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在“中国传统民事法”这一宏大视野下,以对众多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史例的阐述为基础,选择“财产权利”为考查中心。这是因为,在人们最一般的印象中,中华法系下的传统民众基本谈不上参政、议政及言论自由的权利,人格、健康与名誉等人身权利也在家族伦理色彩之下束缚了成长的空间。与之不同,财产权利构成民众维持生存和改进生活质量的必备条件,是诸如生命等其他权利得以依存的基石。在任何时代,正常人天生就有趋于获取、维护和主张财产权利的本能。即使在传统中国社会,私人财产权利意识不但很难因当时的制度、观念或意识形态的抑制消失,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生活复杂化及人口压力增大而日渐强烈。
本书无意构建一个中国传统社会财产权利的完整体系(是否存在这样的体系也是值得怀疑的),而是在前人研究成就基础上,秉承学术继承和批判的态度,分别从以下视角分析秦汉至清代社会财产权利面临的困境:第一部分以传统社会的土地权利为视角,针对通说认为中国传统社会乃是土地私有制这一观点,辨析土地的权利状态、以土地为核心的实体性私有财产法律制度是否存在,及此种土地权利状态在现代的影响;第二部分以民事诉讼这一程序性法律及司法过程为视角,探讨传统社会尤其是唐代之后,以田土、钱债为主要内容的民事案件激增的背景下,私人财产权利通过司法获得保障的可能性;第三部分以传统中国的版权问题为个案,围绕影响和决定法律制度创设及立法过程的各种因素,分析在新印刷术引发大量盗版现象的背景下,创设版权以致私人财产法律制度的可能性及其障碍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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