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普通人打官司要用到《民事诉讼法》,与行政机关打官司,
则要用到《行政诉讼法》。
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于1989年4月4日公布,1990年
10月1曰起施行。针对《行政诉讼法》的具体实施,最高人民法
院于2000年3月8日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7月24日颁布
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使得我
国行政诉讼法律体系更加完备。
《行政诉讼法》全面规定了行政诉讼基本制度和审判程序、
执行程序、侵权赔偿责任以及涉外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法》
的适用过程中,您还需要掌握行政诉讼的特殊规定:行政诉讼只
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被告行政机关应对其作出的具体行
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行政诉讼作为司法最终救济,在效力上优
于作为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制度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不适用调
解;法院审判行政案件,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并参照规章等。
总之,《行政诉讼法》为保护当事人行使行政诉讼权利,保
证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 明确行政机关的责任,正确适用法
律裁判行政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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