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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修订版)(2007司法考试案例突破教程)
    编号:27680
    书名:民法(修订版)(2007司法考试案例突破教程)
    作者:但淑华著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07年1月
    入库时间:2007-1-24
    定价:26元
    特价:20.28元,78折,省5.72元!
    该书暂缺

    图书内容简介

      民法、刑法和三大诉讼法在司考中占据绝对的主体地位,总分值达到了50%至60%。如果能把握好这“五大巨头”,胜利将近在咫尺。这“五大巨头”在整个法律体系中位居基础与核心地位,因此试题难度不断攀升,成为司法考试的“爬坡区”。许多考生都有这样的感觉,复习多遍后,仍然不会做题,这主要是没有理解考点的关键内容。那么,如何突破司法考试的“爬坡区”呢?
    其实,很多考生只是缺乏只言片语的点睛指导,正是那关键的点睛之语,可以让考生对考点豁然顿悟,突破自身的极限,帮助考生顺利通过“爬坡区”。
    为此,我们特意组织了一批司法考试培训市场的后起之秀,他们活跃于北京各大司法考试培训学校,用他们所积累的培训经验,倾心打造本套丛书,以期对考生理解、记忆和应用法律有所益处,帮助考生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一)本书体例
    1.[基础理论]:选择重要考点,总结基础理论,突出需要重点记忆的知识点。其中的“易错点提示”,为考生指出了本考点易混淆、出错的知识点,让考生如临课堂,豁然开朗。
    2.[突破案例]:练习是通过司法考试的必要途径,尤其是案例练习,突破了简单记忆的局限,培养考生用法条和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能力。本栏目摘选典型案例,着重于与考点相关、易混淆知识点,例如对于本考点所涉及的基础理论的特殊和例外规定,司法考试中考生很难注意到的思维死角,以及通过横向对比等方式体现的容易出错、混淆的知识点等等,加强考生对于相关知识的深度理解和应用能力。训练考生的答题思路。
    3.[突破要诀]:针对司法考试培训中多数考生遇到的瓶颈问题,本栏目从容易混淆和出错处、如何记忆、如何区分等方面进行简要归纳和总结,加深考生对于重点、难点和疑点的记忆与理解。
    (二)备战司法考试的建议
    1.注重案例练习的作用。准备司法考试,或者说学习任何东西,要解决的就是三个问题:理解、记忆和应用。理解是前提,记忆是关键,而应用是目的。法律不是用来看的,也不是用来学的,而是用来用的。司法考试作为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考查的主要对象并非是高深的法学理论,而是将法律规范运用到具体案例的能力。这在司法考试的试题中表现为:没有名词解释,没有简答,80%的题目都是小案例。因此,编者认为,司法考试成败的关键在于考生是否能够将自己所理解和记忆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具体的语境中。
    案例练习能将法律规范与法律规范、法律规范与具体事实(具体语境)联系起来,在这种穿梭联系的过程中,既可以培养自己的法律逻辑思维,又可以将分散的法律知识整合为一个整体,最终解决法律知识的应用问题。因此,在单纯记忆性考题减少、小型案例题逐渐增多的司法考试中,考生应当明确案例练习的重要性,在记忆、理解法条和基础理论的同时,在案例中灵活应用所学知识,走出复习多遍后仍然不会做题的困境。
    2.慎用“题海战术”。一些考生走人误区,以为题海战术就能万事大吉,于是不惜代价,购买了各种各样的参考书,期望通过全方位的练习,达到通过司法考试的目的,结果每本参考书都只能走马观花地翻阅,甚至不一定有时间翻阅,花费了大量时间和金钱,却收效甚微。
    其实,“万变不离其宗”,无论历届司法考试的题型如何变化,其内容都根源于教材。因此,首先要抓住教材,才能把握方向。习题的作用在于帮助考生发现自己的薄弱点,巩固自己的记忆,促进对知识的理解。因此,我们的建议是:在教材之外,抓住一本或者一套适合自己的参考书,读透每一个知识点,并在复习后期对真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把握出题思路和考点,对于应试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3.勿执著于争议问题。目前,市面上各种司法考试的辅导书可谓层出不穷,各类辅导班如雨后春笋,这为考生准备考试提供了有力的武器。不过,细心的考生会发现,不同图书对同一个试题的解答可能相异,不同辅导教师对个别考点的观点也可能不同,这给考生造成了很大的困惑,有部分考生因此不知道如何面对这样的问题。
    对此,我们的建议是:一方面,有争议的考点往往不是司法考试的重点,千万不要执著于个别问题,而影响对整个考试的复习效率。另一方面,就考试本身而言,对于有争议的问题,要以司法部考试中心编审的大纲和最新教材为主,把大纲和教材读透、读薄,是考试制胜的法宝。
    4.权衡放弃的利弊。司法考试确实是一门“放弃”的艺术,考生在复习的时候,应当懂得“放弃”与“选择”,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回报。但在实际操作中,放弃容易而艺术难!部分考生单纯地放弃一些小学科,往往导致最容易得到的分数没有得到,而想要得到的分数不一定得到,以致没能通过司法考试。
    对此,我们的建议是:首先,要明确“放弃”的方向,“放弃”并非是单纯的舍弃,而应当合理支配时间,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其次,当我们的放弃水平还达不到“艺术”之境界时,那么还是请记住那句话:基本的永远是重要的,最基本的永远是最重要的!

    图书目录

    专题1 民法总论………………………………………………………………………………(1)
    专题2 物权……………………………………………………………………………………(43)
    专题3 债权总论………………………………………………………………………………(72)
    专题4 合同……………………………………………………………………………………(99)
    专题5 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151)
    专题6 知识产权………………………………………………………………………………(156)
    专题7 婚姻家庭………………………………………………………………………………(184)
    专题8 继承……………………………………………………………………………………(193)
    专题9 人身权…………………………………………………………………………………(201)
    专题10 侵权行为………………………………………………………………………………(208)

    本书总2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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