系,有自己固有的等级从属关系。在
    这个体系中,有些概念(范畴) (如法律规范、法律关系、法律行
    为等)处于核心的地位,它们统率着其他一系列概念,而一切法学
    概念、法理学概念,包括其处于核心地位的概念以及从属于它们的

    其他概念,又都是以“法”这个法学中出现最早、最核心的概念为
    基础而展开的。一切法学概念,尤其是法理学概念,实际上都是
    “法”这个概念的不同方面在不同情况下的具体化。并且人们在对
    法律现实进行评价和改造时,如何理解法、如何理解法的本质,具
    有关键性的、方向性的意义。人们对一切法律现象的理解和把握。
    都同对“法”这一范畴的理解和把握、对“什么是法?”、“什么是
    法的本质?”的理解和把握有关。
    正因为这样,我们说:法的概念和本质问题,是一切法学研
    究、法律实践中的一个最核心、最普遍、最基本的问题,是法学和
    法律实践的总问题。列宁曾深刻指出:谁如果不首先解决这类最普
    遍的、总的、具有原则性的问题, “就去解决局部性问题,那么随
    时随地都会不自觉地‘碰上’这些总的问题,而在每一个具体场合
    不由自主地碰上这些问题,就必然会使自己的政策陷于动摇不定和
    不讲原则的糟糕境地”。
    也正因为这样,不同时期、不同阶级、不同法学流派的区别,
    最集中地也就表现在对法的概念和本质的不同认识上。法的概念和
    本质问题,实际上已成为在法学理论中区分不同法学流派的焦点和
    标志;成为在法学研究中是否坚持科学的方法论原理,是否坚持实
    事求是的精神的焦点和标志;也成了区分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一切非
    马克思主义、反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分水岭;从而在这个问题上,能
    否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原理,能否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也决
    定着我们的法学研究、法理学研究,能否沿着马克思主义的方向前
    进,我们的民主、法制建设能否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方
    向发展的一个核心的、根本性的大问题。

    图书目录

    前言
    再版前言……………………………………………………………(1)
    序…………………………………………………(1)
    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法学产生前的法的概念和本质学说
    概述…………………………………………(1)
    第一节 以人类精神为基点的法的概念和本质学说…………(1)
    第二节 从法律自身出发来理解法的学说………………(13)
    第三节 德国古典法哲学的成就及其历史局限……………(21)
    第二章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法的概念和本质学说的产生和
    发展………………………………………(29)
    第一节 马克思早期法律观概述……………………………(29)
    第二节 马克思科学的法的概念的形成与发展……………(44)
    第三节 恩格斯晚年关于法的概念和本质的学说…………(57)
    第三章 马克思主义法哲学关于法的概念和本质的
    基本原理………………………………………………(67)
    第一节 方法论原理…………………………………………(67)
    第二节 关于法与法律的关系………………………………(71)
    第三节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法的概念和本质的原理的
    高度概括……………………………………………(78)
    第四章 苏联法学界关于法的概念和本质之争………………(83)
    第一节 苏联法学界关于法的概念和本质之争的主要
    原因和阶段…………………………………………(84)
    第二节 二三十年代苏联法学界关于法的概念和
    本质之争……………………………………………(87)
    第三节 维辛斯基关于法的定义……………………………(95)
    第四节 “全民法”时期关于法的概念和本质之争………(100)
    第五节 苏联法学界研究法的概念和本质问题的
    经验教训……………………………………………(113)
    第五章 当代中国法学界关于法的概念和
    本质之争(上)………………………………………(117)
    第一节 新中国法学界五六十年代有关法的概念和
    本质的观点…………………………………………(117)
    第二节 “文化大革命”后拨乱反正过程中关于法的概念和
    本质之争……………………………………………(129)
    第六章 当代中国法学界关于法的概念和
    本质之争(中)………………………………………(139)
    第一节 关于马克思、恩格斯“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
    意志”的原理是否适用于社会主义法之争………(140)
    第二节 关于社会主义法是否还是阶级统治工具之争……(147)
    第三节 有关社会主义法的概念和本质的其他
    主要争论……………………………………………(150)
    第七章 当代中国法学界关于法的概念和
    本质之争(下)………………………………………(161)
    第一节 “传统观念不再适用”论…………………………(161)
    第二节 “市民社会理论” …………………………………(170)
    第三节 “法与法律相区别”论……………………………(174)
    第四节 简短的结论…………………………………………(179)
    第八章 法的内容与形式………………………………………(182)
    第一节 法的术语与外部特征………………………………(182)
    第二节 法的内容与形式的概念……………………………(187)
    第三节 法的内容与形式的辩证关系………………………(190)
    第四节 法是“理”与“力”的结合,“理”是基本的,
    “力”是必要的……………………………………(198)
    第九章 法的现象与本质………………………………………(205)
    第一节 法的现象、法律现象………………………………(205)
    第二节 法的本质……………………………………………(208)
    第三节 法的本质的不同层次………………………………(215)
    第十章 法的整体与部分………………………………………(219)
    第一节 整体大于部分之和…………………………………(219)
    第二节 法的整体与部分的关系……………………………(224)
    第三节 法律规范与法的体系………………………………(230)
    第十一章 法与利益……………………………………………(235)
    第一节 利益的概念、属性和种类…………………………(235)
    第二节 利益决定着法的产生、本质和发展………………(238)
    第三节 法对利益的形成、实现和发展有能动的
    反作用………………………………………………(242)
    第四节 法的创制和实施中的利益问题……………………(243)
    第十二章 法的作用……………………………………………(247)
    第一节 法的作用的概念和种类……………………………(247)
    第二节 法的规范作用………………………………………(251)
    第三节 法的社会作用………………………………………(254)
    第四节 社会主义法的社会作用……………………………(258)
    第五节 法的局限性…………………………………………(268)
    第十三章 法的价值……………………………………………(271)
    第一节 价值的概念和特性…………………………………(271)
    第二节 法的价值的概念和种类……………………………(272)
    第三节 法的工具性价值……………………………………(273)
    第四节 法本身的价值一一“法律价值”…………………(277)
    第十四章 法与自由……………………………………………(280)
    第一节 自由的内涵…………………………………………(280)
    第二节 法与自由的关系……………………………………(288)
    第十五章 法与正义……………………………………………(304)
    第一节 正义的概念和种类…………………………………(304)
    第二节 法与正义的一般关系………………………………(310)
    第十六章 法与秩序……………………………………………(318)
    第一节 自然界、社会的有序性……………………………(318)
    第二节 社会秩序的特性与价值……………………………(320)
    第三节 法律秩序……………………………………………(329)
    第十七章 法与法律关系………………………………………(336)
    第一节 社会关系一一法律关系……………………………(336)
    第二节 法律规范与法律关系………………………………(340)
    第三节 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347)
    第十八章 法与国家权力………………………………………(354)
    第一节 国家权力的概念与特征……………………………(354)
    第二节 两种对立的观点……………………………………(356)
    第三节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与国家权力相互关系的
    学说…………………………………………………(360)
    第四节 几个误区……………………………………………(367)
    第五节 国际法与国家………………………………………(370)
    第十九章 法与法律文化………………………………………(376)
    第一节 法律文化的概念……………………………………(376)
    第二节 评西方法人类学研究中的“非国家的法”………(381)
    第三节 评西方比较法研究中的功能主义法观点…………(389)
    第二十章 社会调整系统中的法………………………………(394)
    第一节 社会调整系统……………………………………(394)
    第二节 法与政策……………………………………………(397)
    第三节 法与道德……………………………………………(406)
    第四节 法与其他社会规范、技术规范……………………(414)
    第五节 法的概念的泛化和“广义之法”…………………(426)
    第二十一章 法、法制与法治…………………………………(429)
    第一节 法、法制、法治的区别与联系……………………(429)
    第二节 健全法制、厉行法治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
    规律…………………………………………………(435)
    第三节 健全法制、厉行法治,必须以马克思主义法律观
    为指导………………………………………………(444)
    第二十二章 法的定义…………………………………………(447)
    第一节 定义的多样性、局限性和必要性…………………(447)
    第二节 围绕法的定义的争论………………………………(450)
    第三节 反映法的科学概念的法的定义的基本方面………(458)
    第四节 本书作者关于法的定义的表述……………………(461)
    第二十三章 当代西方法的概念和本质学说述评……………(463)
    第一节 当代西方研究法的概念和本质的一般趋势………(464)
    第二节 综合法学述评………………………………………(469)
    第三节 批判法学述评………………………………………(476)
    第四节 经济分析法学述评…………………………………(484)
    第五节 行为主义法学述评…………………………………(490)
    结束语……………………………………………………………(499)
    本书共有4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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