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公布后不久,万国即推出自己的解析版本,这已是我们的惯例。自2003年第二次国家司法考试以来,司法考试试题答案都迅速公布,这就用不着解析者字斟句酌地小心得出答案,尔后再小心翼翼地求证了。但答案的公布本身并不意味着解析司法试题的意义和价值有任何的减损。因为,我们不仅仅需要知道答案是什么,更需要知道答案的背后蕴藏着什么,而“为什么”远远比“是什么”重要得多!更何况,个别试题的答案本身尚有商榷的余地。更重要的是,我们透过试题、答案以及答案得出的过程,或许能得到更多的启发与教诲。而这些启发与教诲,对于有志于参加下一次国家司法考试的读者朋友,是非常重要的。
摆在诸君面前的这本小册子,是集体智慧的又一次结晶,她代表着年轻、朝气而正迅速走向成熟的北京万国学校司法考试研究辅导团队对2006年第五次国家司法考试命题的认知、探索与研究,并且对2007年可能出现的知识点考点做了极其慎重的预见和聚焦。此书记载着我们对司考命题的思索、争鸣与展望。
一、规律与变数
2006前三卷的分值保持了2004年开创的格局,总分仍然是450分,但是,不同的科目在2005年命题的基础上做了适度调整(小幅:1~2分:中幅:3~4分;大幅:5分以上)。
1.卷一法理学23分(2005年为23分,保持不变)(括号内为2005年分值,下同);宪法21分(21分,保持不变);法制史12分(12分,保持不变);经济法40分(40分,保持不变);国际法12分(12分,保持不变);国际私法15分(16分,小幅下调);国际经济法15分(16分,小幅下调):法律职业道德14分(10分,中幅上调)。与2005年度经济法大涨、国际经济法大跌的情形相比,2006年几乎没有变化,只是新增的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分值上涨一点,法理和法制史的分值相应地下降一点,没有根本性的变化。
2.卷二刑法60分(60分,保持不变);刑事诉讼法50分(50分,保持不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40分(40分,保持不变)。第二卷的分值分配多年未变。
3.卷三 民法62分(62分,保持不变);商法34分(36分,小幅下调);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54分(52分,小幅上调)。第三卷的分值分配稍有变化,无关大局。
4.卷四各部门法的分值与2005年相比,变动较大。具体情况为:刑法25分(15分,大幅上调),恢复到2004年的水平;刑事诉讼法4分(25分,大幅下调);民法11分(18分,大幅下调);商法20分(15分,大幅上涨);民事诉讼法(含仲裁)18分(17分,小幅上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10分(10分,保持不变);论述题60分(50分,大幅上调)。2006年,卷四再次出现巨大变化,分值的落差使得各类的预测分析都失去了意义。
可以看出,‘国家司法考试的第二卷和第三卷的科日分值分配已经形成定局,变动主要是通过第一卷和第四卷来实现的。相对而言,第一卷调整小科目,第四卷调整大科目。无论是小科目还是大科日,相关科目分值的增减都属于技术性的调整,而不涉及全局性的变动。尽管卷四中刑诉和民法的分值大幅下降,但刑诉和民法的重头地位没有改变。
总结起来,各科目的分值情况如下:理论法学56分,国际法42分,刑法85分(客观题60分),刑事诉讼法54分(客观题50分),行政法50分(客观题40分),民法73分(客观题62分),民事诉讼法77分(客观题54分),商经94分(客观题74分),论述题60分(卷四第五题的分析部分按15分计),司法制度14分。具体分析:
1.知识点考查的恒重与恒轻虽然有600分的卷面分值,但分布在14个部门法之中,列入考查范围的立法文件高达200件之多。同往届一样,此届命题所考查的许多部门法的知识点仍属传统考试命题反复考查的重点,真正生僻的考点只在宪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几个部门法有所体现。总体来看,重者恒重仍然是司法考试不变的规律,把握重点始终是应付司法考试的第一要义。
2.部门法的大与小的对比 由于卷四论述题高达60分的分值“侵蚀”了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的分值,所以传统“大户”的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的分值下降几成定局。但应指出的是,这种现象并不代表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等重要部门法学不如以前那么重要了。卷四论述题考查的对象肯定会涉及民法、刑法或民事诉讼法这样的学科,而且由于论述题涉及这些学科知识点的融会惯通,更显得这些学科的重要。但应注意的是,以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行政诉讼法为代表的程序法将继续在司法考试中占据重要地位。
3.难度系数稳中有增2006年司法考试的整体难度并没有比过去有太多增加,但相比2005年还是有所增大。试卷一总体上看有点偏,本来已经足够零碎的考点如今更加零碎。试卷二整体上比2005年难一些,但不及2004年的难度。试卷三的难度有所增加,尤其是民法的实务性、综合性更强了。试卷四倒是说不上更难了,尽管有几道试题综合考查多学科知识,但仅仅是简单拼接,不要求综合分析,所以没有看上去那么难。两道大型论述题,尽管分值很大,考的理论挺深,但对考生的要求也不是很高。因为试题数量减少,书写量下降,考生做题的压力应该相对小一些。
二、未来的发展趋势
2006年以后的司考命题必定还会出现一些变数。因为最近几年的司考命题处于一个大体稳定的前提下不断进行创新与调整的期间。可谓“大盘稳定.小盘振荡”。在此期间,作为考生一方面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对即将来临的试题变动要泰然处之,并积极应对,主动调整自己的复习计划;另一方面,也要看到考试对象、范围、难度基本稳定的大局,不要草木皆兵,机会总是青睐有充足准备的人。同时我们也呼吁有关主管部门对于任何创新与调整措施,都要遵循透明、公开、公正之原则,给予考生充分的事先交待,防止“突袭”式剧变的再次出现。
对于2007年可能出现的创新与调整措施,由于大纲还未出来,此时尚言之过早。但我们不揣冒睐,对于未来的发展方向与趋势姑且谈几点:
1.更注重考查灵活运用能力此届前三卷的命题加大了“客观题主观化”的命题力度,绝大多数试题(尤以卷二、卷三为要),尽量以小案例(实例)的形式出现,以考查考生运用相关法条、法理来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力避“客观题客观化”的命题方式。“客观题主观化”代表了以后的命题发展方向。
2.加大对法学理论素养的考查这一点不仅直接体现在卷四论述题的继续存在加强,也体现在卷一、卷二、卷三关于刑法,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部门法学的一部分试题上,这些试题往往并无直接的法条依据,而需要娴熟运用各个部门法的基本法学理论予以解答。
3.注重综合性考查在如今的司法考试中,单纯考查某一个知识点的试题已经不多了,很多题目都是将相关联的、易混淆的知识点放在一起考查,有时甚至把完全不相干的题目拼在一块考查,对于考点的考查密度和难度明显增大。这就要求考生必须在联系比较中把握考点,善于归纳总结,从大处着眼有体系地把握全局。
4.认知性知识点的复习以教材为主这类试题以考查单纯记忆性、理解性知识点为主,主要分布在卷一的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职业道德等部门法中。这些试题不以考查灵活运用能力为要。偏重于识记能力的考查。对于这些知识点,考生复习时应紧扣教材,不可偏颇;复习的方法就是总结、记忆、再记忆。
5.注重往届试题的复习这是万国辅导培训一贯强调的,也是其成功之处之一。由于司考考查知识点重复率相当高,这种复习方式与策略的功用是不言自明的。可以预见,此类情形会在以后的司考命题中继续上演。
三、关于本书
(一)本书写作之动机与目的
(1)为每一位参加2006年司考的考生解除关于每道题答案的悬念。
(2)为有志于下一次司考的考生提供一份精美的复习素材。
(3)帮助每一位读者朋友迅速梳理出司法考试的重点内容。
(4)帮助每一位读者朋友适应司考命题思路,掌握正确的解题方法。
(二)本书的写作体例
为达到上述之日的,本书的写作体例经集体讨论,安排如下:
首先,依试卷次序分列出卷一、卷二、卷三、卷四。
其次,在每一卷中首先列出作出对每一卷命题规律、难点、重点、特点的分析及评论。
再次,详细分析每一道题。对于每一道题,我们都精耕细作,包括一一列明:(1)试题本身;(2)参考答案;(3)本题考及的知识点,即考点;(4)对每一题所涉的法条及法理予以详解;(5)对每一题的难度之大小、命题思路之得失,与往届类似题目之比较等进行评论;(6)相关法条法理及考点聚焦;(7)附录部分:此部分为考生测试整个试卷提供方便,也是本书新增加的内容。
以上七项内容,循序渐进,逐步引人入胜,娓娓道出每道题内在的全部机理。
(三)如何使用本书
从上述的体例与结构可以看出,本书重视每一道题,并且贯彻的是一条以做题为中心,通过做题将试题、知识点、法条和法理融为一体的复习之路。我们诚恳地建议:若将本书作为备考下届司考之用,您应该认真地琢磨每一道试题的内容,以培养自己融会贯通、举一反三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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